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城关镇寺后街17号的李明奇,你妈喊你支付医疗费!

2020-10-28 12:11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李明奇

案情介绍:原告刘某与丈夫养育被告李明奇弟兄4人,4人在县城均有固定住所及收入。为让儿子过上富裕生活,老两口把创造的财产都给予了李明奇弟兄4人,但付出未得到回报,李明奇多年未过问母亲生活。现刘某患有心脏病、气管炎等多种疾病需要医治,生活困难。

刘某无奈向扶沟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作出(2018)豫1621民初17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原告刘某以后的医疗费由被告李明奇兄弟4人均额负担,刘某住院时由被告李明奇兄弟4人轮流护理,护理费用各自自理。

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来在母亲刘某患病期间,其他兄弟3人均支付了医疗费,被告李明奇拒不负担母亲的医疗费,原告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明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法院决定将李明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扶沟法院举报。

被执行人姓名:李明奇

性别:男

地址:河南省扶沟县城关镇寺后街17号

身份证号码:412721197402100099

执行依据:(2018)豫1621民初17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扶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9788.5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举报电话:18538635598、0394-6246062

联系人:高法官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

赡养时应遵从父母意愿,

亦不得干涉、强制父母的居住生活。

否则,

在被世人唾弃和被道德谴责的同时,

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原标题:《扶沟县城关镇寺后街17号的李明奇,你妈喊你支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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