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敬泽:写诗是人最纯真的“活动” / 李瑾:诗歌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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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诗是人最纯真的活动

李瑾诗论集《谭诗录》随谈

文 | 李敬泽

海德格尔在一篇文章中这样说道:“1799年1月,荷尔德林在给他母亲的信中称写诗为‘人的一切活动中最为纯真的’。”接着又问:“这个‘最纯真’到底是什么意思?”他自言自语地回答:“写诗像非常朴实的一种游戏。诗极为自由地构拟出自己意象的世界,沉浸于想象之域乐而忘返。”当《谭诗录》摆在眼前,我首先对李瑾的行为产生了疑问,诗歌对他而言,究竟是朴实的,还是游戏的?

按照李瑾之前的说法,他先是在一篇论文中断言诗歌已经终结,即诗歌“在偶像的黄昏里确实失去了影响秩序和日常的能力”。后来,又撰文说这一终结也是可以“终结”的——诗歌能够“通过建立‘内在的确定性’,重新标举新的美学规范”。这种冲突,是否表明他内心存有一种热爱的矛盾?不管如何,作为一个形同哈罗德·布鲁姆所说的“诗人内心的诗人”,李瑾需要表达自己感性的、有价值指向的声音,但作为一个类似卡夫卡所说的“无法摆脱自己”的读者,李瑾又看到了“词语的忧伤”。显然,这种冲突推进,加深了他的思考:我们正在谈论或创作的诗歌究竟是什么,假如她的确可以被当作朴素的游戏,是否能够满足诗人“证实自己的存在”的愿望?我想,李瑾的《谭诗录》回答的就是这样一些基本性问题。

某种意义上,李瑾对诗歌内涵外延的不断追问并非没有实际意义。因为新诗甫一出现,就陷入是诗非诗的漩涡之中。我们都知道,新诗固然萌芽于黄遵宪“我手写我口”、梁启超“诗界革命”之倡呼,但只有到了1919年胡适《谈新诗》的发表,革命性的诗歌新范式的构建才算真正开始。按照当时的价值标准,胡适口中的“诗体的大解放”和成仿吾嘴里的“加以猛烈的炮火”,都是以诗歌创作的形式向古老中国开炮。

不过,新诗虽然称为现象和潮流,但一种反向的讨论也由此开始,梁宗岱说:“和历史上的一切文艺运动一样,我们新诗底提倡者把这运动看作一种革命,就是说,一种玉石俱焚的破坏,一种解体。所以新诗底发动和当时底理论或口号,——所谓‘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所谓‘有什么话说什么话’——不仅是反旧诗的,简直是反诗的;不仅是对于旧诗和旧诗体底流弊之洗刷和革除,简直是把一切纯粹永久的诗底真元全盘误解与抹煞了。”更令人惊讶的批评来自新文学运动的主将胡适,他说:“先生论吾所作白话诗,以为‘未能脱尽文言窠臼’。此等诤言, 最不易得。吾于去年(五年)夏秋初作白话诗之时,实力屏文言,不杂一字……其后忽变易宗旨,以为文言中有许多字尽可输入白话诗中。故今年所作诗词往往不避文言。”若他只是说说还罢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位新诗的“创始人”日后将诗歌创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了古典诗词上。想来,他应该是认同梁实秋对新诗“放走了诗魂”的评论的。

我以如此长的文字检点诗歌的生发“矛盾”史并非与李瑾的探讨毫无干涉。因为当一些诗人习以为常地按照分行的形式创作诗歌时,已经假定了诗歌的内涵外延是先验的、确定无疑的,且关于诗歌的诸种问题都在诗歌之内,以至于无需剖析、检讨。果真是这样的吗?若作如是想,不妨听听上面那位海德格尔是怎么说的,这位存在主义创始人“别有用心”地告诫我们,凡是没有担当起对终极价值追问的诗人,都称不上这个时代的真正诗人。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一个诗人必须承负起“追问”的任务,问题的矛头既要对准时代、社会,也不能忘记诗歌自身——诗歌一旦放弃自我省思,便会沦为机械的、僵硬的、形式的文字。

里尔克即说:“这是最重要的,在你夜深最寂静的时刻问问自己:我必须写吗?你要在自身内挖掘一个深的答复。”这种疑问和济慈的说法显然是不谋而合的:“如果诗歌的来临不像树叶从树上长出来那么自然,那么它最好就不要来临。”因此,当李瑾如此谈论诗歌:“创作虽是诗歌的一种本体性活动,却不是诗歌本体,假定诗歌是即时的思维、情感这一涵定是正确的,那么创作已非即时本身,而是被空间转移了的时间之思——一旦转移,创作就不能被定性为诗歌,而只能被认为是对诗歌外貌的概述/反映。也就是说,诗歌一旦说出,就处在诗人的保护之外,任意性解读/误读就不可避免,甚至还会走向自己的反面。”据此可以看出,他是在这些大家的基础上将诗歌完全引入个人内在,也就是把诗歌当作个人内心的事业,亦即“诗歌作为内在个我或知性的图式化,其实际过程既难以发现,也难以展现,我们察觉到的只是知觉,一种被视觉、听觉转译了的情感。不可否认的是,诗歌是内心当中进行的无止境的对话”。

李瑾的这一说法固然玄而又玄,却非无中生有或闭门造车,因为我在米沃什这里,也看到了类似的玄谈,经历过“二战”的波兰伟大诗人言之凿凿地说:“我把诗歌定义为‘对真实的热情追求’,而毫无疑问它就是这样的;没有任何科学和哲学可以改变一个事实,即诗人站在现实面前,这现实每日新鲜,奇迹般地复杂,源源不绝,而他试图用文字围住它。这种可以用五官验证的基本接触,比任何精神建构都重要。”当然,如果需要作出进一步的阐述,经由思维探讨诗歌诸问题,既是“五官验证”,也是“精神建构”,而这皆为“对真实的热情追求”之过程。

我发现,几乎所有大诗人都不去指认诗歌的客观的、外在的标准,不是标准不存在或过于难寻,而是因为诗歌首先是个体的、自我的。美国第一任桂冠诗人罗伯特·佩恩·沃伦明确表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每一首诗都是一种象征。其含义总比它向作者所表达的要丰富,也总比它向读者直接阐明的要丰富。否则,它就不能成为一首诗。诗只是激发读者进入自己的诗中的某种陈述。”李瑾承认诗歌是激发读者进入作者的“某种陈述”,但他走得更远,他认为诗歌将个我和他者勾连起来:“诗歌是内在个我的一种行动,但这种行动并非只发生在‘我’的内部,而是有充裕的外部性的。亦即,诗歌包含了自我,也包含了他者——这个意义上,内在个我是他者个我,他者是内在个我他者,诗歌的生成是个我和他者在自我中的对语。如此一来,诗歌的大纲式规定性就出来了,她是动态的主我的集中体现,兼处于稳定和变化、统一和多元、个人和社会之间对立而交融的逻辑体系中。”如此探讨诗歌,显然是在反思诗歌繁荣中隐含的某种倾向:由于受享乐主义、消费主义的影响和冲击,个别诗人的写作已逐渐失去存在的精神根据,并且堕为毫无意义和节制的机械复制。

有意思的是,通过《谭诗录》我似乎隐约察觉了作者的某种执念,他似乎想以一人之力解释清楚诗歌“元问题”及其派生出来的诸种概念,比如诗歌与故乡、音乐、身体、审美、意识形态、历史、自然权利、异化、象征、山水等的交互关系。当然,是否能够完成另当别论,但这种玄想式的、默念式的自我对话,无疑开启了理解诗歌本质和属性的一扇幽窗,也无疑对写诗这种人最纯真的“活动”提出了另辟蹊径的诠释。

本文作者:

李敬泽,批评家,散文家,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著有评论集《致理想读者》《会议室与山丘》等,散文集《咏而归》《青鸟故事集》《会饮记》等。

荐读

一种追问

诗歌究竟是什么

文 | 李瑾

自始至终,我并不承认自己的诗人身份——必须指出,身份不是自在之物,当然更不是自己建构、赋予或声称的,而是借助外在的他者来完成自身叙事的话语。既然是话语,每个人都有拒绝的权利,也有无法舍弃的一部分——道理很简单,因为我并不知道诗歌是什么,包括我出版/发表的作品,无论是否引起关注、共鸣和承认,都无法让我确切地知晓诗歌确切的内在(内涵)。一个不知道诗歌为何物的人似乎是不能称之为诗人的,包括他按诗歌章程和盘托出的语言文字,似乎也不能界定为诗歌,这就是我为什么称诗歌为即时的思维和情感,一旦创作完成,就不再是诗歌的缘故。

这意味着,如果我知道诗歌是什么,我就不会去创作她——诗歌不是谜底,而是谜面,一个被反复观测和审视的抽象性实体。因此,我的创作不是想证明什么,只是想近距离地接触她,以此探究诗歌之本己:本己之切近神秘而富有吸引力,以至于我忘记了其有时乃日常理智排斥的感性之物。但是,创作虽是诗歌的一种本体性活动,但却不是诗歌本体,假定诗歌是即时的思维、情感这一涵定是正确的,那么创作已非即时本身,而是被空间转移了的时间之思——一旦转移,创作就不能被定性为诗歌,而只能被认为是对诗歌外貌概述/反映。也就是说,诗歌一旦说出,就处在诗人的保护之外,任意性解读/误读就不可避免,甚至还会走向自己的反面。

显然,诗歌是内在个我的一种行动,但这种行动并非只发生在“我”的内部,而是有充裕的外部性的。亦即,诗歌包含了自我,也包含了他者——这个意义上,内在个我是他者个我,他者是内在个我他者,诗歌的生成是个我和他者在自我中的对语。如此一来,诗歌的大纲式规定性就出来了,她是动态的主我的集中体现,兼处于稳定和变化、统一和多元、个人和社会之间对立而交融的逻辑体系中。这就意味着,诗歌是一个心灵社会——既非无自我社会,也非无他者社会,在这个“社会”中,诸多主我基于一个共同平台而有了对话/吟咏的质性或可能。也就是说,在诗歌的形象世界/想象领域中有一个诗化的现实。

我当然不能说自己的理解就是正确的,但这的确隶属于个人的探索和尝试——以上是我对诗歌进行解构/建构的基本出发点。而且,因为诗歌处在语言领域这个多变的表情性情景中,我不得不从各个角度或层面试图解释她。显然,这是一种危险的努力:有可能我还没有见证诗歌的本质,诗歌就把我肤浅的本质全部出卖了。不过,尽管如此,我仍然愿意去接触诗歌的内心,我将她想象成为另一个自我,一个包含他者性和异在性的自我。当我使用“危险”这个词语时,其实隐含了自我省思或对自己的批评——对诗歌的认识皆出于一种即时思考,很多地方为了理解性表述之必要,甚至会出现自相矛盾和冲突。不过,这似乎并不需要刻意修正,没有人能明白地告诉哪种说法更接近诗歌的本质。由此,我愿意说,矛盾和冲突本就参与/构成了诗歌之此在。

诗歌之伟大在于,她使内在个我的敞开成为可能。当谈及敞开问题,显然已经超越文学视域了。通常所说的诗歌是清白无邪的事业,只是就精神气质层面而言。事实上,诗歌是动态的多元性系统,她潜在地包含哲学或逻辑上的一切可能,甚至还是自我的对话——本质上,对话涵盖叙事、事件、沟通等种种命名性行动,故而才有这种宣称:诗乃是存在的词语性创建。进一步的阐释是,诗歌绝不是技巧、技艺、技术的生成物,这一认识,毫不意外地导致了我在解析诗歌时从不指向具体的诗人或诗作,无论语词用得多么娴熟和深情,它和具体的诗人、诗歌都不能指代诗歌之本体。因此,行文时我尽量避免陷入“具体”的泥淖——既然不知道何为诗歌,便无法指证诗人何谓、为何,而要做的只是在抽象层面对诗歌进行界定即可。

当然,我承认词语性创建有翻变的必要和可能,但这只是术而非道。而且,诗歌更不是现成的材料,这种既定遂成的混合物并不是行动着的诗歌的,而是语词的某种集成,甚至可能只是汇集。必须指出,诗歌使语词成为可能而不是相反——人之此在无非是本真的显示,而诗歌是最“元”始的一种。由此可知,对诗歌某一具体部件的分析、解读无济于事,必须经由其主体性作为才可以得到整体性自为——这也是我们人类在确认此在根基。这里,还必须说明,对具体的诗人/诗歌的进入若非情非得已,断不可为。要知道,两个内在个我虽有对话的可能,但即时的思维、情感是无法捕捉、理解的,否则将可能导致对幻想的假象的现实性指认,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

对诗歌的理解越来越倾向于是一个个人性事业,甚至是私人的事情。不必要担心犯错,任何一个客观性错误都此在于诗歌乃至人的本真之中。某种意义上,错误和自由/诗歌是同在的,二者统属于必然性而不是任意性——诗歌唯有在指认自己即对自己命名时才是任意的,而指认自己如同对诸神命名,乃一种小心翼翼的公理而非一私之愿。其实,我更愿意用另一种描述来界定诗歌,亦即当我们试图接近诗歌,实际上是还迷恋那个不敢完全袒露或根本无法呈现出来的自己。否则,何必反复言说——这明明是多此一举。

《谭诗录》

作者:李瑾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年6月

李瑾:历史学博士,曾获得东丽文学大奖、长征文艺奖、李杜诗歌奖、2018年中国诗歌网十佳诗人、第三届海燕诗歌奖、第五届《中国诗人》成就奖。出版诗集《落雪,第一日》《黄昏,闭上了眼》《人间帖》《孤岛》等作品十余部。

原标题:《荐读 | 李敬泽:写诗是人最纯真的“活动”——李瑾《谭诗录》随谈 / 李瑾:一种追问——诗歌究竟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