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周相录:元稹为何会背负投机与薄情的恶名

澎湃新闻特约记者 杨炎之
2020-03-23 10:43
来源:澎湃新闻

【编者按】

《旧唐书》谓“元和主盟,微之、乐天而已”(唐宪宗元和年间的文坛盟主,唯元稹和白居易二人而已),元稹在中唐文坛之地位,由此可见一斑。但穆宗朝仕宦之迷局与《莺莺传》写作主旨之被误解,让元稹背负投机、薄情之恶名。元稹是否如后世文人评价的那么不堪,他的历史形象是如何形成的?为此,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专访了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的周相录教授,请他为我们一探隐藏在元稹形象扭曲变形背后耐人寻味的诸种原因。

周相录教授

形象扭曲的元稹

澎湃新闻:提起元稹,后人对他的评价毁誉参半,历史上真实的元稹是怎么样的?

周相录:历史叙述是什么?我们不得不承认,历史叙述是由具有一定主观倾向性的人写就的文本,不可避免、或多或少、或显或隐地带有一定的叙述者个体与叙述者所属阶层、集团的主观立场,因此,“尽信书(历史叙述)不如无书”。但是,如果我们怀疑一切,完全否定历史叙述的客观性,又会陷入历史虚无主义的泥淖之中。

我以为,较为合适地做法,是既不无条件地相信,也不无条件地怀疑,而应在对人之常情、物之常理审慎体察的基础上,在对历史叙述严谨辨析的基础上,在逻辑严密的推导基础上,谨慎地怀疑或相信历史叙述。

周相录 著《历史的倒影:元稹传播接受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

说到元稹,他在历史上的名声确实不好,甚至可以说很坏。究其原由,主要是因为晚唐五代出现了一些关于元稹结交宦官以求仕途升迁的负面记载。这些记载,一是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一是后晋编纂的《旧唐书》。张氏关于元稹的记载,一是事实有误,二是存在私人恩怨,三是张氏之书成书时间特殊(宣宗大中年间),因此其可靠性大可怀疑;《旧唐书》成书于五代,其主要史料来源于唐人编纂的《穆宗实录》、《唐会要》(德宗至宣宗部分)等,而这些文献对元稹结交宦官的记载,不仅内部存在漏洞,相互之间存在抵牾之处。而且,这些文献均成书于宣宗大中时期,而宣宗因特殊原因,刚一上台,即极力否定穆、敬、文、武四朝政治,不遗余力打击此一时期皇帝之宠臣,政治气候对元稹这一穆宗最宠信之人非常不利。根据《资治通鉴》卷249宣宗大中十一年所载韦澳辞谢皇帝之任命、宋程俱《北山小集》卷40《二月二十日实封事》所载徐俯事、元稹《题长庆四年历日尾》、《长庆历》、白居易《元稹墓志铭》等等,可知元稹在穆宗朝是依靠结私恩于穆宗、而非通过正常渠道获得升迁的(即白居易所谓“以权道济世”)。凡是通过这一渠道升迁者,既难免无恶意者对升迁者投机仕宦的揣测,更难免政治对手对升迁者投机仕宦的攻击。于是,“曾参杀人”之讹传,即使亲如曾母,也会因传者众而误以为真。

元稹是薄情郎吗?

澎湃新闻:元稹与韦丛婚后不久就写了自传体小说《莺莺传》,而在韦丛亡后又写下《遣悲怀三首》以悼念之,元稹到底是薄情还是长情之人?他为何要写《莺莺传》,是否如鲁迅先生所言,传奇文在当时大抵是干谒名公的“敲门砖”?

周相录:在我看来,《莺莺传》是元稹的一篇“悔过书”或“忏悔录”,是元稹感情历程的一段真实记录。《莺莺传》写成于元稹入仕之后,与一般士人以诗文干谒文坛或政坛“大腕”的行卷活动应该没有关系。

清嘉庆本《会真记》(《莺莺传》又名《会真记》,图片源于网络)

从《莺莺传》与元稹所作诸多“艳诗”来看,他对崔莺莺是有真感情的,但是,他与崔莺莺的恋爱是“非法”的。在古代中国,妻子是经过“合法”程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到家里来的,婚前当事人双方不能有任何自主自由的接触。可以说,对于婚姻当事人来说,婚姻就是隔着布袋买猫,买着喜欢的是偶然,买着不喜欢的是必然。明了这一点儿,就不难理解古代为什么爱情总在婚姻外,为什么爱情与婚姻二者兼得是天下掉馅饼正巧被砸中式的幸运。

元稹与崔莺莺是真爱,但元稹也好,崔莺莺也罢,他们最终都无法赋予自由恋情以合法性,都把曾经获得的自由恋情看作“失足”之后的无意收获。当一个人无法赋予自己的行为以合法性,或无法给自己的行为找到合适的价值立足点时,日后反思、忏悔并主动逃避曾经的追求,被主流价值世界“招安”,就是自然且必然的事情了。

元稹、崔莺莺在遇合之前,都是以礼自守的“模范青年”,中途感情“泛滥”,一度沉溺其中,后来自认犯了错误,逃避曾经一度拥有的恋情,回到以礼自守的人生原点,选择了合法的婚姻。就像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一见钟情,后来发现自己错了,选择主动退出,这与退出者的个人品格哪里有什么关系?

中国古代把人分作三种:圣人、中人、下人。《世说新语·伤逝》载:“王戎丧儿万子,山简往省之,王悲不自胜。简曰:孩抱中物,何至于此?王曰: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简服其言,更为之恸。”文人多自认为“中人”,是多情因而容易为情所累的一群人。在专制制度之下,皇帝也好,官僚也罢,监督约束制度不到位,很多时候只能靠个人的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但在强烈的诱惑面前,个体的自觉往往会失效,从而造成较为严重的社会后果。

放纵欲望后果很严重,要治国平天下的文人当然要“节”之复“节”之。对欲望抱持高度的戒惧,又无法赋予自由自主恋情以合法性。因此,中国古代文人在理性的世界里选择合法的婚姻,又在感情世界里为他们动心的女性留下一席之地,便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儿了。现实就是这么残酷,自由自主的恋爱走不到婚姻那一步,获得的婚姻又往往缺乏爱情的雨露。

说元稹与韦丛的合法婚姻里没有爱情,很多人可能不容易理解,因为元稹毕竟写了不少“文质彬彬”的悼亡诗。然而,细细寻绎,我们不难发现,元稹在悼亡诗中表达的,主要是对韦丛的感激与愧疚,而这是与现代意义上的爱情没法划等号的。

元稹《遣悲怀》中“贫贱夫妻百事哀”一句最为脍炙人口

韦丛的娘家门第比元稹家高,韦丛父亲官做得比元稹父亲大(元稹父亲死得还早),韦家远比元家富有。韦丛出生之后未满月,其母病逝,韦丛是“谢公最小偏怜女”。不难想象,韦丛与元稹结婚之前,在娘家,父亲宠着,哥哥们让着,锦衣玉食,不知人间艰辛为何物。而下嫁元稹之后,元稹工资收入低,又“性复事外”(元稹《葬安氏志》),不怎么顾家,韦丛就在经济极为拮据的情况下,勤俭持家,相夫教子,虽“贫贱夫妻百事哀”,而无怨无悔。待到元稹工资收入高了,韦丛却早已离他而去,他所能做的,只是“与君营奠复营斋”,来“报答平生未展眉”而已。感激韦丛下嫁“黔娄”,愧疚没有让韦丛过上好日子,这与元稹对崔莺莺的魂牵梦绕长年不忘,不是两种不同的感情么?

澎湃新闻:《莺莺传》结尾有云“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时人还多许张生能为善补过。鲁迅先生评价道:“元稹以张生自寓,述其亲历之境,虽文章尚非上乘,而时有情致,固亦可观,惟篇末文过饰非,遂堕恶趣。”元稹为何借张生之口说出这么几句话?

周相录:中国古代当然是一个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男性掌握着话语权,对一些问题的裁判自然体现出一定的性别偏见,“女色祸水”就是很典型的一个例证。“尤物”者,具有超常魅惑力之物或人也。“夫有尤物,足以移人”(《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或“情到钟时骨自柔”,其实已经解释了古代文人恐惧“尤物”的心理原因——“尤物”往往让你改变原来的立场,失守原来坚守的阵地。

《西厢记》杂剧中,本来要去京城赶考的张生,见到崔莺莺之后,“心不存学海文林,梦不离柳影花阴”,是对这一问题更形象化的表述。以治国平天下为己任的古代文人,最担心的问题之一,就是一时被欲望(爱情)俘获,迷失奋斗的目标。而被欲望(爱情)俘获之后,如果能忍痛割爱,“迷途知返”,改过自新,重新回到治国平天下的目标追求上来,自然会获得同时人的喝彩与鼓掌。此即张生所谓“知之者不为,为之者不惑”,白居易所谓“悔既往而悟将来也”。鲁迅先生所谓“遂堕恶趣”之言,以今律古,我不敢苟同。

重识元稹

澎湃新闻:您指出:除《莺莺传》与悼亡诗外,元稹其他文学作品很少有文质兼备的作品。而作为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之一,元稹为何在诗歌创作中长于技巧?

周相录:中唐时期的诗歌,处于求新求变的时期,韩愈尚怪奇,李贺尚奇僻,白居易尚平易,都是追新逐变的表现。崇尚什么样的新变,和诗人自己对诗歌的认知(主要是诗歌社会功能的认知)、诗人的兴趣爱好等有关。

老年白居易像(陈友琴《白居易》)

白居易个性比较平和,又较为重视诗歌的接受群体,所以崇尚平易。元白并称,元稹诗歌当然也有平易的一面,但与白居易不同的是,元稹追新逐变、炫技斗巧的念头更强烈一些。白居易《和微之诗二十三首并序》云:“微之又以近作四十三首寄来,……皆韵剧辞殚,瑰奇怪谲。……大凡依次用韵,韵同而意殊;约体为文,文成而理胜,此足下素所长者,仆何有焉。”不难看出元白相近而又不同的地方。

《诗人玉屑》卷6引《蔡宽夫诗话》云:“诗语大忌用工太过。盖炼句胜则意必不足,语工而意不足,则格力必弱,此自然之理也。”元稹在诗歌技巧的讲究上用力较多,自然容易造成“语工而意不足”,所以,文质彬彬的诗歌就相对少了一些。但讲究技巧的诗歌并不是没有价值,它们对诗歌技巧发展的推动作用是不应被否定、被忽视的。至于元稹在中唐新乐府创作中的作用,我们只能说,他既不是始作俑者,也不是最强有力的推动者,只是一个重要的参与者,不像白居易那样有明确的庶民受众观念,不像白居易那样强调新乐府的教化功能,故其新乐府诗时有拗口滞涩之处(如《立部伎》之“终象由文士宪左”)。

澎湃新闻:元稹很早就与白居易唱和,当时“天下传讽,号元和体”。但其时李肇就批评道:“元和以后,诗章……学浅切于白居易,学淫靡于元稹,”后来苏轼以“元轻白俗”加以概括,这种评价是否公允?我们今天该如何认识元稹诗歌的价值?

周相录:很多人对“淫”存在一定的误解。在古代,“淫”是放纵无检束、沉溺其中无法自拔之意。《左传·昭公元年》云:“淫生六疾。”杜预注:“淫,过也。滋味声色,所以养人,然过则生害。”原始儒家不是禁欲主义者,但也不是纵欲主义者,而是主张适当满足,合理节欲,防止欲望泛滥造成危害。

元稹(左)与白居易(右)友善,当时言诗者称元白,号为“元和体”

笼统来说,这毫无不当之处,关键是对合理与不合理的“度”的理解。李肇说元稹诗歌“淫靡”,绝对不是说元稹诗歌语带“情色”,绝对不是仅就其“艳诗”说的,而是就绝大部分诗歌来说的。李肇的意思是说,元稹的诗歌比较放纵少约束,抒写易尽,过于淋漓,缺少必要的节制。至于苏轼的评语,如果理解不偏,大体上说得比较恰当。

澎湃新闻:元稹在《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并序》中对杜甫的评价极高,甚至有人说其为杜诗经典化奠定了基础,这种说法是否妥当?从当时来看,元稹称杜甫“上薄风骚,下该沈宋,古傍苏李,气夺曹刘,掩颜谢之孤高,杂徐庾之流丽,尽得古今之体势,而兼人人之所独专矣”之语是否过誉?

周相录:理解元稹对杜甫的评价,不能脱离这段话所存在的语境。这段话是元稹为杜甫写作墓志铭的时候说的,墓志铭是要“尊题”的。所谓“尊题”,就是利用具有映衬关系的一组事物,通过适当地贬抑用来映衬主体的对象,达到凸显所写主体的目的。当然,尊题也不是偏要将黑说成白,将一说成百。杜甫确实是唐代诗人中成就最高的诗人,在诸多方面都有很突出的表现,因此,放在“尊题”的语境中看元稹对杜甫的评价,还是比较得当的,根本就不存在“过誉”的问题。

澎湃新闻:您说,中国古代文人整体上就是一个悲剧群体,最擅长干的事儿(写作)不屑于干,最想干的事儿(治国平天下)绝大多数人又不擅长。元稹的悲剧是不是也是这样的悲剧?元稹的创作与仕宦存在一种怎样的关系?

周相录:中国古代文人的自我定位是治国平天下,做官对文人来说,就像农民要种地、工人要做工一样,那是本分。《史记·太史公自序》谈到先秦诸子学说价值取向的时候说:“儒、墨、阴阳、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他们关注的都是政治问题。至于对古代文人影响最大的儒家,更是“当仁不让”,把出仕当作文人的不二选择。孟子说:“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孟子·滕文公下》)所以,李白说自己的人生目标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杜甫也说自己的人生目标是“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入仕是古代文人实现人生价值最重要的途径,如果没有在政治上干一番大事业,他们在心理上就永远无法释怀。

但文学与政治本是毕竟两回事儿。在我看来,文学主要关注的是人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探讨人生存的困境与遭遇的困惑。而政治主要关注的是人能怎么做,不能怎么做,考虑的是解决问题的现实性。从事文学创作的人,要有深远的关怀与敏锐的感悟,而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则需有冰冷的理性与缜密的思索。将两个不同的领域混而为一,用同样的思维思考不同的问题,对政治是一场悲剧,对文学也同样是一场悲剧。当然,政治上的成功人物如唐代的李德裕也写作文学作品,但他很难创作出触及人的灵魂痛点的一流好作品。

白居易《元稹墓志铭》云:“观其述作编纂之旨,岂止于文章刀笔哉?实有心在于安人活国,致君尧舜,致身伊、皋耳。”元稹与很多文人一样,都最想在政治上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成就,但事实上,成就元稹的却是文学创作,他留给后人的最大遗产是沾溉后世的优秀文学作品。

周相录 校注《元稹集校注》(全三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

我给元稹编写年谱时,就发现,他在仕途上一帆风顺时,创作的文学作品(不包括公文类文字)不仅数量较少,而且高质量的作品也较少,而仕途坎坷时,创作的文学作品则不仅数量较多,而且高质量的作品也较多。意在刀笔外,终以刀笔名,伤哉!

    责任编辑:熊丰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