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云浮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出炉!

云浮发布
2020-09-02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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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云浮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云浮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执行情况》《云浮市2018年度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分配方案》《云浮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云浮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金融机构管理制度》《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3个处(科),4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64人,其中,在编28人,非在编3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289家,实缴单位2712家,净增单位170家;新开户职工1.51万人,实缴职工14.18万人,净增职工0.56万人;缴存额22.30亿元,同比增加15.88%。2019年末,缴存总额146.24亿元,同比增加17.99%;缴存余额52.31亿元,同比增加12.73%。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16.39亿元,同比增加6.88%;占当年缴存额的73.50%,比上年减少6.19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93.93亿元,同比增加21.1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0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20.0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0.0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3万笔13.85亿元,同比分别增加96.18%、增加36.41%。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66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0万笔77.77亿元,贷款余额51.48亿元,同比分别增加18.65%、增加21.67%、增加18.9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8.41%,比上年增加5.13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比上年增加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0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00亿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0.0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0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9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0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00亿元。2019年末,国债余额0.00亿元,比上年增加0.00亿元。

(五)融资:2019年,融资0.00亿元,归还0.00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0.00亿元,融资余额0.0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12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00亿元,1年以上定期0.0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10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8.41%,比上年增加5.1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15666.94万元,同比增加13.13%。存款利息770.7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4896.24万元,国债利息0.00万元,其他0.0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8939.95万元,同比增加14.42%。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440.17万元,归集手续费755.0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44.71万元,其他0.0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6726.99万元,同比增加11.47%。增值收益率1.36%,比上年增加0.00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85.2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732.1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609.54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732.1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609.54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968.9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5540.1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534.20万元,同比增加17.64%。其中,人员经费643.87万元,公用经费23.53万元,专项经费866.8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93.97万元,逾期率0.9596‰。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当年贷款发放额的1.00%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385.26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0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968.95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55%,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6.20%。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00万元,逾期率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0.00%提取。2019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0.00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0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0.00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0.00%,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9年末,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0.0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加6.69%、增加4.08%和增加15.8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2.66%,国有企业占10.28%,城镇集体企业占1.33%,外商投资企业占1.8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5.2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99%,其他占5.7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7.00%,国有企业占13.53%,城镇集体企业占0.34%,外商投资企业占8.4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6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3%,其他占4.32%;中、低收入占98.15%,高收入占1.8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6.50%,国有企业占7.03%,城镇集体企业占0.92%,外商投资企业占17.0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8.0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53%,其他占6.88%;中、低收入占99.70%,高收入占0.30%。

(二)提取业务:2019年,5.0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6.39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7.7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3.3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4.29%,租赁住房占0.00%,其他占0.1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2.2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9.5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0%,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4%,其他占2.63%)。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15%,高收入占2.8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9.2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4.55%,比上年减少0.9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562.7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18%,90至144(含)平方米占79.75%,144平方米以上占17.07%。购买新房占94.2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0%),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5.7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0%,其他占0.0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7.3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0.57%,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2.0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7.16%,30岁-40岁(含)占36.63%,40岁-50岁(含)占21.34%,50岁以上占4.87%;首次申请贷款占93.7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6.23%;中、低收入占99.48%,高收入占0.52%。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999.00笔22454.10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4498.5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4130.81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00笔0.0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0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00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00笔0.00万元,累计贴息0.00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试点项目0.00个,贷款额度0.00亿元,建筑面积0.00万平方米,可解决0.0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0.00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6.62%,比上年增加6.1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根据2019年8月12日市委编委会议精神,明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

1.当年涉及的归集政策:《关于公布2019年度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月缴最低额、基准额和最高额的通知》(云房金〔2019〕37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通知》(云房金〔2019〕39号)。

2.当年涉及的提取政策:《关于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通知》(云房金函〔2019〕32号)。

3.当年涉及的贷款政策:《关于调整云浮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云房金〔2019〕52号)、《关于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通知》(云房金函〔2019〕32号)和《关于调整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的通知》(云房金〔2019〕57号)。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通知》(云房金函〔2019〕3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简化办理约定提取所需的资料和调整住房公积金对冲还款的条件,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的流程和手续。

2.对市中心和郁南管理部原有较简陋的业务服务大厅进行维修,扩展办事大厅服务场所,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环境。

3.完成综合服务平台建设。2019年省住建厅检查验收组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并以优异成绩通过验收。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接入全国数据平台。按照住建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和减税降费要求,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平台,实现与国家税务总局数据交换。

2.接入大湾区数据共享平台。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接入了大湾区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了与全省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和业务互联互通。

3.完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按照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工作任务要求,改造和建设了综合服务平台的网上办事大厅、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短信、微博等8大服务渠道,并通过了省住建厅的综合服务平台验收。

4.配合粤省事平台完成高频事项的接入工作。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的建设工作要求,我中心积极配合,已完成了所有高频查询服务接入粤省事平台。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6日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解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云浮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全面披露了201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情况:201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22.30亿元,提取16.39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85亿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69.24万平方米,增值收益6726.9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609.54万元。

一、公积金归集业务稳步增长

2019年,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政策业务宣传,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稳步增长。

二、公积金提取业务主要情况

2019年,提取额16.39亿元,累计提取总额93.93亿,87.75%以上用于住房消费提取。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7.7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3.3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4.29%,其他占0.1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2.2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9.58%,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4%,其他占2.63%)。

三、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情况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85亿元,同比增加36.41%。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562.71万元。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66亿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4万笔77.77亿元,贷款余额51.48亿元,同比分别增加18.65%、增加21.67%、增加18.93%;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48%,高收入占0.52%。为保障中、低收入职工的购房需要提供了强有力支持,有效减轻了职工购房压力。

四、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根据2019年8月12日市委编委会议精神,明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通知》(云房金函〔2019〕3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简化办理约定提取所需的资料和调整住房公积金对冲还款的条件,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的流程和手续。

2.完成综合服务平台建设。2019年省住建厅检查验收组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并以优异成绩通过验收。

3.接入全国数据平台。按照住建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和减税降费要求,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平台,实现与国家税务总局数据交换。

4.接入大湾区数据共享平台。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接入了大湾区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了与全省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和业务互联互通。

5.完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按照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工作任务要求,改造和建设了综合服务平台的网上办事大厅、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短信、微博等8大服务渠道,并通过了省住建厅的综合服务平台验收。

6.配合粤省事平台完成高频事项的接入工作。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的建设工作要求,我中心积极配合,已完成了所有高频查询服务接入粤省事平台。

来源:云浮日报

原标题:《重磅!云浮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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