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两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公布

2020-06-02 20:14
甘肃

来源:甘肃交通广播(记者 郑雪)、西固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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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兰州市七里河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布

为进一步实现七里河区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政策意见》、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兰州市教育局《2020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和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里河区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七里河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相对就近、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学校招生时严格按相对就近的原则招收片区内的适龄儿童。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各学校对招生政策应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应全部公示。招生过程区教育局将请纪检等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学校公示招生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全纳平等原则

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证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上尽上。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不能拒收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就近随班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适龄儿童开展送教上门,严防因残失学辍学。学校要积极接收持有延缓入学申请批复的超龄儿童,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儿童义务教育权利。

(三)坚持公民同招

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同步注册学籍。

二、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二)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七里河区教育局教育办备案。学校不得要求适龄儿童开具未入学证明。

三、招生方式

2020年七里河区一年级招生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加现场验证方式。

四、招生日程安排

(一)6月1日,由七里河区教育局和宣传部通过网站、七里河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刊、QQ群和企业微信群等方式统一向社会公布《2020年七里河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辖区各小学于6月24日至30日公示《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简章》要明确招生条件、招生片区范围、具体日程安排、招生办法、要求、报名网址以及家长需提供的证件材料种类等,同时要做好招生风险评估工作。

(二)7月1日—7月7日,网上报名,各校并在网上进行预审信息(审核后学校立即给家长手机发送提示信息)。

(三)7月8日—7月12日,学校现场复审证件(审核后学校立即给家长手机发送提示信息)。

(四)7月13日,学校对适龄儿童进行录取工作(录取结果学校立即给家长手机发送提示信息)。

(五)7月14日—7月15日,教育局对辖区内入学存在问题的适龄儿童进行调配。

(六)7月16—7月17日,公示新生名单,新生报名注册。

(七)9月30日前完成一年级新生学籍的录入和注册。

五、录取方式

2020年七里河区一年级招生录取方式分三个批次进行,具体如下:

(一)录取批次

1.第一批次:户籍是七里河区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按招生划片网上到相应片区学校注册报名。

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房产合同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基本证明材料,特殊情况的如有户无房还需提供监护人在城市四区无房证明。根据市教育局《2019年兰州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及《2019年七里河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自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除外)的规定,2019年已使用过的房产证明,本年度使用无效。

2.第二批次:本区特殊情况

①因居住地(本区后山地区)农村小学已撤并,家长在七里河城区务工,且户籍是本区阿干镇、西果园镇、彭家坪镇、黄峪镇和魏岭乡四镇一乡常住的适龄儿童(包括大滩、彭家坪、八里镇的拆迁户)。

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城区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拆迁证明和当地教学点撤并证明,以及家长在七里河区城区务工证明,并加盖当地乡镇政府公章。

②为了家长方便接送适龄儿童上下学,如果某适龄儿童户籍在A校招生片区内,但适龄儿童的哥哥或姐姐(择校生除外)在B校就读,B校在有学位的前提下可以接收此适龄儿童入学。

需提供:除提供正常所需证件外,还需提供其哥哥或姐姐所在B校就读的学籍证明(非“择校生”)。

3.第三批次: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1.需提供:原籍本人户口簿原件、现住地监护人居住证(《甘肃省暂住登记凭证》等无效)、房产证或租房合同证明、预防接种证。

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2020年6月31日之前(含)。

(二)录取流程

1.户籍是七里河区的适龄儿童报名录取流程

七里河区户籍适龄儿童采用网上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办法。

①网上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七里河区小学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详见学校《招生简章》),录入个人信息,选择片区学校(只选1所学校)。

②现场审核:监护人根据系统通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片区学校进行资料审核和类别认定,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认定。系统依据落户时间和购房时间等对各类别适龄儿童进行排序。

③招生入学:学校按顺序依次对户籍是七里河区的适龄儿童进行录取。如果因招生计划限制,无法将某一类适龄儿童全部录取,则按落户时间和购房时间的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超计划及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不符合六年一个学位政策的儿童,因故放弃民办学校入学的儿童,将由七里河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办公室在全区范围内,按“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入学。

④注册报名:适龄儿童根据系统通知到学校报名注册。

2.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报名录取流程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采用网上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办法。

①网上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七里河区小学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详见学校《招生简章》),录入个人信息,选择片区学校(只选1所学校)。如果适龄儿童监护人自主进行网络申请有困难,也可委托学校设立的代办点代为申请。

②现场审核:监护人根据系统通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片区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和类别认定,并依据购房时间和居住证签发时间等对各类别适龄儿童进行排序。

③招生入学: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按顺序依次录取。未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全区学位空额情况,按“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入学。

④注册报名:适龄儿童根据系统通知到学校报名注册。

(三)招生顺序

学校按以下顺序网上确认招生和审核证件

(1)有房有户的适龄儿童。

(2)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户口)的适龄儿童。

(3)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4)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

(5)无户无房的适龄儿童。

学校在录取第四、五顺序适龄儿童时,以办理居住证等证件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依次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被学校录取的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和所持证件符合要求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由七里河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按“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入学。

如果适龄儿童报名时出现以下情况,可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一是注册时提供的材料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二是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不服从教育局统一调配的。

(四)高校及事业单位办小学招生

兰州理工大附属小学不得拒绝片区内学生,不得招收片区之外的“联办、共建”等单位职工子女入学。对于不按招生规定、不纳入统一平台所招学生将不予审批学籍手续。

(五)民办小学招生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民办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原则,万华中加小学部通过七里河区教育局统一指定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六、照顾政策

依据《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兰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驻地或户籍在七里河区的符合条件的军烈、警察、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学科领军人才、带头人,创新创业人才等子女,在七里河城区工作生活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适龄儿童,可在城区小学入学报名招生系统“政策性保障”栏提出申请,经学校认定后入学。

七、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略)

八、城区学校招生片区

2020年七里河区一年级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如下:

1.华林路第一小学:华林坪三马路以上至烈士陵园,沈家坡及工林路1号(含)-465(含)单号段,2号(含)-244(含)双号段。

2.华林路第二小学:华林坪地区南起二马路(含),北到太平沟(含)。

3.上西园小学:上西园地区,林家庄421号(含)以西,南至南山路,北至兰新铁路,五星坪油库(含)。

4.西园小学:林家庄1号(含)-420号(含)。

5.下西园小学:一是东起小西湖公园西门至女人街小巷以西,西至总院(不含),南至西津东路至西湖后街综合市场以北(以市场为界),北至南滨河路。二是梁家庄1号(含)-31号(含)(不含公交集团内的梁家庄19号和20号)。

6.柏树巷小学:东起拱北路,西至硷沟沿路东,南至兰新铁路,北至西津东路。

7.五星坪小学:五星坪地区,工林路的华林山桥以西,南山路以南。

8.兰工坪小学:兰工坪路1号(含)-631号(含);兰工坪北街1号(含)-97号(含);兰工坪南街1号(含)-300号(含);建西东路1号(含)-567号(含)单号段(含裕华家园、小西坪粮库);机车厂第五福利区;晏家坪50号(即原兰州市汽车运输五队);城南国际住宅小区;兰阿铁路以南,骆驼巷123号(含)-134号(含),320号(含)-420号(含)。

9.晏家坪第二小学:晏家坪街道(包括省建二公司家属区1-5村、534家属院、地质三队、晏北路)。

10.硷沟沿小学:硷沟沿,骆驼巷,兰临路一线(小西湖什字至五星坪油库),北至兽医研究所。

11.西湖小学:一是东起磨沟沿(含),西至小西湖公园西门至女人街小巷以东,北至南滨河路,南至西津东路;二是东起文化宫至华林山太平沟,陇海铁路以南,西至拱北沟以东,北至西津东路。

12.七里河小学:一是东起梁家庄32号(含)(其中含公交集团内的梁家庄19号和20号),西至七里河桥头以东,南至兰新铁路以北,北至西津东路;二是东起鸿鹏酒店(含),西至体育街(含水电四局家属院、省电力公司住宅小区),南至西津东路,北至西湖后街综合市场以北(以市场为界)至体育街(不含总院)。

13.安西路小学:一是东起总院(含),体育街以西,西至七里河桥头以东,北至南滨河路,南至西津西路(不含省电力公司住宅小区);二是省中医院和吴家园单号1号(含)- 213号(含)。

14.王家堡小学:一是东起七里河北街(含省妇幼保健院),西至敦煌路(含阳光家园),南至西津西路,北至瓜州路;二是东起省中医医院(不含)以西,从王家堡1号起,西至吴家园西路,南至瓜州路,北至吴家园巷以南(以吴家园巷马路为界)。

15.西站小学:一是东起兰西铁路文化宫、军供站(含),西至兰州西客站(即西站西路269号以上单号段,106号以上双号段;建西西路和三角线全号段(不含西客站),南至武威路黄峪桥,北至西津西路(武威路全号段;西津西路55号(含)以上单号段)。二是民乐路与乐山街交叉路口以东号段,即民乐路1-155单号段,2-64双号段;武山路1号(含)-189号(含)单号段,2号(含)-258号(含)双号段(不含乐山街);三是建西东路420-522双号段(铁建丽苑以西)。

16.建兰路小学:东起七里河南街,西至兰西铁路文化宫,军供站(不含),南至小西坪粮库铁路专用线,建西东路双号,北至西津西路。

17.吴家园小学:东起七里河桥北街,西至吴家园西路、敦煌路,南至吴家园巷以北,北至南滨河路(不含明皇家园、国资委家属院、曦华源)。

18.健康路小学:东起吴家园西路,西至敦煌路,北至火星街(含明皇家园、国资委家属院、曦华源),南至瓜州路。

19.敦煌路小学:东起敦煌路,西至豪布斯卡兰石润安酒店(含)以东(含豪布斯卡泽园、澜园、23号地和25号地),另金港城糖酒市场(含456号-556号)以东,北至南滨河路,南至西津西路。包括任家庄1号(含)-445号(含)和“美林郡”住宅小区,郑家庄2号(含)-282号(不含)。

20.火星街小学:一是东起任家庄501号(含)-899号(含),西至原兰石厂北门,南至西津路,北至火星街;二是东起郑家庄282号(含)以西,西至金港城(不含),南至火星街,北至南滨河路(糖酒市场至光华街以西)。包括郑家庄356(含)-404号(含),滨河西路大于107号(含)号段(含南滨河中路金港新城高住楼981-985号);“金恵”家园、“明珠”小区、“金建”小区;三是东起兰石豪布斯卡小区兰石润安酒店(不含),西至西客站西入口豪布斯卡规划路以东。

21.兰州八十九中(小学部):一是西客站西入口豪布斯卡规划路以西(含4-10号地),西至恒大帝景(含), 南至西津西路,北起火星街—河湾堡东街—南滨河路(含悠悠小区)—金港装修建材市场—新规划185号路以南;二是大滩社区、苗圃花园、天泰世纪嘉园、东立开泰园和恒大名都等小区。

22.西津路小学:东起西客站(含),西至西津西路608号(含)-1031号(含),南至兰新线,北至西津西路。

23.崔家崖小学:崔家崖村1-4队,水泵厂、肉联厂、农机仓库、机电仓库、省建木材厂、省建602处、李家沟村和辖区内城市居民户籍的适龄儿童。

24.秀川小学:东起西津西路690号(含),西至恒大名都(不含),南至西津西路,北至南滨河路(不包括户籍是崔家崖村、马滩村的适龄儿童)。

25.龚家湾第一小学:龚家坪东路52号(含)-60号(含)(即兰州九中);龚家坪西路152号(含)、胜利家园、龚家湾一队和城镇居民、兰港怡园A、B区,即原兰港怡园龚家坪西路284号和永安小区龚西路152号;彭家坪东路302(含)-350号(含)、171号(含)-299号(含)、131号(含)-169号(含),祥瑞嘉园、龚家湾二队,武警医院,龚家坪北路,即工业学院家属院、真空厂龚家坪北路59号(含)之前号段,王家堡村,三汇悦郡和华润誉澜山小区(入住落户后方可接收)。

26.龚家湾第二小学:龚家湾南路(含欣德小区),龚家湾路单号63号(含)以上、双号160号(含)以上,烟草仓库,商通厂,建兰新村,地毯厂,龚家湾第三、四、五、六队,轴承厂(1、2铁路大楼家属区),市三院和变电所小区。

27.龚家湾第三小学:一是东起乐山街(含)、武山路与乐山街交叉口以西的武山路260号以后双号段,民乐路与乐山街交叉口以西单号157(含)以后、双号66(含)以后,西至龚家坪北路以东(不含工业学院家属院6-64双号),南起武山路以北,北至民乐路乐山街路口以西(含乐山街)。二是龚家湾北路61号(含)-559号(含),毛牛沟,富润家园小区。

28.兰州八十六中(小学部):武山路191(含)以上单号段,龚家湾路单号61号(含)以内、双号158(含)以内,机车厂第四福利区。

29.马滩小学:东起金港装修建材市场(不含悠悠小区),西至南滨河路武警四支队(不含),南至新规划185号路,北至南滨河路。

30.崔家崖第二小学:崔家崖社区58队、白石头沟、小康村。

31.后五泉小学:后五泉村和尖峰小区、山泉家园和金泉小区。

32.兰州三十六中附小:八里窑社区、五里铺村和沈家坡地区及以上小区。

33.兰州师范附属小学:敦煌路街道金港城社区。

34.理工大附属小学:理工大本校和分校。

35.任家庄小学和彭家坪第二小学:彭家坪东路以西地区。

36.华林路第一小学、华林路第二小学、西湖小学、柏树巷小学、西园小学、上西园小学、七里河第二小学和兰州三十六中附小等学校可招收孙家台小区的适龄儿童。

37.秀川小学、崔家崖小学、崔家崖第二小学、西津路小学、马滩小学可招收户籍是大滩社区的适龄儿童。

38.农村学校学位比较富有,各校严格按本招生方案进行招生。

39.万华中加学校小学部:审批地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九、招生规范

(一)严格招生行为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兰州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十项规定》、《兰州市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办法和程序开展工作,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严禁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应接收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学校要按要求向七里河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报备各类招生工作材料,包括招生简章、招生方案、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录取名单、公示情况说明等。

(二)严格控制班额

各学校要落实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大班额消除计划,为了保障每位适龄儿童有学上,结合七里河区实际情况,对就学压力大的学校班级学生人数控制在55人以内,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将予以严查,并对超计划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三)严格控制择校

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即城关区、安宁区和西固区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在七里河区入学。严格执行“凡小学阶段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不得享受对口划拨”,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时不享受对口划拨政策。如果对口学校招生计划已满,由七里河区教育局调配入学的学生不认定为择校生。

(四)严格均衡编班

各学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严禁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及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要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十、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最大的民生问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七里河区教育局将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设立招生、信访、纪检、疾控、安全等部门共同参与、全程保障的招生联合工作办公室,各校也相应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确保招生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安全有序进行。各学校要加强一年级招生入学矛盾风险摸排和应急反应机制,对招生入学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前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预警机制

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学位紧张的学校要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见。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三)加强控辍保学

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各学校要积极接收持有延缓入学申请批复的超龄儿童。

(四) 加强学籍管理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学生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小学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工作。严格控制学生择校或借读,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坚决制止任何学校空挂学籍或违规接收借读生,对违规跨区域招生、不符合转学规定、在校生超过核定办学规模的学校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

(五)规范收费行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万华中加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任何学校不得借招生之机,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招生实行“零”收费。

(六)强化执纪问责

各学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的管理,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制度建设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学校要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束后,七里河区教育局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严肃处理,对违规招生行为严肃追责。同时,七里河区教育局将把招生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发展目标考核和学校目标考核及年度教育教学绩效评价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教育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

(七)加强政策宣传

1.各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便民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规定,做好对社会和家长的政策宣传、引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积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做好政策解读,情况介绍、信息传播、态度表达,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良好氛围。农村学校要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要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2.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及公告须提前报经教育局教育办备案审阅后于招生开始前一周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基本情况、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民办学校)、招生形式、办学特色、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宣传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宣传误导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签订协议书等不正当方式招揽生源。在招生的关键环节、关键时间,积极主动地和媒体、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密切配合,提前做好政策宣传。要畅通招生咨询电话和其他咨询平台,及时解答问题,提供招生指导服务。坚决禁止将矛盾简单上交,坚决杜绝学校间推诿扯皮。

(八)做好疫情防控

考虑疫情防控需要,今年各学校现场审核证件时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审核,现场提交材料时,要通过增加受理时段和服务窗口,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

1.设置协管岗位。在现场审核期间,学校根据实际集中力量主动应对家长聚集、秩序混乱等问题,分段合理安排安全协管岗位,主要负责维持分段合理秩序,有序测温入校,对危险行为及时劝告和制止。校门左右两侧、通道或人行道等末端两侧最少各安排一人值守。值守人员需佩戴袖章等醒目标识。

2.划定等候区域。有条件的学校可规划相对独立安全的区域内设置等待区域,叫号入场。

3.强化个人防护。提醒家长在现场审核证件时全程佩戴口罩。

七里河区教育局

2020年5月12日

2020年西固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公布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确保2020年新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关于印发

<甘肃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厅发〔2020〕4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一〔2020〕2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兰教发〔2020〕61号)文件精神,结合西固区实际,现就西固区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小学招生工作由西固区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初中招生工作由市、区教育局联合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生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西固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在西固区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必须依法注册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凡2020届小学毕业生和户口在本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均可免试升入初中。

三、基本原则

1.划片入学,对口划拨原则。中、小学招生和划拨方案由西固区教育局负责制定,合理划定西固辖区内每一所中小学招生范围。各小学按西固区教育局划定的本校招生片区,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各初中招生工作继续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组织招生。

2.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小学继续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片内学生的认定要在房户一致的基础上,以房为主,确保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入学。继续执行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政策(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渠道等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交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塑造良好的教育形象。加强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管,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4.全纳平等原则。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尽可能接收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重点关注残疾少年儿童、特困家庭少年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的入学情况。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适龄儿童,要开展送教上门,严防因残失学辍学。

5.调配入学原则。部分学校因招生计划已满无法接纳的西固区户籍儿童,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新建小区儿童,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房户不一致”儿童,不符合六年一个学位政策的儿童,因故放弃民办学校七年级入学资格的小学毕业生以及随迁子女,将在全区范围内调配入学。

四、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招生时间:全区小学招生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1日--7月20日。各小学要从6月上旬开始,在校门口公示网上注册报名方式、报名程序、报名时间、招生条件、招生片区、准备资料、咨询电话等信息。各小学要设置专门办事窗口,宣传、解释招生政策,接待群众来访,确保本校服务片区内的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2.招生方式:2020年西固区采取网上报名加现场验证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并启用招生系统片区自动定位功能,根据报名信息系统自动锁定片区学校。

3.招生顺序:各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情况,依据“人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片区内按

(1)有房有户:房产证所有人和户主均为适龄儿童监护人,且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2)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家庭户口):户主和房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中最少一个监护人在这个户口本上,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提供兰州市近郊四区无房证明。(集体户和空挂户除外)

(3)有房无户:房产证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监护人。

(4)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

(5)无户无房:本区农村户口因打工在片区内租房及外地户口在片区内租房等情况,排序录取入学,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学校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意见》精神,制定本校2020年招生工作方案,经教育局同意后开展招生工作,本校方案于6月8日前将纸质盖章件报西固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盖章电子版以PDF格式上报,由西固区教育局协调导入招生系统向社会公布。

第一批次:西固区户籍及西固区购房儿童

(1)入学条件:按《西固区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片区说明》到片区学校入学,需提供入学儿童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同时开具有房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三项基本证明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无房证明等备用材料。

(2)招生顺序:学校依据以下顺序招生。

第一顺序:A类有房有户儿童。指户口和住房均在片区内,户主和房产证所有人均为入学儿童监护人。

第二顺序:B类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家庭户口)儿童。指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户主和房产证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除提供祖辈的房产证(包括有房证明)外,适龄儿童父母双方还需提供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兰州市近郊四区无房证明。

第三顺序:C类有房无户儿童。指户口不在学校片区,所购住房在片区内,房屋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监护人,并提供有房证明。如该儿童属于西固区内购房随迁子女,则需另行准备西固区居住证。

第四顺序:D类学校撤并儿童。指因户籍所在地农村小学已撤并,家长在西固区城区务工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簿、适龄儿童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家长在西固区城区务工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已在城区购房的,按有房无户到购房所在片内学校就学。

第五顺序:E类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儿童。指户籍在学校片区内的公共集体户或户主为其父母,现无房,暂时租住,提供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无房产证明和租房协议。

第二批次:随迁子女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必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监护人在2020年7月1日前尚未领取到居住证,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不能在西固区申请入学,建议回原籍入学,待居住证办理好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1)入学条件:需提供监护人西固区居住证、入学儿童户口簿、房产(或租房)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四项基本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备用材料。

(2)招生顺序:学校根据学位空额,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F类有证有社保租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需提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居住证所在位置和所租房屋在学校片区内。

第二顺序:G类有证租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所租房屋在学校片区内的随迁子女。

4.招生要求:

(1)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医院证明或病历,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延缓期满后,应及时入学。

(2)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到临洮街学校特教班入学,或者到片区内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

(3)适龄儿童报名上传网上的户口本、房产证、有房证明、无房证明、入住证明、居住证等材料应真实有效。为杜绝户口本造假,要求所有小学要将收集到的户口信息要主动与辖区派出所对接,进行信息真实性核查。有房证明和无房证明学校初审时就要通过二维码扫描判断真假。一经核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直接通过招生系统将该生放入虚假信息库,取消本片区入学资格,等全区招生结束后,由西固区教育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学。对造假还恣意寻事的家长,必要时以系统中上传的虚假信息照片为证据,通过程序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各校通过政策性保障招收的入学学生名单,要进行汇总,并将享受政策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收齐后报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录取。

(5)为准确掌握全区一年级招生情况,要求辖区所有学校(含市属小学和农村小学)都必须通过招生系统进行招生。对个别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学校可视具体情况代报,但鼓励家长自己操作。一年级国网学籍录入人数和名单,将严格与招生系统录取人数进行比对。招生结束后,各校不得私自招生。各校对不通过招生系统私自录取的学生,西固区教育局将不予审批该生学籍,市属小学将反馈至市教育局,并全区通报批评。

5.相关说明:

(1)各学校按招生程序依次招生,按顺序招满后,未招收的学生由西固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统筹安排。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凭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有房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在所在片区小学网上注册报名。片内学校招生计划满额的情况下,请选择西固区教育局。西固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对未入学学生进行调配入学,不服从调配的随迁子女视作自动放弃在西固区公办学校入学机会,回户籍地就读。

(2)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招生系统中注册的片内学生,超过招生时段,须在秋季开学前一周提出申请,由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派入学。

(3)各学区和未划定服务半径的学校仍按原片区招生。

(4)为有效落实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招生系统将房产证地址自动存入云端服务器,招生时系统将自动进行比对提醒。

(5)没有房产证仅持购房合同的,购房所有人必须为适龄儿童监护人,并同时出具购房机打发票原件和房地产交易中心打印的有房证明,发票购房人名称与购房合同房产所有人必须一致。对私下交易的合同,不予认可。

(6)监护人提供的有房或无房证明必须是近一个月内从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打印提供的。房屋证明只认可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证明,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等开具的房产证明不予认可。

(7)正在建设中的小区,当年能入住的,片区学校可以解决入学。当年不能入住的,到目前居住地片区入学。

6.照顾政策:依据《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兰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驻地或户籍在西固区的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学科领军人才、带头人,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对市、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有突出业绩的人员子女,市区政府认定或表彰的人才子女等,可在西固区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政策性保障”栏提出申请,经认定后,调配入学。由各招生学校认定的政策性保障儿童,应在现场审核后,将认定材料报西固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通过后方可录取。

(二)初中招生

1.西固区教育局根据“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制定西固区初中招生工作的具体对口划拨方案,对口划拨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批后,于6月22日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2.招生对口划拨分配依据为2019年10月15日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名单。

3. 根据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公民办学校在同一招生平台同时报名。民办学校按审批地管理原则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依法取得本地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每个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一至两所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则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100%招生计划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4.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对口划拨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中招生工作。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兰州市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不允许跨区流动入学。

5.参加民办学校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由西固区教育局安排到对应片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放弃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西固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6.下列几种情况的小学毕业生,其升学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调配:

(1)2019年10月15日以后转入的学生;(2)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第(2)(3)类学生持相关证明于6月17日—19日到辖区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中第(2)类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第(3)类学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

7.时间安排(见附件3)

五、招生规范

1.严格控制大班额。

各学校要落实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和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大班额消除计划。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校不得随意扩大班数和超计划招收学生。全区中小学班额统一设置为每班上限54人,铁路以北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照45人标准班额招生,对超班额招收或者转入的学生,以及擅自招收的学生,审批不通过,不予建立学籍,不拨付公用经费。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2.严格控制择校。

小学招生严格按照划片范围进行招生,凡是跨区(即城关区、安宁区和七里河区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在西固区就学)、跨片的择校生不享受小升初对口划拨政策。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格执行“凡小学阶段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不得享受对口划拨”和“凡初中阶段择校入学的学生中考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的政策,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对口划拨”资格承诺书》,并由西固区教育局建档备份标注(就学期间不予更改),小升初划拨时由市区两级联合招办调配入学。非初始年级转学必须符合小学入学原则,在不突破班额限制的前提下,由西固区教育局安排入学的,可不认定为择校生。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初中择校取消优质高中统配资格。

3.严格均衡编班。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确保各班级生源结构均衡、师资配备均衡、办学条件均衡。严禁以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均衡编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4.严格排序招生。

学校按顺序对各类儿童进行录取,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完成各类别的录取与核查;如因学位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各校应依据该类别户口迁入时间和购房时间依次排序录取。超计划及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等“房户不一致”儿童由教育局调配至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5.做好招生报备。

辖区各招生学校(含市属各小学)要按要求向西固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各类招生工作材料,包括招生方案、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录取名单、公示情况说明等。

6.加强工作监管。

西固区教育局将在招生阶段派督察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进一步加大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管;联合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继续开展打击“学托”“学贩”行动,维护招生秩序;对于在招生工作中违纪违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六、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备受人民群众关注。各校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行动,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肃纪律,抓实抓好。要保持治理择校热、大班额高压态势,坚决杜绝择校行为。要完善应急预案 , 健全应急机制 , 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 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和落实《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和《兰州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十项规定》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按照招生办法和程序开展工作。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坚决不允许大班额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招收择校生或借读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正常划拨学生和按规定应接收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要畅通举报渠道,对于顶风违规招生行为及其他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核实查处。

3.实行阳光招生。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区域内招生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划片范围、程序时间、录取结果以及招生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坚决杜绝将本校招生问题上交教育局的行为。要密切联系新闻宣传部门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解读,介绍情况、传播信息、表达态度,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营造良好氛围。7月16日—17日各校将招生录取名单一式两份送至教育局审核盖章,一份学校留档,一份教育局留档,7月18日—20日招生小学在校门口公示招生名单,公示3天。7月20日招生未结束前,不允许学校给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或录取短信。

4.规范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规定,充分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遏制学生无序流动,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严格控制学生择校或借读。各校应在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建立学籍,9月23日前完成新生国网学籍注册工作,向家长明确告知学籍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和所产生的后果;同时家长须向各校承诺所持证件的真实、有效。

5.强化督查评估。纪律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中小学招生工作。教育局将把各校招生的规范情况纳入年度学校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价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学校要完善招生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6.做好疫情防控。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家长在招生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的,以打电话进行线上咨询为主,本着“非必要不线下”的原则,不建议家长集体或个人亲自到学校或教育局面询。招生咨询以先咨询学校,学校无法解释的再咨询教育局的流程进行线上咨询,不能越级咨询。各校和西固区教育局咨询电话见附件4。各学校需现场提交材料的,要通过增加受理时段和服务窗口,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同时,在疫情防控响应完全解除前,各学校招生宣传以线上宣传为主,不得组织校内的现场家长会和任何形式的现场招生宣传活动。

西固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4日

附件1:

西固区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片区说明

1.兰化一小:铁路以南,大坝市场以北,天鹅湖以西,寺儿沟排洪沟以东范围内的天鹅湖小区(13街区和14街区)、22#街区(13-17号楼)、有机厂家属院、工农村南、北小区、虹丰家园、中鹏雅苑以及临洮街小区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2.兰化三小:石化北站小区、化建小区西区、含西固交警大队家属楼小区,西固巷(粮食局家属楼、石化动力厂家属楼和家具五厂家属楼)以北;兰州高压阀门厂(合水路)以西,108市场(西固中街)小区以东区域。

3.兰化四小:铁路以南,福利二街(包括新陇嘉园)以东,山丹街市场以西(包括电厂一区),福利西路以北,以及福利西路以南范围的兰化22街区1—12号楼、23-25号楼,201、202号楼;3街区41—57号楼;兰化25街区以北182-186号楼,188、189号楼,191—200号楼;福二街社区(兰化十四街区)121、119、119-1、127、120、114、117、118号楼、拐把楼、122号楼、125号楼、门牌号(FX441、443、445、447);二十五街182-186号楼,188、189号楼、191-200号楼,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家属院等)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4.兰炼一小(福利二小):先锋路立交桥——三姓庄西路以东,深沟桥以西,马耳山、小坪山角以北(不含宏泽园),铁路以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含石化东苑小区;石化幸福小区6栋楼(1011至1016号楼);蓝馨花园A区3栋楼(9、11和29号楼),B区9栋楼(39至47号楼)。

5.兰炼二小:牌坊路立交桥——三姓庄以西、福利东路以北的石化幸福小区、文化小区和辰光小区;牌坊路立交桥以东、福利东路以北的石化幸福小区1001至1010号楼;牌坊路立交桥以东、福利东路以南的石化幸福小区,石化南山小区和石化技术学院东区;蓝馨花园A区1至8号楼、10号楼和12至28号楼,B区30至38号楼所在的片区。

6.西固一小:招收西固巷(东西向)以南,铁路以北,合水路以西,康乐路以东以及康乐路以西精安家属院片区的适龄儿童。

7.西固二小:招收西固巷(东西向)以北,西固西路以南(不含化建小区西区),合水路以西,康乐路以东片区的适龄儿童。

8.福利一小:招收顶好商场以东,公园路以西,福利西路以南,环城南路以北(包括福源小镇)以及福利西路以北,铁路以南,水厂家属院、塑料三厂家属院以东、公园路以西片区的适龄儿童。(含福利一小门前家铭小区,不含兰化一小和兰化四小片内学生)

9.福利三小:招收公园路以东,先锋路立交桥以西,铁路以南,石头坪、马耳山角以北(含宏泽园小区)片区的适龄儿童。

10.玉门街小学:招收合水南路以东,玉门街(南北向)以西,铁路以北,西固中路以南以及玉门街(南北向)以东的经纬城、保利堂悦片区的适龄儿童。

11.临洮街学校:招收顶好商场以西,福利西路以南;寺儿沟以西,西柳沟铁路道口以东,大坪山角以北,铁路以南片区以及康乐路以西的兰储家园和康乐家园的适龄儿童。

12.桃园学区小学部:招收化工街以北,石岗以东,高压阀门厂以西,黄河以南片区的适龄儿童。

13.实验学校:招收玉门街(南北向)以东,牌坊路以西(包括金城中心),铁路以北(不包括经纬城、保利堂悦)片区的适龄儿童。

14.二十一中小学部:招收牌坊路以东,铁路以北,陈官营桥以西片区的适龄儿童。

15.西固区兰化二小:招收铁路以北,西柳沟铁道口以东,康乐路以西(不包括康乐家园、兰储家园和精安家属院),化工街以南片区的适龄儿童。

16.兰西铁苑小学(福利一小分校):西固中路以北,合水北路以东(不包括石化北站小区东区),玉门街北街以西片区的适龄儿童。

17.一支路小学:招收陈官营桥以东,铁路以北,深沟桥以西(包括天庆国际新城)片区的适龄儿童。

附件2:

西固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褚占辉

副组长:达朝万、王悦琦、马国荣

组 员:马廷杰、李东升、张锋、杨帆、石磊、马岩、张妙祯、各招生学校校长,局办、纪检、教育科、宣教科、安全办全面参与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小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王悦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锋同志任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小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宣教科:负责全区招生工作宣传与舆论引导,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教育科:负责全区招生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指导、协调学校招生工作。

纪检:负责监督、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招生纪律,接待群众投诉上访。

安全办:负责与公安、维稳、应急等部门协调,做好招生阶段学校及周边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各学校:负责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严谨、规范、有序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附件3:

附件4 :

附件5:

2020年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

为了将拥军优属、引进人才、表彰模范、精准扶贫等优抚政策落实到位,推动西固区小学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进行,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标准》。

1.符合《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相关内容的军人子女。

2.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的公安人员子女。

3.符合《兰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相关精神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西固区户籍的地方烈士子女。

5.符合《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相关内容的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以及创新创业人才子女。

6.港、澳、台胞子女或受聘于西固地区的企业、高校等单位的外籍专家子女。

7.西固区户籍的全国、省、市级劳模子女。

8.为兰州市、西固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

注:1.其他特殊情况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2.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导致政策性保障入学对象或证明材料发生变化时,以上级补充发文为准。

3.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出具证明单位对证明真伪性及因此产生的问题负全责。

4.照顾对象必须为适龄儿童监护人,祖辈或亲属不在照顾范围。

附件6:2020年小学招生调配入学办法

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以及进城务工人口数量剧增,2020年西固区热点小学,特别是福利区招生工作形势严峻。为保证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让每个儿童能在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依据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小学招生工作通知》(兰教基〔2020〕130号)精神,现就小学调配入学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调配主体

西固区小学入学调配工作由西固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调配对象

1.入学当年片区学校招生计划紧缺,无法在片区学校入学的西固区户籍儿童。

2.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

3.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各类“房户不一致”的儿童。

4.不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的西固区户籍儿童。

5.报考民办学校摇号入学未摇中归区对口学校学位已满需要调配入学的儿童。因故放弃民办学校入学的儿童。

6.随迁子女。

三、调配原则

1.均衡发展原则。入学调配是对《西固区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片区说明》的一个有力补充,通过调配使各校生源数量和生源结构达到相对均衡。

2.全区统筹原则。入学调配主要依据全区学位空额情况,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调配入学。

3.有序调配原则。入学调配将依照批次、类别顺序及类别内部次序,调配有学位空额的学校。

四、调配方法

1.当年招生计划紧张或招生计划空额较大学校。由西固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照调配原则,进行统筹调配。

2.符合《2020年兰州市西固区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固区小学入学招生系统上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认定,西固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即可按顺序原则自主招生;西固区委、区政府或教育局认定的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由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位空额情况,统筹调配入学。

3.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各类“房户不一致”的儿童,不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的儿童,由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位空额情况,依照调配原则指定入学。

4.随迁子女。学校可根据学位空额,按顺序原则进行自主招生;无法自主招生的儿童由西固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全区学位空额情况,依照调配原则指定入学。

5.没有入学的儿童由西固区教育局提供有学位的学校,给家长一次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就学的机会,选择后没有报到的学生,将不纳入二次调配范围。

五、具体调配方案

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房户不一致”的西固区户籍适龄儿童和未入学的无房无户儿童,根据居住证地址、实际居住地和交通便利等情况,相对就近地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六、补充说明

依据本办法而制定的各学校生源调配方案旨在解决当年各校间生源数量、生源结构不均衡的问题,当年有效。不作为后期儿童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附件7:

原标题:《兰州市两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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