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慢性病患者一次可开12周药量,医保均可按规定报销

北京头条客户端
2020-07-10 16:42

7月10日,北京市召开第147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现场获悉,北京慢性病患者一次可开12周药量长处方。

据北京市医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杜鑫介绍,为减少疫情期间市民到医疗机构就诊次数,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北京相继出台了慢性病长处方、互联网复诊医疗等多项举措,方便市民就医用药。

一是保障特殊治疗慢病患者用药需求。针对诊断明确且需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在保障用药安全条件下,医师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和病情需要可适当增加开药量,满足需长期用药(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疗的慢性病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有关药品费用,医保均可按规定报销。

二是慢性病患者一次可开12周药量长处方。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慢阻肺等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患者,一次可开具不超过12周的长期处方。相关药品费用均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

三是互联网诊疗处方可持卡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复诊服务时,参保人员凭定点医疗机构在线开具的处方,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后,可选择到定点医疗机构取药、到定点零售药店取药或药品配送上门服务,三种方式在取药时均可持社保卡实时结算。

(原题为《北京慢性病患者一次可开12周药量,医保均可按规定报销》)

    责任编辑:柴敏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