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庭前调解” 法官助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2020-10-26 13:06
吉林

“法官,你得帮帮我!”

10月19日,当事人李某来到了汪清林区基层法院进行立案,将同属一个林场的两个邻居告上了法庭。

“有什么事情,您慢慢和我说,我们一定维护好您的合法权益。”法院审判庭的法官说道。

“2018年10月份,我借给了我们林场杨某某35000元钱,当时说好了一年后连本带利还给我,当时有黄某某做担保人,结果到现在都要两年了,我还是一分钱没见着,咋催他都不给呀,现在人都找不到了,可愁死我了...法官,你得帮帮我呀!”原告李某面带焦虑地向法官叙述着事情的经过。次日,在充分地了解了事情的缘由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协同书记员前往当事人所居住的天桥岭林业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在天桥岭巡回审判点内,由于被告杨某某目前人在外地,原告李某又无法提供其联络方式,于是法官将调解的重点放在了另一位被告,也就是当时的担保人黄某某身上。

法官耐心地向被告黄某某讲解着法律条文。“按照《担保法》规定,您作为担保人,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也就是说现在原告是有权利向您和杨某某索要借款的。换句话说当时借钱给他的时候,有一大部分因素也是因为你做了担保,出于信任你呀!”

与此同时,法官也建议原告李某多给被告黄某某宽限还款时间。“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李某您也多多体谅一下黄某某的情况,多给她一点时间归还借款。”

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同意庭前调解结果,签署了民事调解书,并对法官能驱车亲自前来调解表示了感谢。最终长达两年的借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重视发挥审判点的调解作用,为当事人解决诉累,妥善的化解矛盾纠纷,并致力于将案件审理与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为促进汪清林区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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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汪清林区基层法院

原标题:《“巡回审判”+“庭前调解” 法官助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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