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治、太原市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2020-11-06 15:38
山西

长治限行

根据气象及环境监测部门会商预测,今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较差,极易形成重污染天气。为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潞州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 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 限行区域

潞州区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北环街以南、南环街以北 (含以上道路)区域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重污染天气限行措施

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 措施,由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限行时间和结束时间。

(一) 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2:00

(二) 限行区域:

潞州区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北环街以南、南环街以北 (含以上道路)区域管制范围内。

(三) 限行方式: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号牌尾号 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 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办理通行证的通勤大型载客车。

(二)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医疗废物转运车辆、工程抢险救援车、清障车、保险勘查车。

(三)市政、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 车辆以及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四、相关事项

(一) 单双号限行期间,主城区公交车免费乘坐。

(二) 本通告自2020年10月27日起实施,2020年12月31日结束。

太原限行

为贯彻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根据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限行的通知》[并环改办(2020)158号]要求,市公安局决定,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3月31日,每日早7时至晚20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二、限行区域: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道路范围内。三、限行措施:

(一)日常限行措施:

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含非本市车辆),具体情况:

尾号1和6,周一禁止通行;

尾号2和7,周二禁止通行;

尾号3和8,周三禁止通行;

尾号4和9,周四禁止通行;

尾号5和0,周五禁止通行。

(二)橙色和红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行措施: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含非本市车辆)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具体情况:

1、3、5、7、9:单号通行;

2、4、6、8、0:双号通行。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理:

大(中)型客车、晋A号牌出租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专用校车;执行任务的制式警用车、制式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号牌车辆。

属中重型柴油车的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执行24小时限行措施。

五、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六、其它管理规定:限行期间,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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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对长治、太原市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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