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发言材料,多名干部被约谈、处分!

“本以为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变换一些文字,调整一下段落,应付交差,不会被人发现。没想到巡察工作这么仔细,还是被(你们)‘撞见’了。”当抄袭发言材料被巡察组发现时,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计生协会党支部书记邵某某懊悔不已。

事情还得从一次巡察说起。2018年6月,贞丰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县计生协会开展常规巡察。进驻第三天,巡察组召开工作汇报会,听取县计生协会近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发现该协会存在党支部开展学习活动少、学习主题不突出等问题。根据工作汇报内容,巡察组调阅了党支部党建工作相关资料。

“组长,你过来看一下,组织生活会上党员的发言材料内容怎么都差不多?”组员发现该协会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部分党员的发言材料内容存在雷同问题后,及时向组长进行汇报。经仔细查阅和细心比对,县计生协会党支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有4名党员的发言材料雷同内容较多,存在照抄照搬、抄袭拼凑、相互抄袭等问题。

于是,巡察组找来4名党员干部,就个人发言材料雷同问题进行核实。在白纸黑字的证据面前,邵某某、张某某、陈某某、余某某承认了抄袭发言材料的错误。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县委组织部处理。

“组织生活会出现发言材料相互抄袭现象,反映出少数干部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必须坚决制止,督促整改,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向好转变。”贞丰县委组织部责令该党支部党员重新撰写发言材料,责令党支部重新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对邵某某、张某某、陈某某、余某某4人进行了约谈。

延伸阅读

抄袭发言提纲上交被党内警告

事情源于2018年下半年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委巡察组对县广播电视台党组进行的一次巡察。巡察干部翻阅该单位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资料时,益阳桃江广播电视台浮邱山电视转播站副站长林弟发在专题讨论会上的一份发言提纲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我们当时看到这份发言提纲,他写了这样两句话:‘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抓住天津机遇、展现天津作为’‘汇聚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强大力量’……我们这里明明是湖南桃江,他为什么要写成天津?”巡察组工作人员回忆,“仅223字的发言提纲中,3次出现‘天津’二字,‘桃江’一次也没点到。”

巡察组一致认为:从网上下载别人的发言稿作自己的发言提纲上交,这是搞应付、走过场,是典型的形式主义问题,必须严肃处理。

2019年初,该问题线索移交到了桃江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随后对林弟发进行谈话。

为了把整个事情调查清楚,掌握可靠证据,办案人员查阅了当时讨论会上的发言记录,却发现林弟发当时是在会上做的口头发言。会议记录里他是这样讲的:“作为浮邱山的一名高山台站工作人员,单位上经常提到要讲奉献,结合自己的工作,主要是做好浮邱山上的各项工作任务,立足本职岗位。”

调查时,林弟发补充交代了事情的经过,“我平常习惯脱稿,是自己事先没有看发言提纲,没来得及发现问题。”

经过研究,桃江县纪委认为,林弟发的行为违反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九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中“‘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的规定。

“林弟发身为中共党员,党纪意识淡薄,违反政治纪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等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林弟发党内警告处分。”

网上抄袭发言材料,江西一批干部被处分

2018年,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委第一巡察组碰上一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在进驻县党史办和县房管局巡察动员会上,县党史办党支部书记钟某和县房管局党组书记刘某的表态发言听上去几乎一模一样。巡察人员顿觉事情蹊跷,当场叫停了发言。

经比对钟某与刘某提交的纸质发言材料,巡察人员发现,两者除了单位名称有所区别之外,其他地方“完美相似”。经查,两人的表态发言都是从网络上照抄而来,没有按照巡察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撰写。没想到,这两份几乎一模一样的发言材料竟然在同一个会场“撞车”。

因为“共享”网络材料而在同一场合暴露的,还有抚州市资溪县3名科级干部。2018年,资溪县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集体约谈会,对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排名靠后的3个乡镇及6个县直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各被约谈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作表态发言。随后,通过网络比对发现,嵩市镇、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的发言材料大段雷同,存在抄袭拼凑现象。

“以为表态发言材料只是在会上念一下罢了。”“平时工作中的材料,往往都是自己提思路,由办公室整理和撰写。”面对纪委工作人员的询问,这3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道出了出现“同款”发言稿的原因。

很快,资溪县纪委对这3个单位发言材料照搬照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3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原标题:《抄袭发言材料,多名干部被约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