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之策丨面对返程高峰,公租房小区如何应对疫情防控

马流辉
2020-02-10 10:28
来源:澎湃新闻

【编者按】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疫”,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筑牢每一个社区,每一个乡镇的中流砥柱,我们终将迎来战“疫”的胜利。澎湃新闻.智库报告栏目开辟“防疫之策”,向广大智库机构及城市治理的研究者、实践者诚挚约稿,希望您能分享防疫工作的宝贵经验,发现防疫工作的漏洞,提出切实可行的防疫之策。投稿请发送至邮箱:tiancl@thepaper.cn。

伴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一些企业单位陆续复工复产,规模甚巨的人口开始在乡城、城际间流动,疫情防控的压力正由原初的城乡并重向城市转移,尤其是各个大城市。上海作为拥有2400万常住人口的超大城市,面对人口返程高峰,如何规避疫情的输入和扩散风险,考验着这座城市的治理能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上海已经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严守“入城关”。比如,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场所安装红外线非接触式测温装置,对所有旅客进行无感测温,利用“健康云”平台引导进沪人员进行“健康登记”。诸如此类的技术治理手段对遏制疫情蔓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的潜伏期长,客观上存在无症状传染源,这就决定了入城前的排查无法达到“毕其功于一役”的效果。有鉴于此,以村居为重点,通过密织基层疫情防控网,对进城人口进行接续的管理和服务就显得非常重要。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中,社区党员干部不辞劳苦奔走在抗疫一线,社区志愿者积极参与,广大居民支持配合,在基层筑起了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铜墙铁壁”。但我们也要看到,因居民来源、社区结构、治理模式等方面的差异,城市不同类型社区在面对疫情时的治理能力存在较大差距。相较而言,公租房小区是城市社区治理中的一块“洼地”,在当前的疫情防控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亟需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一、城市公租房小区的主要特征

公租房是上海市“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为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人员阶段性住房困难,有效地回应了本市大部分“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需求。2010年上海市正式确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累计筹措公租房(含单位租赁房)17.6万套,历年累计保障对象(含已退出)55.1万户。。公租房具有准公共物品的属性,承租人通过支付相应的租金获得一定时限的居住权,没有完整的产权。与一般的商品房小区相比,公租房小区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第一,居民构成多元,流动性大。上海公租房小区的居民来全市自各行各业,涵盖出租车司机、造船厂工人、公司白领、医生、教师等多个职业群体。以上海最大的公租房小区“馨越公寓”为例,该小区4042户租户中,上海本地居民占6%,新上海人占22%,其余的72%属于外省市人。由此可见,公租房小区居民不仅所属行业多元,而且地域分布广泛,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区治理的难度。同时,公租房的租期一般不超过6年,承租人处于不断的流变之中。居民的多元化和高流动性,使公租房小区成为名副其实的生人社区,此类社区的治理从何处破题依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第二,组织体系不完善,治理内容单一。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这“三驾马车”是城市社区治理的标配。而公租房小区则没有完善的组织体系,相应的治理结构残缺,在实践中的治理能力孱弱。具体而言,首先,公租房小区居民的身份是租户,而非业主,因此没有业委会。其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公租房小区也被纳入到街镇下面的居委会管理,但这种管理具有浓厚的代管色彩,居民与居委会之间的关系较为松散,再加上公租房小区本身的复杂性,现实中居委会一直找不到有效的治理抓手。最后,公租房小区的管护职责主要是依靠运营机构聘请的物业公司来承担,但物业公司的管理权限也仅限于小区日常维修、绿化养护、环境卫生、治安维护等。

第三,自治力量薄弱,社区参与不足。从空间结构上看,公租房小区也是独栋高层,和商品房小区没有区别。但公租房小区一般是没有楼组长的。公租房小区居民中也不乏党员、能人和各种热心人士,但这些潜在的自治力量由于未经有效的组织引导,也缺乏相应的参与平台,因而未能转化为积极的社区治理资源。上海近些年新建的公租房小区,居住人口一般都达到了上万人的规模,在不调动自治力量、激发社区参与的情况下,仅凭物业公司“唱独角戏”显然难以实现公租房小区的有效治理。

二、公租房小区疫情防控的薄弱环节

当前正值上海疫情防控的关键期,面对返程高峰,以外省市人口为主体的公租房小区正承受着巨大的防控压力。公租房防疫工作暴露出不少薄弱环节。

第一,基础信息难摸清。摸清居民基础信息是开展精准防控的前提。公租房小区租户多,且流动性大,精准的基础信息缺乏,租赁合同中的信息与实际情况多有出入。在春节期间,公租房小区的居民多数返乡过年,社区工作人员只能以租赁合同中的信息为基础,对重点地区的租户进行上门走访或电话联系,挨家挨户的逐一排查因工作量大、人员少而鲜能做到。虽然目前上海要求所有进沪人员在线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但这并不能彻底杜绝有些人刻意瞒报的行为。在没有掌握一手基础信息的情况下,公租房小区的防控工作难免出现疏漏。

第二,封闭管理难落实。目前,上海很多社区都实行封闭式管理,限制外来人员、车辆的进入,对进出小区的居民进行体温监测。但封闭式管理对公租房小区来说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为,不少公租房小区在建筑设计时的定位就是开放式的,比如只有停车杆,没有安装大门。为落实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公租房小区采取拉线、挡铁栅栏等方式对小区进行封闭管理,但这些措施在现实中很难奏效,外来人员进出小区的现象时有发生。更离谱的是,有些公租房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为增加停车收入,竟然允许外来车辆进入。一般来说,新建的公租房小区都有地下车库,在车位充足的情况下,物业管理人员会充分利用这些闲置空间获利。当公租房小区的封闭管理措施形同虚设时,无疑增加了疫情输入的风险,而缺少对进出小区租户测温的环节势必给疫情的扩散提供空间。

第三,居民积极性难调动。长期以来,公租房小区的居民缺乏社区参与的有效渠道,平时也没有旨在增进社区团结和改善邻里关系的各类自治活动,加之居民的租期短暂形成的“过客心理”,由此,居民对公租房小区普遍缺乏认同感,基于社区公共利益的集体行动也很少发生。在疫情防控过程中,由于社区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群众基础,导致很多工作无法推进。比如,为方便疫情防控,有些公租房小区也建了微信群,但居民与居民、居民与基层干部之间因陌生而缺乏基本的信任,居民大多是在被动应付,很多自上而下的工作找不到有效的落实途径。在居民参与缺位的情景下,公租房小区疫情防控的效果肯定要打折扣。

三、加强公租房小区疫情防控的政策建议

鉴于公租房小区在疫情防控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在返程高峰来临的当口,加强公租房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已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做实做细公租房小区防控工作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第一,明确责任主体,压实防控责任。一直以来,公租房小区之所以沦为城市社区治理中的“洼地”,除微观层面的社区内部原因外,还与宏观的管理体制有关,公租房小区客观上存着在“多头”管理的弊端,政府住房部门、所在地街镇、运营公司、物业公司等主体都或多或少参与了管理。但这种“多头”管理格局存在职责模糊、分工不明确的局限,在实践中未能形成管理的合力。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必须明确公租房小区的防控责任主体,以包保责任制的形式压实牵头单位的防控责任,并对其进行充分的授权,提供相应的人员和物资,确保自上而下的防控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发动“人海战术”,做实基础信息。公租房小区的基础信息搜集不能仅靠技术治理,逐户上门走访排查非常有必要,这样不仅可以获得更加真实的信息,还能增加社区工作者与居民的熟识度,籍此建立基本的信任关系,为后续的防控工作奠定基础。常言道“磨刀不误砍柴工”,当前公租房小区的疫情防控,需要发动“人海战术”,建立包括社区党员干部、志愿者、网格员、物业保安、社区医护人员在内的工作队伍,逐户排查摸清吃透社区基础信息,做到心中有数,以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第三,强化监督力度,落实封闭管理。落实公租房小区封闭式管理的关键在于物业公司。为此,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督促物业公司严格落实封闭管理。首先,彻底封闭社区的其它通道,把有限的物业管理力量集中到小区唯一的进出口,加强对社区出入人员的排查力度。其次,组建专业的医务工作者,配合物业管理者对来往社区的居民进行体温的监测。最后,加强对物业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放行外来车辆进入收取停车费的谋利行为。

第四,调整治理单元,提高防控效果。做好公租房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治理单元进行适度的调整。面对上万人的居住规模,以整个公租房小区为治理单元的防控工作在实践中难免走向粗放和低效。可以考虑将楼组作为疫情防控的基本治理单元,在没有楼组长的情况下,社区工作人员以“分片包干”的形式负责每栋楼的疫情防控,籍此可以实现更加精细化的治理,提高疫情防控效果。

第五,广泛发动群众,充实防控力量。面对治理规模与治理结构不匹配的困境,公租房小区需要动员更多的社区居民参与疫情防控,尽快形成群防群控的治理格局。具体思路有以下几种:1.以楼组为单位,把所有的党员发动起来,成立临时党支部参与本楼组的疫情防控工作。2.面向居民中的积极分子招募志愿者,给其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比如口罩,让这些人以轮值的形式在社区的出入口值班排查。3.针对整体租赁公租房的单位,通过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让租赁单位加强对本单位租户的监管,以缓解公租房小区的防控压力。

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在疫情防控的吃紧关头,公租房小区虽然在防控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但只要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理顺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思路,激发居民的参与热情,就一定能够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良好格局,为上海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马流辉系社会学博士,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田春玲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