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上海⑥|什么是好的夜经济

澎湃新闻记者 马一鸣
2020-06-29 13:17
来源:澎湃新闻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为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大投入,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集聚区,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此后,全国各大城市依据中央意见开始加速夜经济建设。2020年,上海五五购物节中,夜经济被摆到了重要位置,夜市、酒吧节、购物不眠夜等夜生活正在回归。

现代社会的工作制度决定了城市昼夜人流密度会存在较大差距,夜间的经济活动不仅可以提高市政配套设施的利用效率,还能通过延长消费滞留时间提高城市中商业设施的运营效率。因此,包括英国、荷兰、美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在最近几年均开始大力发展夜间经济。

在中国,夜经济发展已初具规模。2019年年末,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在中国夜间经济论坛上表示,夜经济能够为推动中国新一轮消费升级贡献动力。艾媒数据中心也预测中国夜经济规模有望在2020年达到30万亿元。

结合全球经验来看,要发展出健康、平衡的夜经济,市场与政府需要具备哪些要素?当前中国发展夜经济又面临哪些挑战?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就上述问题采访了中国消费经济学会副会长毛中根、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吴金海以及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玮。

综合现有文献以及三位受访者观点,所谓“好的夜经济”,必须在能带来经济增长的同时准确回应消费者需求,提供完善的配套设施,并对夜经济共生群体的权益提供足够的关注

供需失调的中国夜经济

任何经济形态的培育都无法一蹴而就,城市文化传统与市民生活习惯对于城市的经济形态有着很大的影响,只有夜间活动本就具有一定活跃度的城市才更适合发展出有活力的夜经济。王玮认为,当前,一线城市北上广深、珠三角、东部沿海城市以及如重庆、西安、丽江等特色突出、旅游流量巨大的城市,都比较适合发展有活力的夜经济。

然而,中国的夜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供需失衡的难题。

从需求端来看,毛中根提到,虽然2020年春节期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国范围的夜经济几乎被全部叫停,但回顾2019年的数据可以发现,春节期间消费者对于西安大唐不夜城、重庆两江夜游、西双版纳澜沧江湄公河之夜等夜间活动都有很高的参与热情,元宵节故宫的“紫禁城上元之夜”活动门票开售即“秒光”。这些现象可以充分反映出中国消费者存在可开发的夜间消费需求潜力。

2020年5月17日,南京东路上的人潮。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周平浪 图

但是,目前夜经济各参与主体对夜间消费需求的界定模糊。王玮表示,从政府和企业等不同主体出发设计的夜间消费产品往往难以与消费需求充分耦合。例如,商务人士和90后、00后作为夜间消费的不同主力群体,在产品偏好、消费时间、消费地点等方面均各不相同,也许可以依赖大数据挖掘获取更加细致的消费者群像。

而在夜经济的供给上,业态几乎是各个城市当前发展夜经济面临的共性问题。王玮认为,目前城市能够提供的夜间经济业态大多为简单开发的夜间集市和特色夜游,这些项目往往只是“叫好不叫座”、“亮灯不亮收”。真正效益好、参与度高、体验性强的产品如文化、体育、表演等,则面临稀缺性强、投入大、周期长等问题。

除了业态同质化问题,毛中根还表示,多数地方不具备发展夜经济的客观条件和能力,众多县级城市夜经济仍然处于“啤酒烧烤+灯光夜市”的较低发展水平阶段。

此外,当前夜经济的主要参与群体是青年人,虽然可以反映出年轻人夜晚出游意愿更高,但也间接表明现有的夜经济中缺少适合老人、亲子、社会团体等人群参与的产品。针对这一点,吴金海认为,与西方消费者具有更明显的“个体化”特征相比,中国消费者的行为和选择通常被嵌入于“家庭”场域之中,包括消费在内的许多日常事务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从这一角度看,中国的夜经济发展模式确实会受到包括中国家庭制度的影响和约束。

消费者可能在下班后更倾向于足不出户,即使想要进行消费,也更可能出现在“家庭”情境中。而且,对于家里有学龄子女的家庭而言,家长需要在子女教育上投入不少时间和精力,因此不会有许多家长置孩子学业于不顾而出门享受夜生活。

如何回应中国消费者的“家庭”属性特征,其实是中国夜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吴金海建议,政府可以考虑开展一些具有文化内涵和教育功能的夜间商业活动,不仅让作为个体的消费者获得良好的消费体验,也让消费者从中实现与家人、孩子之间更广泛的互动交流。

2020年5月17日,外滩一家酒吧,女孩们的聚会

夜经济中的政府角色:配套设施与市政规划

制度化这一社会学概念可以理解为将群体和组织的社会生活从特殊的、不固定的方式向普遍认可的规范化、有序化、固定化模式转化的过程。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可以将中国开始关注和扶持夜经济发展的行动视为夜经济逐渐制度化的过程。在夜经济发展的初期,政府扮演的角色也至关重要。

虽然,制度化的正当性在社会治理相关的讨论中一直存在争议,但是吴金海认为,真正需要考察的是制度本身是否充分照顾到消费者的需求和立场。“我们需要时刻警惕和避免把夜经济中的消费过度工具化,尽力消除消费者把自己视为被收割的‘韭菜’的心理。”如何在保证城市治安和日间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财政资金、调整市政规划方案以支持夜经济的发展,就十分考验政府的治理智慧。

毛中根表示,参照国际经验,城市发展夜间经济带来的财政支出一般都用于完善发展夜经济所需的配套公共设施和服务产生。例如,在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增派警务人员、维护市容市貌和居民区降噪、延长夜间公共交通运行时间、延长公共区域夜间照明时间等。

政府的财政投入与夜经济的繁荣相辅相成。王玮举例,法国第二大城市里昂的城市照明十分知名,每年12月8日在此举办的灯光盛会能吸引超过400万游客,投资回报率达28.6%,成功带动了当地住宿、餐饮、娱乐等行业的发展。

2020年6月6日晚,南京西路兴业太古汇夜市“敢·集”

另外,为了在发展初期提升人气、丰富业态,政府还需为入驻夜经济的商家设计相应的激励机制,这也会增加相应的财政成本。例如,悉尼市政府自2017年9月以来已斥资逾百万澳元,以夜间经济多样化奖助金和现场音乐与表演奖助金两种拨款形式扶持50多家企业在夜晚经营。2019年,悉尼政府宣布将投入21万澳元深入推进更多本土小型企业和现场音乐演出场所在夜晚的运营。

“中国也有相应的支持性支出,例如北京市的‘深夜食堂’特色餐饮街区最高可获得奖励性支持500万元。”毛中根提到。澎湃新闻记者通过查找公开信息发现,中国目前有关夜经济扶持补贴的透明度仍有待加强,具体金额、发放标准等均需在进一步细化的前提下进行适时的信息公开。

居民与夜间工作者:关注夜经济共生群体的权益

从社会学角度分析,吴金海认为,夜经济中的消费行为不仅是对商品的消耗,更是一种对时间的消耗。消费者看重的是能充实、愉快地度过时间。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夜经济中的消费已经超越了“劳动力再生产”层面,具有休闲性和享乐性的特征。然而,从另一角度来看,这种特征也容易使一些本就是弱势群体的夜间工作人员在如火如荼的夜经济发展过程中进一步被边缘化,其相对剥夺感也有可能增加。

夜经济繁荣带来的人流量无疑会增加噪音扰民和恶性案件的发生概率,但是如果以牺牲居民区附近治安和卫生条件为代价保证夜经济的活力,就会让居民的正当权益在夜经济中被忽视。对城市来说,居民区与夜生活活跃之间的矛盾一直都存在,过去几年中国各地政府也因此而取缔或整治了诸多“野蛮生长”的夜市街,可是一些地方的强制关停不仅损害了夜市街中本身的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也让夜经济失去了曾经的活力。

如何在保证活力的同时处理好居民区与夜经济的共生关系?作为全球最先探索“夜间市长”制度的城市,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的做法也许可以为协调夜经济发展与居民区的共生关系方面提供参考。

夜间市长受雇于阿姆斯特丹夜间市长基金会,由公众和专家投票产生,必须对城市的夜生活情况和市政规划有较深的理解。2014年前后,时任夜间市长组织了一系列改善夜间治安的措施,改善夜间照明,组织起由普通人参与的夜间巡查“管家”队伍,并且开发了直接将社区居民与警务人员联系起来的即时投诉app。通过这些举措,阿姆斯特丹的酒后犯罪率下降了25%,反社会案件发生率也下降了30%。

另一个在夜经济中容易被忽视的群体是夜间市政工作人员。因为违背了人体的自然循环规律,夜班对人体健康本身就存在不小的威胁。而且,与多数人的作息规律不同也会间接对夜班人群的社交和睡眠质量产生负面影响。在这个基础上,随着夜经济的持续发展,夜间市政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相比以前自然更加繁重。

2020年6月7日,长宁区天山商圈,百盛优客城市广场门口的夜市即将开始,工人在调试灯光

对此,政府可以考虑从薪酬体系和职业培训入手,提高对夜间市政工作人员的保障。首先,基于夜间工作的高危风险,夜间市政工作人员的薪酬设置可以与日间有所区别。美国联邦薪资系统就有规定,对从事定期夜间工作的人支付夜班津贴。津贴金额设置两档,下午3点至午夜12点的班次津贴标准为7.5%,夜间11点至早8点则为10%。

此外,鉴于夜间工作对员工可能造成的负面心理影响,美国心理学协会刊发的一篇文章建议通过适当训练改变人体生物钟,使身体适应白天睡觉、晚上工作的状态。科学调整生物钟的方法需要依赖科学的系统训练,政府可以考虑把这一内容作为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部分,将其纳入职业培训中,让夜间市政工作人员从中受益。

    责任编辑:吴英燕
    校对:余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