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探索智能便民诉讼服务,云审判确保公平正义不掉线

林洛頫/人民网-湖南频道
2020-04-02 11:30

 “被告人潘某,是否能听清我说话?”“可以”。近日,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运用远程视频形式,“无接触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寻衅滋事案。

审判现场,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佩戴口罩,在审判庭、看守所内进行隔空质证和庭审陈述,共同参与了这场在线远程视频庭审;这仅是湖南各级法院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信息化手段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

目前,湖南网上法院、人民调解平台、湖南移动微法院等便民诉讼平台,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解、自助立案等不间断便民诉讼服务;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确保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不误,让公平正义“不掉线”。

各方诉讼参与人通过视频线上参与庭审。岳阳中院供图
现状:云庭审在线审判数量逐渐增长

“重点做好庭前‘功课’, 想方设法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跃军在结束云庭审,听取各方当事人对庭审方式给出的评价后说道。

连日来,岳阳中院运用“云间”视频审判系统对86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合并开庭审理。5名合议庭成员、2名上诉方代表及各方当事人的4名代理人分别通过视频连线参与云庭审;庭审节奏紧凑,各方诉讼参与人充分表达了意见。

今年2月中旬,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对全国法院推进在线诉讼做出全面动员,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快速做出部署,联系相关技术公司为全省法院紧急开通互联网庭审服务。

同时,下发通知要求疫情期间庭审活动原则上采取互联网庭审方式进行,发放各类用户手册、进行相关宣传,方便当事人通过网络参与诉讼,保障庭审、听证、调解等诉讼活动能顺利进行。

“去年以来,湖南法院系统已开始试运行网络庭审,进入2020年遭遇新冠肺炎的特殊情况后,‘隔空’庭审正好用到了点子上,解决不少实际问题和困难。”湖南高院新闻发言人李宇先介绍道。

根据统计,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湖南各级法院共通过互联网开庭2152场,其中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张家界中院开庭已超过100场;全省法院线网上调解累计达到20628次。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云开庭”方式审理一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决定案件。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变革:节省人力物力成本、效果好

3月25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云开庭”方式审理一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决定案件,各方在不同场所,无人员聚集状态下,通过互联网实现北京、澧县、常德三地的原告、被告、法官同步庭审,经审理当庭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疫情期间,这样的在线办案形式不但解决老百姓的燃眉之急,同时也让基层法院看到智能网络化后的更多可能性,原来不能实现的事今后将没有困难。

“远程视频庭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聚集,避免疫情传播,而且刑事被告人无需法警在看守地点和法院之间往返押解,杜绝押解安全隐患。”湖南高院审判监督第二庭三级高级法官、审判员王琳发现云庭审不仅节省诉讼成本,审案效率也有了提升。

通过这次疫情,湖南很多法官亲身接触到了在线审判,一些案件得到顺利办理,还有一些案件通过云庭审进行调解,取得很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于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情况将有一定的借鉴运用依据。

而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云庭审其独有的便利性和易用性会被更多人接受。在一些类似新冠肺炎防控等特殊时期,或一些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达现场的案件,采用云庭审模式进行开庭,将会是现场庭审的有效补充。

“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采用云庭审进行开庭审理将会是未来的一种发展趋势,既减轻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负担,也提高了审判效率,对审判模式也将优化提升。”王琳法官说道。

益阳桃江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益阳桃江县人民法院供图
未来:将在诉讼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云庭审是为便利当事人诉讼而推出的一项全新的信息化技术手段。特别是在疫情期间的运用,云庭审化解了我的压力。”王琳法官介绍,信息化系统运用前他忐忑不安,怕自己的愚钝影响工作;正式庭审前他与书记员一起模拟多次,将中间碰到的问题一个个解决,有幸运用云庭审一次性化解两地两案较大标的纠纷。

今年和王琳一样首次使用云审判的法官不在少数,如何快速适应、运用信息化系统,让年纪偏大的法官转变思想观念,通过后期的培训和推广应用,才能使云审判在更大范围内推广使用。

目前,全国法院的云庭审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对于云审判推广运用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各地法院系统正在积极探索中逐步完善。

比如云庭审中当事人身份认证、证据交换、笔录、协议等确认与签字等细节问题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毕竟与现场庭审相比有一些差别。

同时,关于采取互联网庭审的方式进行开庭审理的法律依据尚不完善,只有互联网法院的网上庭审活动通过试点方案进行了明确,疫情期间利用云庭审开庭只是临时应急措施;互联网庭审模式真正要普及还需要通过修改现行法律来对予以认可和明确。

另外,云庭审与现场庭审相比,还是存在一些方面的不足,如部分证据的认定、庭审纪律和庭审进程的掌控、法庭严肃性等问题。对此,李宇先表示,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进步,云庭审的使用率一定会越来越高,发展成为现场庭审的有效补充,在今后的诉讼活动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原题为《湖南法院探索智能便民诉讼服务云审判确保公平正义不掉线》)

    责任编辑:徐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