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错网红微信后来“灵感”,24岁姑娘网上冒充主播行骗获刑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雅儒 通讯员 余法
2020-08-11 17:37
来源:澎湃新闻

因冒充“网红主播”诈骗推广费,杭州余杭区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1996年出生的朱某某喜欢刷带货直播,一次在添加一名网红主播的微信时输错字母,直到聊天才发现。这一经历给了她“灵感”,与男友魏某(另案处理)注册了与某网红主播近似的微信号,将昵称改成其“私人助理”。不久,有人来加好友,让朱某某帮忙推广产品,朱某某收取报酬后将对方拉黑。行骗几次,微信号遭举报被封,朱某某又申请微信号冒充另一名网红主播,继续行骗。

余杭审理查明,2019年8月,被告人朱某某伙同魏某,通过注册微信号冒充某网红主播,谎称可帮助对方推广产品,骗取杭州某电子商务公司5000元和陈某14000元。2020年3月,朱某某又注册微信号冒充某网红,谎称可帮助对方推广产品,骗取被害人习某某3000元。案发后,朱某某已赔偿被害人及被害单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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