
这8起案件是:江苏常州张某某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河北邯郸李某某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河北石家庄郭某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黑龙江齐齐哈尔“12·10”假记者敲诈勒索案、山西朔州“5·16”纪某团伙假记者敲诈勒索案、江苏扬州“网络大V”刘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辽宁丹东邢某等组织“网络水军”强迫交易勒索案以及天津侯某某假冒学术期刊诈骗案。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着力查处社会各界强烈反映的假媒体、假记者、假记者站干扰基层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针对利用自媒体从事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8起假记者、虚假新闻、有偿新闻典型案件
1. 江苏常州张某某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2020年6月至8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假记者”张某某、王某等13名被告有期徒刑五年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至四千元不等;判处陈某某、项某某等3名被告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至二千元不等。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常州市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经查,2018年11月以来,张某某、王某等人以南京紫悦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依托,架设“人民日报市场报中国零距离”“中华时报社”“中国党风廉政网”等3个假网站搜集负面舆情,假冒新闻记者从事敲诈勒索活动,先后作案40余起,涉案金额数十万元。


3. 河北石家庄郭某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2020年6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赞皇县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经查,2019年11月底,郭某、马某某等人加盟非法组织北京“国际援助法治中国”栏目,招募多名人员开展敲诈勒索活动,先后作案30起,涉案金额50万余元。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目前,案件已提起公诉。
4. 黑龙江齐齐哈尔“12·10”假记者敲诈勒索案。2020年8月,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假记者”朱某某、曹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二年三个月,并分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二万元。2019年6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富拉尔基区公安部门开展侦查。经查,朱某某、曹某某假冒“中国新闻播报社”记者实施诈骗活动,先后作案6起,骗取他人钱款12万余元。
5. 山西朔州“5·16”纪某团伙假记者敲诈勒索案。2020年10月,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假记者”纪某、刘某某等5名被告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至五千元不等。2019年4月,朔州市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立案侦查。经查,纪某、刘某某等人建立“时代纪实新闻网”“时代纪实网”等网站,并建立多个自媒体平台,以炒作负面新闻为手段对多家企业及个人实施敲诈,先后作案5起,涉案金额37.5万元。
6. 江苏扬州“网络大V”刘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近期,案件已提起公诉。2019年4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扬州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刘某某单独或伙同黄某某,通过“阳光微视”等网络平台,先后发布虚假负面文章及视频1197篇(个),文章阅读总量2.8万余次,视频播放总量85万余次,先后对全国158起社会负面敏感(案)事件进行炒作,对38起(案)事件有偿编稿、制片,非法经营额59万余元。


8. 天津侯某某假冒学术期刊诈骗案。2020年8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侯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经查,2019年11月以来,候某某通过网络发布“代发论文”等虚假信息,以在相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为由,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达13万余元。今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来源︱中国警察网
审核︱仓烜
责编︱陈鹏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扫黄打非”办通报8起假记者、虚假新闻、有偿新闻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