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广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扫黑除恶办主任卢宗诚通报了广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及阶段性成果。广宁县扫黑除恶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广州日报》《羊城晚报》《西江日报》《广宁发布》《广宁融媒》广宁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发布会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高国标主持。

卢宗诚同志介绍,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广宁县各级各单位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依法铲除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深挖查处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有效整治了一批治安乱点,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至今,广宁县共立涉黑恶势力案件148宗,破116宗,打掉涉嫌非法采矿、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组织卖淫、聚众斗殴犯罪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4个,刑拘涉黑恶犯罪嫌疑人384人,逮捕312人,缴获枪支1支,累计共查扣、冻结涉黑恶案件资产7842.64万元,在强有力的打击宣传攻势下,34名涉黑恶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广宁县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涉恶标签案件29件,同时严把案件质量关,经审查认定其中11件案件属于“恶势力”犯罪,并对该11件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其中成功办理了石某某等7人敲诈勒索案。全县共审结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7宗26人。广宁县纪委监委共核查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83件,立案48件48人(其中充当“保护伞”40件4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33件3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整治涉黑涉恶的村(社区)党组织5个,查处直接涉黑涉恶村组干部6人。


通过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有力的深入推进,全县在社会治安、基层组织建设、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等方面不断好转:一是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广宁县2020年警情同比下降21.7%,刑事警情数同比下降5.4%,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下降31.7%。二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持续优化。整顿5个有涉黑涉恶村组干部的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共调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00多人,全面清理“三类人员”3人并同步配强,新配强的“两委”班子战斗力明显提升,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推进。三是群众知晓率不断提升。2020年3月,广宁县首次向社会公开县委政法委书记和“公检法”一把手电话、邮箱,接受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群众普遍认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专项斗争以来,全县累计发放群众举报奖励金10万元,先后有34名违法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


今年第二、三季度,按照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统一部署,广宁县认真开展“六清”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线索清仓”加速推进。截至目前,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省扫黑除恶办重点督办线索办结率达100%,全国扫黑办12337举报平台线索核查完结率为80%。二是“逃犯清零”力度不减。提前完成了“铁网6”逃犯抓捕任务,目标逃犯到案率达100%。三是“案件清结”依法高效。依靠“三强化”、“六同步”工作法,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做到百分之百提前介入,做到依法严惩、除恶务尽,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四是“伞网清除”强力深挖。重点对自然资源开采、水利工程建设、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伞网清除”,坚决揪出背后“保护伞”,防止漏人漏案漏罪漏责。五是“黑财清底”增强发力。广宁县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了黑恶财产查控机制,累计共查扣、冻结涉黑恶案件资产7842.64万元,成绩位居全市前列。六是“行业清源”标本兼治。有效整治了网络犯罪、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环保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一批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和乱点乱象,截止10月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共发出“三书一函”40份,已整改完成38份,整改率达95%。

卢宗诚同志还表示,下一步,广宁县将以必胜的信心,继续常态化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长效机制,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广宁的广泛安宁、群众的安居乐业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广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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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扫黑除恶 | 广宁:破涉黑恶势力案件116宗 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下降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