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院动态】第59期 坐副驾驶位,却被判危险驾驶罪?

2020-08-12 17:57
内蒙古

本人并未开车,却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这是咋回事?

酒逢知己千杯少

近日,布某和雪某与好友一番推杯换盏之后,布某明知雪某已醉酒的情况之下,放任让他驾驶自己的轿车,自己坐在副驾驶一同返回旗里时与一辆货车发生相刮,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后,被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经检验,被查获时雪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9.53mg/100ml。

共赴铁窗俩行泪

雪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而让布某感到无比后悔的是,布某明明未驾驶车辆,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犯,检察机关对其二人提起公诉。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布某明知雪某饮酒仍将其所有的车辆交由雪某驾驶,二被告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最终,被告人雪某被判处拘役俩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布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提醒

危险驾驶罪是有共同犯罪的,除驾驶员可构成危险驾驶罪外,对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的;或者明知驾驶员喝酒仍教唆、命令驾驶的;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醉酒仍提供车辆供其驾驶的,均可构成危险驾驶罪。正所谓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因此,严厉打击酒驾行为一刻不能放松,要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入心入脑,使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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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法院动态】第59期 坐副驾驶位,却被判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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