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凤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专用章”的公告

2020-11-10 11:44
广西

为便捷高效给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即日起,我院将在程序性法律文书中启用“凤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专用章”(后附专用章式样)。专用章适用范围为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以外的如下程序性文书:

一、交纳诉讼费通知书、一次性告知书、补齐补正材料告知书、接收证据材料清单、多元化纠纷调解申请书、多元化纠纷调解告知书、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保全告知书、阅卷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指定辩护人通知书、出庭通知书、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独任审判员及书记员告知书、申请审委会委员回避权利告知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布告知、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执行风险告知书、执行信息公开告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执行款收款账户确认表、廉政监督卡等。

二、其他可以适用的程序性文书。

适用范围内专用章与凤山县人民法院公章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公告。

凤山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10日

专用章式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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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启用“凤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专用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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