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驾驶员,都应当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只有在意识清醒、注意力集中的状态下驾车才是我们安全行车的保障。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有一个看法误区,就是酒后驾车单单指的就是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事实上,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同样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案例回顾
近日,涪陵公安交巡警龙桥勤务大队根据警情到国道348线1214公里+200米(长江二桥立交)路段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到达现场后发现,这是一起二轮电动车与小车发生侧面擦挂的交通事故,其中,电动车驾驶员吴某有轻微受伤。
经了解,当天下午3时许,吴某驾驶自己的电动二轮车从龙桥往南滨路方向行驶至此处时,突然变道行驶与左侧同向行驶的小车发生侧面擦挂,导致两车受损且吴某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当民警与电动车驾驶员吴某进行交谈时发现,吴某不仅站姿歪歪斜斜,说话口齿不清还带着一股浓浓的酒气。
随后,民警对吴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竟高达281mg/100ml。看到检测结果,吴某竟称自己虽喝了酒,但驾驶的是电动车,不属于违法行为。


事实上
酒后驾驶非机动车是否违法呢?
答案是肯定的
案例分析
在此次事故中,吴某醉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既要面临因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被罚款50元的处罚,还因为自己违规变道需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本次事故中,吴某不仅要为自己的医疗费买单,还要负责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面对此结果,吴某对自己酒后驾驶电动车的行为后悔莫及。
交巡警提示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就是一瞬间的事情,人在饮酒后,判断力和注意力都会有所下降,特别是在醉酒状态下,意识会相当模糊。此时,无论你驾驶的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就会反应不及时而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大家不要单纯的以为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只是一个交通陋习,它同样也属于违法行为,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我们要保证自己的出行安全,务必要遵守好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不要因为一时的错误让交通事故带给你终生的遗憾。
来源:涪陵区交巡警
原标题:《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车,受伤还要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