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室风采】2020年11月5日各庭室工作日志
刑事审判庭
赵芬法官
接待被告人冯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草拟被告人郭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审理报告。
刘国宏法官
与徐欣全天在长治市和平医院对被告人贾某某作监外执行鉴定。
刘慧法官
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武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郝某某等四人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二案。
徐欣
同刘庭长全天在长治市和平医院对被告人贾某某作监外执行鉴定。
韩浩玲
校对被告人韩某某贩卖毒品一案判决;草拟被告人王某某贩卖毒品一案判决。
李卓霖
草拟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编辑扫黑除恶周报、简报;阅张某史某贩卖毒品罪案卷草拟该案判决;查找营商环境执法检查汇报相关材料。
陈丹
全天在检察院远程提讯室负责庭审记录两件:(2020)晋0423刑初XXX号被告人武某贩卖毒品罪一案,(2020)晋0423刑初XXX号被告人郝某某等四人贩卖毒品罪一案。
吕娟
通知李某某贩卖毒品罪一案被告人家属领取逮捕通知书;通知白某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被告人家属领取逮捕通知书;通知公诉人、被告人家属开庭时间;整理卷宗。
程瑜
草拟被告人刘某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判决;校对被告人武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及被告人王某某贩卖毒品罪二案判决。
秦彩珍
接待被告人冯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王某交通肇事罪一案送达裁定书;整理卷宗。
民事审判庭
常健工作:
1、校对金融借款合同案判决书;
2、接待破产案管理人。
肖竹工作汇报:
1、报送人民法庭优化设置情况报告。
2、草拟药材公司破产案件受理裁定书。
李晓静工作:
1、修改物权保护纠纷裁定书;
2、起草郝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书。
杨静工作汇报:
1、整理卷宗、扫描卷宗、订卷;
2、通知当事人领取文书;
3、打印文书、接待当事人领取文书;
4、网上结案、生成电子卷宗。
武剑工作汇报:
1、调解合同纠纷案件并起草调解书;
2、接待当事人调解离婚案件。
王钰荣工作汇报:
1、接待当事人送达调解书;
2、通知当事人调解案件。
张丹工作汇报:
1、制作调解笔录并送达文书;
2、扫描卷宗,整理卷宗。
李院长接待当事人韩保荣调解案件。
李院长主持调解合同纠纷案件。
行政审判庭
秦丽斌:撰写常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牛海庆:
1.研习最高院行政案例。
2.协助审查行政案件。
马嘉欣:
1、电子送达平台推送案件信息;
2、准备下周开庭案件笔录;
3、与惠蓉前往古韩派出所调取证据。
栗惠蓉:
1、统计十月份行政案件受理、开庭情况;
2、与佳欣前往古韩派出所调取证据。
审判管理办公室
全院收、结案情况通报:
一、2020年1月1日到11月5日全院共收案件2519件,审执结案件1965件,未结554件,结案率为78%。
1、诉讼案件收1775件,已结案件1435件,未结340件,结案率为80.85%。其中:刑事案件210件,已结158件,结案率为75.24%;民事案件1493件,已结1210件,结案率为81.04%;行政案件63件,已结59件,结案率为93.65%;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3件,已结3件,结案率100%;非诉保全审查案5件,结案5件,结案率100%;强制清算与破产案1件,未结。
2、执行案件共收 744件,执结 530件,未结214件,结案率为71.24%;
3、诉讼案件待分配6件;
二、个人结案率
1、李露刚:共收案件8件,已结案7件,结案率87.50%;
2、郝德庆:共收案件36件,已结案35件,结案率97.22%。
3、牛海庆:共收案件57件,已结案54件,结案率94.74%;
4、张帆:共收案件183件,已结案157件,结案率85.79%。
5、孙科:共收案件7件,已结案6件,结案率85.71%。
6、闫亚峰:共收案件165件,已结案138件,结案率83.64%。
7、秦建斌:共收案件106件,已结案88件,结案率83.02%;
8、李广文:共收案件114件,已结案94件,结案率82.46%;
9、张丽娜:共收案件140件,已结案115件,结案率82.14%。
10、张婷婷:共收案件177件,已结案145件,结案率81.92%;
11、李丽霞:共收案件101件,已结案81件,结案率80.20%;
12、赵芬:共收案件45件,已结案36件,结案率80%;
13、秦丽斌:共收案件72件,已结案57件,结案率79.17%;
14、李慧平:共收案件132件,已结案104件,结案率78.79%。
15、常健:共收案件139件,已结案107件,结案率76.78%;
16、郝志国:共收案件12件,已结案9件,结案率75%;
17、刘慧: 共收案件96件,已结案72件,结案率75%;
18、李彩霞:共收案件107件,已结案78件,结案率72.90%;
19、刘国宏:共收案件71件,已结案51件,结案率71.83%。
李慧平:
1、原告鸿腾洗选煤诉被告刘某某等人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审查被告追加第三人的审查,准许后安排送达应诉手续;
2、草拟原告韩某诉被告李某某等二人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书;
3、原告王某某诉被告李某某合同纠纷一案调解,校对调解书;
4、办理院里交办的工作任务。
李鹏军、李牧:
1、农业银行太原府西路支行、中国银行太原府西路支行、工商银行太原解放路支行、交通银行太原建设北路支行、交通银行太原五一路支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查询银行信息;
2、太原车管所解封车辆。
吕计拴工作:
1、今日庭审直播3件、分别是:李广文、张帆、张丽娜各1件。
2、核查发展党员信息名单有无失信人员,均查无失信信息。
3、评查卷宗。
4、撰写案管局材料。
5、汇总1至今日收结案数据。
黄伟丽工作:
1、汇总今日有收案4件,有结案7件、刑事未有收案,未有结案、民事有收案4件,有结案7件、行政未有收案,未有结案、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未有收案,未有结案、非诉保全审查未有收案,未有结案、强制清算与破产未有收案,未有结案。
2、今日录音录像3件,分别是:李广文、张丽娜、张帆各1件。
3、上传裁判文书。
4、赵静睿报执行案件收结案数据。
5、汇总1月至今日全院及个人收结案数据。
6、查询失信人员,均查无失信信息。
赵研工作:
1、检查数据备份情况;
2、检查机房服务器运行情况;
3、处理下良法庭质检信息项不合格数据。
王玉:
1、系统结案两件;
2、给林州八建公司代理人、东南上村委代理人送达民事判决书;
3、整理卷宗。
范琳琳:
1、接待当事人郝某某提交证据材料;
2、接待当事人付某某、高某某送达执行裁定书;
3、接待当事人袁某某送达追加第三人出庭等手续;
4、接待七一安泰代理人阅卷。
调解王某某诉被告李某某合同纠纷一案
王玉给林州八建公司代理人、东南上村委代理人送达民事判决书
王玉给当事人元某送达民事判决书
范琳琳接待当事人郝某某提交证据
范琳琳接待七一安泰代理人阅卷
范琳琳接待当事人高某某送达执行裁定书
执行局
赵秀娟:
1.到纪委参加双清工作督察督导会议;
2.接待武乡农商银行和被执行人白某某,组织双方调解;
3.接待美江承办案件被执行人王某,提出还款计划;
4.接待毅杰承办案件被执行人高某当场微信履行案款;
5.接待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郭某某,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和解协议;
6.加班起草汇报材料。
张毅杰:
全天在指定隔离区看管罪犯李某华、张某卫。
杨鑫星:
1.接待被执行人高某。
2.到古韩镇南关村委东湖管理处调查被执行人某公司信息。
3.到襄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调查被执行人某公司信息。
4.系统报结案件。
5.统计需要拘留人员名单。
6.联系待执案件被执行人,推进案件执行。
韩彦军:
1. 接待申请执行人李某某。
2. 接待被执行人孔某某。
3. 接待申请执行人孙某某父亲
4.草拟执行裁定书
5.财务移交案款手续
6.电话联系部分被执行人
李磊:
1.接待申请执行人秦某某妻子郝某某,办理领款结案手续。
2.接待2020/65号案件双方当事人主持调解。
3.起草执行裁定书两份并盖章。
4.电话联系三案件被执行人督促履行义务。
5.系统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
赵静睿:
1.指挥平台接收上报下达材料1件。
2.填报生效涉恶案件执行情况统计表。
3.完善涉金融案件“清欠清收”台账。
4.报审管办截止今日收案、结案情况。
李跃芳:
1.档案室调取终本一件终本卷宗。
2.查看财产查控情况,点击关键节点。
3.执保案件解除二账户冻结、审批事宜。
4.领款条移送承办法官。
李其其:
1.执行指挥平台,执行值守平台签到。
2.撰写2案执行手续并盖章邮寄。
3.到东湖管理处调查被执行人某公司。
4.到襄垣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调查被执行人某公司。
5.指挥平台委托事项提起文件补充。
6.系统审批解冻等事项。
武妍:
1.接受6件邮件回单登记。
2.撰写2案执行手续、传票及邮单。
3.装订、扫描卷宗。
4.登记拘留被执行人名单。
孙科、李美江、陈芳、刘峰到临汾尧都农商银行查询存款信息。
赵秀娟接待被执行人高某微信支付。
赵秀娟接待被执行人郭某某。
赵秀娟接待被执行人王某。
杨鑫星接待被执行人高某。
杨鑫星、李其其到东湖管理处调查被执行人某公司。
杨鑫星、李其其到襄垣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调查被执行人某公司。
韩彦军接待申请执行人李某。
韩彦军接待被执行人孔某某。
韩彦军接待申请执行人孙某某父亲。
李磊接待申请执行人秦某某妻子郝某某,办理领款结案手续。
李磊接待2020/65号案件双方当事人主持调解。
立案庭
闫亚峰工作
1、审查立案材料。
2、调解张某某等诉范某某合同案,制作调解书。
3、制作某物业公司诉陈某某物业服务合同案裁定书。
李栓柱工作:
调解刘某某诉李某某离婚纠纷案件。
张春雷工作:
1、接待前来立案的当事人。
2、人民调解平台系统推送案件。
芦竹青工作:
1、接待当事人;
2、办理民事立案手续及系统录入扫描生成电子卷宗;
3、办理取保受审人高某危险驾驶罪一案的手续;
4、接收检察院移送案卷3件。
董天龙工作:
市看守所办理换押及相关手续。
郭静工作
1、接待当事人;
2、办理执行立案登记及系统录入扫描电子卷宗;
3、给被告送达传票等文书;
4、给执行局移送执行案;
5、打印传票等送达文书。
李乔工作:
1、打印调解书、裁定书并送达;
2、接待当事人领取文书。
邢慧芳工作:
1、接待当事人;
2、登记诉前调解明细;
3、给当事人开上诉费单据;
4、给当事人送达应诉等文书;
5、办理案件立案及系统录入。
武园园:
1、庭审直播记录原告张某喜诉被告山西善谐商贸公司、第三人李某明、第三人曹某云合同纠纷一案;
2、校对民事判决书;
3、接待当事人。
申翔工作:
1、接待案件当事人;
2、办理民事立案1件、系统移送案件、送达被告应诉通知;
3、接收庭室邮件登记移交。
张美玲工作:
1、接待当事人;
2、统计调、撤案件明细及筛选;
3、人民调解平台录入系统及推送案件;
4、联系运维覆盖率进行调试;
5、人民调解平台系统维护及系统补录;
6、给中院上报律服平台演练律师明细。
接收检察院刑事案件卷宗
日常工作办理
王桥法庭
原告王全喜与被告侯树林修理合同纠纷一案。
李丽霞:
1、调解王某诉侯某修理合同纠纷一案,达成协议;
2、调解米某诉米某某共有纠纷一案,未达成协议;
3、接待当事人提交追加被告申请、反诉等。
李佳美:
1、更新三晋先锋信息;
2、校对法律文书。
袁隆:
全天县医院看守罪犯。
梁倩:
1、立案一件;
2、制作一修理合同纠纷案件调解笔录、协议;
3、制作调解书和裁定书各一份。
闫晓红:
1、接待当事人提交证据,答辩状等手续;
2、接待当事人办理追加被告申请、反诉和电子送达等相关事宜;
3、校对一裁定文书。
宋浩睿:
全天县医院看守罪犯。
赵馨:
1、校对一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判决书;
2、草拟一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
段亚军:
1、接待当事人提交补充鉴定材料;
2、整理装订卷宗并系统移送;
3、接待当事人提交鉴定申请书;
4、联系当事人提交答辩状。
接待当事人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相关事宜
接待当事人办理反诉相关事宜
接待当事人办理追加被告申请相关事宜
调解原告王某与被告韩某修理合同纠纷一案
调解米某与米某共有纠纷一案
夏店法庭
张帆:
1.调解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接待当事人立案咨询
3.向当事人解答立案情况
4.开庭审理郭某诉郝某侵权纠纷
张婷婷:
1.起草裁定书2件;
2.修改校对判决书1件;
3.接待当事人王某某。
桑程程
1.草拟事故案判决。
郝振罡、王伟:
1、合同纠纷一案到晋城市送达应诉手续
2、离婚纠纷一案诉前调解
3、办理法庭其他日常事务
李海燕:
1.调解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接待当事人阅卷
3.整理卷宗
4.开庭记录郭某诉郝某侵权纠纷
5.系统扫描
6.系统结案3件
王钰:
办理立案手续,办理交费手续,办理应诉手续,接待当事人领取判决书,整理卷宗材料。
赵雯璇:
1、系统结案
2、扫描并装订卷宗
3、接待当事人阅卷
4、接待当事人咨询执行事宜
郝振罡、王伟:
襄垣农商银行诉山西宝达菇业有限公司等人合同纠纷一案到晋城市被告处送达应诉手续
下良法庭
1、录音录像网上直播开庭审理李换弟诉栗建兵离婚纠纷一案。
2、立案两件,①河南佳兴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诉下良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②肖碾留诉襄垣县西营镇西营村委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员额法官张丽娜:
1、开庭审理李换弟诉栗建斌离婚纠纷一案。
2、草拟、校对判决文书。
3、接待当事人立案审查。
法官助理张振超:
1、整理下良法庭10月份值班情况。
2、校对判决文书。
宣星:
1、接待当事人案件咨询。
2、开具诉讼费单据。
3、整理卷宗。
4、填写新收案件手续。
5、完善系统案件信息。
6、接待水碾沟村委办理上诉事宜。
焦燕波:
1、办理河南佳兴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诉下良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立案登记。
2、办理肖碾留诉襄垣县西营镇西营村委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立案登记。
3、负责李换弟诉栗建兵离婚纠纷一案庭审记录工作。
4、完善系统案件信息。
栗冰峰:
1、接待当事人案件咨询。
2、扫描卷宗两册。
3、上传电子卷宗三册。
4、装订上诉卷宗三册。
员额法官张丽娜开庭审理李换弟诉栗建兵离婚纠纷一案,焦燕波负责庭审记录。
宣星接待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
焦燕波为当事人办理立案登记。
焦燕波接待当事人立案咨询。
政治部
王勇:
参加县委党校培训。
连晋宇:
制作栗某某机动车事故纠纷判决。
孙晶岩:
报政法委各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台账。
杨晓霞:
关于晋升法官等级,去纪检组廉政审查报告签字,去扫黑办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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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庭室风采】2020年11月5日各庭室工作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