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个地摊都不容易,大打出手得不偿失

2020-08-12 15:26
黑龙江

摆个地摊

赚点小钱

只为养家糊口

可为了争抢一个摊位而吃官司就得不偿失了

近日,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原告张某与被告姚某均系摆地摊卖水果、蔬菜的个体业主,双方因争抢摊位发生争吵,进而厮打在一起。厮打过程中,姚某将张某打倒在地。张某在碾子山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2天,花费医药费6000余元。公安机关对双方均给予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部分经调解未果,故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姚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3000余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调阅公安机关治安卷宗,了解初步案情。双方均没有固定工作,只能靠摆地摊维持生活。因受疫情影响,经济收入明显降低。复产复工之后,都急于恢复经营,增加收入,打架事件对这两个家庭都蒙上了一层阴影,可谓雪上加霜。办案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根据查明的事实、双方各自存在的过错程度、原告各项诉求的合理合法性等各方面向双方详细阐明,劝阻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逐步消除彼此之间的对立情绪。经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终于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姚某共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6000元,赔偿款已于次日履行完毕。

赔偿款交接时,原、被告双方都对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理解和感谢。他们说:“打完架之后,我们也都对自己当时不冷静的行为感到后悔,感谢法官给我们双方所做的调解工作,我们没想到法院的工作效率这么高,短短几天时间就将我们的矛盾解决完了。这件事也是给我们一个教训,以后万事和为贵,不会再冲动动手打架了。”

法官后语:

这是一起简单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事件的起因也再寻常不过。但相信这起简单的案件能够引起当事人的警醒,仅仅一个摊位的争执,就要承受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的双重责任,得不偿失。希望他们及身边的亲友能够吸取教训,遇事需冷静,该出手时不出手,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

原标题:《摆个地摊都不容易,大打出手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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