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节|电子媒体推倒了成人世界的围墙,“童年”正在消逝
1、儿童:一种现代的发明
对于很多置身于现代社会的现代人来说,“儿童”与“成人”的“本质性差异”,“童年”作为一个人生阶段的“特殊性”,似乎是一种不言自明、无需论证即可成立的“常识”。然而,如果追溯文明的发展史,就会发现我们今日熟知的“儿童”概念在前现代社会并不存在,“儿童”其实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想象”和“发明”。
中世纪绘画中的儿童。根据法国历史学家菲利浦·阿利斯(Philippe Ariès)在其名著《儿童的世纪:旧制度下的儿童和家庭生活》中提供的历史资料,在现代文明兴起之前,一旦幸免于早夭的年幼者证明了自己具备生存的能力,他们便会立即被视为与年长者无异的“成人”。例如,他们尽可能早婚,以便在短暂的寿命结束之前,为策略性结盟而联姻,并完成传宗接代的责任,提高家族生存的几率。绝大多数人根本不接受教育,下层阶级的孩子通常在7岁之后就离开家庭,去从事体力劳动;而贵族子弟也基本上在11岁左右、甚至更小的时候就直接进入职场。当时的年长者在年幼者面前可谓百无禁忌,他们说着粗俗的语言,做着淫秽的动作,而年幼者看着一切,听着一切,既学习着,也参与着。
这种情况与当时的信息传播环境有着深刻的关系,在前现代的社会里,识字的能力只由某一个特权阶级所拥有,这导致所有重要的社会交流都是通过面对面的口头交流方式进行的,口语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载体,而口语的掌握几乎不需要任何的特殊学习和训练。前现代的“公众口语文化”造成了年幼者和年长者的在行动范围、信息获得渠道、交际方式、行为方式等方面的混同,继而造成了前现代社会缺乏“儿童成长/发展”的观念。在前现代的社会,“儿童”被当作是“缩小的成人”来对待,“现代儿童观”所高度关注的“儿童的特殊性”则遭到严重忽视。
那么,“儿童”是怎么被“发现”的呢?可以说,“儿童”是作为“成人”确立其主体性的他者而生成的,也就是说,先是有了“成年”的概念,而被驱除出“成年人世界”的人就成了“儿童”,他们被安置在了另外的人生阶段、存在形式——也就是“童年”——当中。
那么,“成年”的概念又是如何产生的呢?这与信息传播环境的革命性变化密切相关。大约在15世纪到17世纪,西欧拥有了活字印刷术,并对其进行了充分的利用(当然,活字印刷术在中国的发明要远早于西欧,但由于种种原因,这项发明的潜能并没有被充分挖掘),西欧的传播技术获得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更新。
印刷品中文字材料的线性组织形式,以及文字符号的抽象本质,使得一个全新的符号环境建立起来。为了适应这种新的信息传播方式和符号环境,概念思维、抽象思维、逻辑推演能力得到空前重视。而理性主义的张扬,进一步促进了科学文化的兴盛和启蒙运动的开展,并由此形成了这样一种以“理性”为中心的“现代性逻辑”:理性是人所共有的,它构成科学认识与道德行为的基础,构成价值观念的来源,也由此构成社会进步的动力;文明的发展是一个理性化的过程,“合理性”是判定事物价值的标准。
印刷技术的运用和印刷品的传播,使得整个世界为之改变,它带来了人类思想领域的空前开拓、人类知识的空前增长以及人类获取信息的全新方式,参与形成了一个高度理性化、制度化的社会,也造成了这样一种新情况的产生:仅仅依靠自然而然即可形成的母语听说能力,已经远不能满足新信息传播环境对人的要求,只有经过特殊的学习和训练、由此掌握特殊的能力,具备特殊的素质的人,才能适应这个新的传播环境、新的的社会文化。
这“特殊的能力”,主要是指识字能力、阅读能力、抽象思维能力、逻辑推理能力等等;这“特殊的素质”,则主要是指“理性”、“独立人格”/“主体意识”、“自我约束力”/“新教伦理”等等。而这些能力和素质并不是人仅凭天赋本能即可获得的,它们的形成需要长时间的学习与训练,因此,那些被认为能够真正适应新传播环境的人,其年龄往往都在一定岁数之上。
在这种情况下,一种全新的关于“人”的概念诞生了——那就是“成年人”的概念,即指那些具备了适应全新信息传播环境的素质和能力的人,而他们所处的人生阶段被命名为“成年”。“儿童”正是作为“成年人”确立自我主体性的他者而产生的。“儿童”被现代主体用来指称那些还不具备新社会所要求的足够能力及相应素质的人,“儿童”所处的人生阶段被命名为“童年”。
2、儿童的发现
“儿童”概念的本质是由现代主体建构的,它的界定和维持,需要一定的话语机制对其进行合理化的解释和具体化的表达。而建构“儿童”的现代性话语实践,即是“儿童的发现”。
文艺复兴时期绘画中的儿童。在西方文明的进程中,“儿童的(被)发现”发轫于文艺复兴时期,巩固于启蒙运动时期。在文艺复兴时期,兴起了两套由成人掌控的对儿童进行规训的话语,其一是主要为“成人”而生产的儿科、礼仪等方面的知识,其二则是以“为儿童”为名义制作的“儿童读物”。1658年,捷克教育家考美纽斯(Comenius)出版的《世界图解》,被认为是“专业儿童读物”诞生的标志,这部百科全书性质的画册发出了“儿童有别于成人,儿童读物也应有别于成人读物”的诉求,使儿童读物的创作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而大规模的专门化的儿童书籍出版活动也从此开始出现。
真正使得理性主体完成自我呈现的“现代儿童观”,则是在启蒙运动中确立的。其中,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和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提出的学说影响最为深远,二者构成了现代文化围绕“儿童”而建构的知识-话语的一体两面。
洛克在1693年出版的《教育漫话》中强烈呼吁,应当重视对儿童的“教育”。他把儿童视作“珍贵的资源”,认为教育应促进儿童的智力发展和自控能力培养,建立孩子的羞耻感和理性。洛克把儿童的心灵比喻为“空白的书写板”,在他看来,这块“空白的书写板”应该通过接受成人的教育,增添上适宜的内容,从而走向“成熟”。
洛克的“儿童观”经过发展演变,形成了一种反映资本主义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知识谱系。这种知识包含着一种带有强烈社会功利性的教育动机,“儿童”被视作在本质上有所欠缺的未完成的个体,“童年”被建构为一个随时间前进的合乎逻辑的目的论式的发展过程,这是一个“becoming”的过程,其最后的目标是具备符合“成人”标准的“成熟”的理性,以满足社会的要求。
洛克的思想为政府、社会对儿童教育事业的重视提供了认识论上的依据,对于保障“儿童”在“童年”时期接受学校教育的社会约定具有深远的影响。
西欧资本主义文明为“儿童”的教育创造了现代学校,新兴的学校制度逐渐取代和改造了中世纪时期的学徒制度和保障神学威权的教会学校制度。“儿童”主要在学校里度过“童年”,和“成人的世界”相隔离,依据不同的年龄接受针对不同学习阶段而制定的特殊印刷材料。在学校中,“儿童”在“成人”的监控之下,逐步学习和掌握现代性的象征符号标志和专业技术,以在“成年”后能够融入现代社会系统作为受教育目标。
同时,现代家庭也逐渐形成,由于“儿童”被要求接受长时间的有计划的教育,家长被赋予了种种新的教育和监护职责,这更加巩固了“儿童”的受隔离、受保护、受引导的定位。以有组织的义务教育机构和稳定的现代家庭为核心,现代社会形成了“成人”对“儿童”的基于信息控制的管辖监控体系。
卢梭《爱弥儿》。另一方面,卢梭则提出了一种通常被概括为“儿童本位”的儿童观。卢梭在他的教育学名著《爱弥儿》中明确地表态:“在万物的秩序中,人类有它的地位,在人生的秩序中,童年有它的地位:应当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
卢梭同意洛克关于儿童缺乏理性的判断,也认同理性主义启蒙运动背景下的现代教育目的:“我们生来是柔弱的,所以我们需要力量;我们生来是一无所有的,所以需要帮助;我们生来是愚昧的,所以需要判断的能力。我们在出生的时候所没有的东西,我们在长大的时候所需要的东西,全都要由教育赐予我们”——“一种良好教育的优异成绩就是造就一个有理性的人”。
与洛克相比,卢梭的“消极教育法”更加强化了“儿童”的特殊性,尤其是缺乏“知识”、“理智”的身心特点。这种“儿童本位”的自然主义教育的完成,与洛克殊途同归甚至更进一步:以“自然”的名义,在细密的保护和严格的阶段性限定下,将个体逐步塑造成一种遵奉“社会契约”的“理性”和“德性”得到充分发展的现代主体。
在深受卢梭影响的浪漫主义运动和人道主义运动的推动下,西方各国政府“保护儿童”的法令,在19世纪后半叶到20世纪中叶陆续得到全面通过和执行,“儿童福利”体制大幅度完善,各种维护“儿童权益”的机构设立。公民的法定结婚年龄提高,国民义务教育在西欧各国全面普及,使用童工的工厂遭到取缔。“儿童”和“童年”的现代性定义得到了空前切实的实践。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产阶级家庭的“儿童”们穿自己的服装,玩自己的游戏,读自己的文学,基本上拥有了理论上所设想的舒适而惬意的“童年”。
3、童年的消逝
无论“儿童”如何受到特殊地看待和热情地歌颂,它在“现代性设计”中始终是作为“成人”确立自我主体性的他者而被建构的。明确“成人”与“儿童”、“成年”与“童年”的界限,成为“成人”把握自身主体性的要务。“成人”与“儿童”最初区别特征的显现,是建立在复杂而抽象的新符号环境所造成的知识等级制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成人”要明确与“儿童”的二元对立,就必须创造新的知识差距、文化差距。
无论“儿童本位”观念和浪漫主义思潮如何强调“儿童”的内在质素,它们主要还是从“儿童不是什么”与“儿童不能做什么”的观点来定义他们,“儿童”在现代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被定义为一个排除性的问题:“儿童”不是“成人”,因此,他们就不得接触那些被规定为专属于“成人”的事情,那些“成人”认为只有他们自己才能理解或控制的事情。
卢梭在《爱弥儿》的开篇就强调,必须“趁早给孩子的灵魂周围筑起一道围墙。”“成人”在把“儿童”驱逐出“成人世界”的过程中,有意制造了一些“只属于成人的文化秘密”,“成人”将按计划(用卢梭的话来说,就是依据“自然的进程”),在他们认为“适当的时机”,将这些“秘密”加以告知;而了解这些“文化秘密”,也往往被视作一个人经过了“童年”阶段终于“成年”的标志。
发现差异—对立思维—制造差异—证实发现,这成为“儿童”的历史建构过程中的一种循环,从而导致差异的放大与混淆,使“儿童”的特殊本质成为了现代社会的一种不证自明的“常识”。
然而,在当今社会,上述这种现代秩序正失去控制而趋于崩溃。按照尼尔·波茨曼(Neil Postman)、大卫·帕金翰(David Puckingham)等学者的说法,我们的时代正在经历“童年的消逝”这一重大的社会变动。
电子媒体瓦解了“儿童/成人”元叙事。“童年的消逝”是一种辩证的逆转运动:在现代化过程中持续强化的资本和科技的力量,到了今天的“晚期现代性”社会,开始腐蚀和消解它们先前生产出来的“儿童/成人”二元对立的符号模式。20世纪后半叶,迅猛发展的科学技术为人类社会带来了全新的信息传播媒体,在上一场由印刷技术主导的“传媒革命”中被建构起来的元叙事,在新媒体的冲击下逐渐瓦解、衰亡。
那全面改造当今社会并深刻瓦解“儿童/成人”元叙事的新媒体,就是以视觉图像为主导符号的电子媒体。电子媒体摧毁了那种将“儿童”与“成人秘密”隔离开来的“智能障碍”,动摇了那种制造差异的知识/信息等级制,导致“成人秘密”在“儿童”面前变得触手可及。
以最具代表性的电视为例。在印刷时代/“有童年的时代”,“儿童”与“成人”的现代界限通常被规定为18岁左右,这是因为现代知识普遍认为,一个人要到18岁的时候,才能系统地习得现代民族-国家共同体的语言文字体系,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交流方式。而对视觉图像的接受却几乎不需要学习。美国麻省理工大学的研究成果表明,今天的儿童在长到36个月大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有系统地注意观看电视画面了:他们有自己最喜欢的节目,会唱广告歌曲,会要求电视广告上的商品。电视大大简化了“儿童”获取信息的方式,让他们对信息的获取变得极为轻松简易。
电视的这些特点叠加着电视机的广泛普及、电视业在文化产业中的相对强势地位等因素,使得电视成为儿童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而且,电视并不分离“受众”,它的生产传播方式、内容表现形式都不具有明显的排他性,也就是说,它几乎同时面向“成人”和“儿童”。此外,作为一种追求收视率和利益的媒体,电视的经济学逻辑不但没有保留信息的倾向,而且驱动内容生产者不断通过“暴露秘密”来制造“噱头”和“看点”。
电子媒体及其所引发的社会变动,使得“儿童”与“成人”信息获得渠道、日常感官经验等方面都日趋同质化,极大地模糊了“儿童”与“成人”、“童年”与“成年”的界限,“儿童”、“童年”的文化意义和社会存在由此遭到巨大的冲击与瓦解。
对于长久以来被“成人”以“保护”的名义施行隐瞒的“儿童”来说,电子媒体打开了通往“成人”的“后台”的路径,使得“儿童”能够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地出现在“成人”的生活场景中。成人不再能够保守“秘密”了,通过电子媒体,“儿童”们轻而易举地观看到“成人世界”的暴力、性爱、伪善、铜臭、贫穷与饥饿、虐待与杀戮、战争与毁灭……当“儿童”品尝到原先挂着“未成年人禁止触碰”之警示牌的“成人”树上那些新鲜的果实,他们也就失去“成人”恩赐给他们或者说圈禁他们的“伊甸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