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拟升级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监管,将计提行业保障基金

澎湃新闻记者 陈月石
2020-04-03 20:01
来源:澎湃新闻

在完成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工作一年后,央行以部门规章形式进一步强化客户备付金监管,夯实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基础。

中国人民银行4月3日发布消息称,按照国务院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已于2019年1月完成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存管工作。为加强集中交存后的客户备付金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日。

客户备付金,是指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

举个例子,在淘宝等电商平台上网购时,需要先将货款预先支付给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收到货后再由支付宝打给商家,而短暂预付到支付宝的这笔资金就属于客户备付金。

2017年1月,央行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并于同年4月实施首次交存,后通过系列通知逐步提高交存比例,2019年1月14日完成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工作。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人民银行,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不再以直连渠道处理支付业务,备付金监督主体也发生了变化。

“原办法中关于商业银行存管模式以及备付金账户体系已不再适用,备付金监督职责也存在一定错位。此外,原办法作为规范性文件,法律层级较低,缺乏相应处罚措施,对于监管对象震慑力度有限。”央行表示。

与原备付金管理办法相比,《办法》增加备付金集中交存后存管相关内容,梳理了备付金集中存管后账户体系及业务流程,增加处罚条款,删除相应备付金存管银行等不适用内容。

在备付金清算方面,《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之间进行合规合作,其基于真实交易的备付金互转应在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之间办理。

此外,支付机构只能通过清算机构向其客户和商户的结算账户、备案的自有资金账户和特定业务待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和其他人民银行认可的账户出金。

相比原办法,央行在征求意见稿中适当降低备付金银行总资产要求,由2000亿元降低至1000亿元。

此外,明确支付机构应计提行业保障基金,行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责任编辑:郑景昕
    图片编辑:蒋立冬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