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李维嘉代言茶饮品牌跑路,当事人回应了……

2021-09-09 22:00
上海

又有茶饮公司被传“跑路”,还把一位大众熟知的主持人推到了“舆论漩涡”。

就在今日上午,据多家媒体报道,有网友爆料湖南卫视主持人李维嘉被骂失德艺人,起因是其代言的一家茶饮公司“跑路”,导致加盟商受骗。在一并公布的一则短视频中,有多名加盟商奔赴湖南台,意欲寻求相关问题的解决。

记者注意到,此次被指跑路的茶饮品牌为“快乐方程式”,后者隶属于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眼查风险信息显示,2021年8月12日,该公司已经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截至今日下午两点,微博热搜话题“李维嘉疑代言翻车被多人维权”的阅读量已接近7亿,相关讨论也已经超过2.4亿。同时,微博热搜话题“李维嘉代言茶饮品牌已成老赖”的阅读量则达到了1.4亿。

涉事品牌企业迟迟未有发声,李维嘉则很快作出了回应。今日下午稍晚些时候,李维嘉通过微博发布声明,表示其关注到网络上关于其代言“快乐方程式”品牌的相关舆情,也从5月份开始一直在积极协调、处理此事,并对因此事占用公共资源表示深深的歉意。“在此,我也呼吁各位加盟商,通过合法渠道和手段表达合理诉求。同时,对于网络上针对本人的不实言论和恶意诋毁,我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茶饮企业疑似跑路

翻看茶饮品牌“快乐方程式”的官方微博,其最新的一次更新要回到6月中旬,彼时正值端午节,此后再无动态。其在6月2日更新的一则动态中,贴出了多张广告图片,均有李维嘉的身影,左上方标注的信息显示,李维嘉是该品牌的品牌大使。再往前翻看动态,一并配出的图片均有李维嘉的身影。

快乐方程式微信公众号在2020年8月曾有过一篇推文,表示其是《快乐大本营》旗下IP“大饼营”强势跨界打造的奶茶。此后的9月,其宣布《快乐大本营》元老级主持人李维嘉担任品牌大使。9月12日,快乐方程式全国首店在广州花城汇广场正式开业。

如此来看,该茶饮品牌成立的时间可以说非常之短。天眼查App显示,“快乐方程式”茶饮品牌关联公司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由周成和周金年共同持股。

但就是这样一个刚刚起步的茶饮品牌,还没开始奔跑似乎就已经跌倒。据封面新闻报道,该奶茶品牌目前在全国各地还有多家加盟店,许多家店已经关门。有加盟受害者称,全国各地的加盟商都在维权,有的投资最多150多万,去广州申请退钱,只退还1.5万到2万元。

图片来源:封面新闻

《国际金融报》记者今日下午尝试拨打了多家该品牌的加盟店电话,不过大部分已经无法打通。随后,记者辗转找到了一位上海的加盟商张铭(化名)。据了解,早在该品牌第一批招商时,其即参与。“品牌一开始加盟的时候就找了八、九百家加盟商,可以说项目启动已经很成功,大家都是冲着湖南卫视主持人去的。”

张铭表示,加盟商、材料费加上装修以及设备,前前后后其投入了近40万,但至今“血本无归”。“也不是没有犹豫过,当时我们签的合同是服务合同,但对方说李维嘉是品牌大使,当时就是看重了这个,而且对方还告诉我们快乐大本营的几个主持人都会出来(站台)。”

张铭还表示,去年10月份,其加盟店开出后,经营两三个月他就意识到了不对劲。“根本没有生意。而且开店的时候说有督导支持,但就是随便来了一个人,开店几个月公司那边督导连续换了四五个,后来我们去公司找他们,发现其实和我们对接的人名字都是假的。”他称,过去几个月有找过律师,也报过案,但至今钱也没退回来。“之前我们钱转过去,都没有任何发票,只给了收据。也想过去湖南卫视,但是算了,也没用。有好多起诉的,有些案子赢了,但是钱也没有拿回来。”

根据天眼查方面显示的信息,快乐方程式所属的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除了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外,在今年还多次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被起诉,同时涉及多条终本案件及限制消费令,并因为其他规避执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

记者试图联系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过,天眼查所显示的该企业电话已经处于关机状态。

明星代言频翻车

9月9日下午,李维嘉通过微博发布声明。他表示,2020年7月25日,其与广州和成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平面形象大使合约书》,担任“快乐方程式”奶茶产品形象大使,合作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据称,2021年5月,在了解到“快乐方程式”奶茶实际经营方为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约书中平面形象大使代言条件发生了变化后,于2021年6月1日,李维嘉与和成汇公司签订《合作解除协议》,协议明确:和成汇公司停止使用李维嘉的肖像,并将已投放的宣传海报、宣传视频、微博宣传等宣传物品和信息陆续拆换、删除和下架,同时要求其妥善处理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快乐方程式”奶茶加盟商的相关合作事宜。

很快,“李维嘉表示已在六月同相关公司解约”的话题也上了热搜,网友们也纷纷在李维嘉该条微博下留言。从网友的留言来看,大部分认可李维嘉声明的内容,但也有疑似加盟商身份的网友留言,称其是“想甩锅”。

一直以来,因拥有庞大的粉丝群体基础,不少品牌均会选择知名度较高的明星艺人作为品牌代言人,在茶饮领域也是如此。但在过去一段时间,已经出现过一些“翻车”事件。

今年5月中旬演员马伊琍道歉登上热搜。据《新京报》报道,彼时上海警方通报在河北、广东等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侦破上海首例以虚假品牌奶茶招商网站吸引加盟商、虚构履约能力骗取加盟费的“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该诈骗案涉及“花点点”“茶芝兰”等50余个奶茶品牌。其中,“茶芝兰”就是请马伊琍代言。

也是在今年5月中旬,郑恺代言的奶茶品牌“茶主播”也被爆出涉嫌诈骗。有加盟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多被“郑恺代言”的光环吸引加盟茶主播,签约交下数额不等的加盟费,随后又被强制投入装修费与原料费等费用。但到最后,即便是成功起诉品牌母公司,也无法获得退款。彼时,茶主播品牌方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签订合同时双方均属自愿,若后续出现合同纠纷,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该负责人同时表示,郑恺确为品牌代言人,公司与他签有合约。

明星代言品牌是否要为后者的问题买单呢?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元熹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广告法》,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可以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同时,广告代言人代言的商品和服务都应当是依据事实,并且使用过该商品或接受过该服务。当代言人代言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或者代言人明知广告虚假仍然代言,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陈元熹看来,在明星代言加盟的广告中,明星如果没有辨别品牌方资质,不了解风险,没有持续注意等,都可能对加盟商造成宣传误导,但是由于加盟商往往是与品牌方签订特许经营许可等类似协议,而非直接购买商品或服务,很难直接追究明星的连带责任。

“建议未加盟的商家应该仔细辨别,不仅仅依靠明星代言就轻信品牌方广告,应该仔细核实品牌方资质,加盟条件,实际业务规模等;在品牌方已经违约的情况下,应该积极通过法律手段,及时起诉,追究品牌方的法律责任。”陈元熹最后这样表示。

记者 王敏杰

编辑 马云飞

责任编辑 孙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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