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强拿硬要的村霸栽了!三名村霸强收过路费获刑

2020-08-18 17:25
湖南

原创 【2020年第65期】 永兴审判

导读

梁某兵等3名村霸出庭受审

既纠集村民强行收取外来村民过路费,又霸占本村水井索取人头费,最终三名村霸身陷囹圄。近日,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梁某兵、梁某华、梁某永等三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刑罚。

审理查明

经审理查明,2018年以来,被告人梁某华、梁某兵、梁某永与梁某社、梁某光、梁某(均已判刑)和梁某勇、梁某喜(均另案处理)等人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永兴县洋塘乡铁龙村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7月1日,被害人史某等人在铁龙村村口拖涵管(非铁龙村所有)时,遭到被告人梁某永和梁某社(另案处理)等人阻拦,梁某永、梁某社等人以搬运费、吊车费为由强行索取4000元。

2018年10月一天,洋塘乡羊乌村村干部黄某等人在铁龙村村口拖涵管时,遭到以被告人梁某华和梁某云(另案处理)等人阻拦、辱骂并索要2000元。

2019年5月11日晚,金龟镇清水村村干部王某等人在铁龙村村口拖涵管时,遭到以被告人梁某华和梁某社、梁某光、梁某华(另案处理)等人为首的铁龙村村民阻拦,并以管理费名义强行索取4200元。

铁龙村自然村和栗树下自然村因水源问题长期存在矛盾纠纷。2019年7月初,梁某社、梁某勇等人通过微信或其他方式纠集在外务工的本村村民回村。7月8日开会决定向村民收取人头费,次日去封堵“米筛花”水井,若栗树下自然村的村民前来阻拦就打过去。梁某勇、梁某喜、梁某兵等人先后向村民共收取了2.7万元人头费,其中被告人梁某兵参与收取约7000元。7月9日,被告人梁某兵和梁某社、梁某喜等100余人强行用水泥、河沙堵住“米筛花”水井。当栗树下自然村村民刘某、邓某等妇女来阻拦时双方争执,刘某、邓某被推倒在地受伤。随即政府工作人员前来劝阻,但梁某社、梁某兵等村民未听劝阻仍然继续封堵水井,并安排人看守水井。为准备跟栗树下自然村村民打架,梁某光购买了约40根锄头把,另有人拿了10余根钢管,被告人梁某兵先后拿了一根锄头把和一根钢管在水井附近蹲守。后经政府工作人员做工作,双方未发生斗殴。至7月11日,水井才得以恢复原状。

另查明,2020年1月19日左右,梁某勇纠集梁某兵等人向黄某强强行所要550元人头费。2020年3月9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梁某勇、梁某兵等村民,通过打鞭炮、“挂红”、“传杯”、封红包等方式迎接梁某社出狱,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之后,梁某光、梁某勇召集梁某兵等村民到村部礼堂开会,意图补偿梁某光、梁某社等人坐牢的损失,但因种种原因未果。

法院认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兵无事生非、逞强斗狠,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梁某华、梁某永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永兴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扫黑除恶]强拿硬要的村霸栽了!三名村霸强收过路费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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