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园区企业

2020-08-05 16:49
安徽

8月4日上午,太湖法院院长陈浩带队主动走出法院,与县开发区管委会及其他相关单位就涉园区企业个案进行对接,做好精准服务,为优化太湖营商环境和服务太湖园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5年,园区企业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建成前资金链断裂,企业法人跑路,正在厂房施工的太湖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因工程款得不到兑现向法院起诉,经诉讼调解后向潜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4800000元。执行过程中,因该企业未办理土地出让金缴纳手续,除有两幢刚建成的厂房及未完工的其他附属设施外,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件一直未执行完毕。

2019年,潜山法院将该案件交叉给太湖法院执行。因该案件多年未结,厂区内杂草丛生,50亩的土地及7000平方米的厂房一直闲置,许多关联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也无法执行。为尽快了结此案,该院及时依法对涉案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网拍过程中,虽然许多人打电话咨询竞买事宜,但因土地未办理相关证件,都心存顾虑,一拍、二拍均流拍。案件再次停滞不前,承办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将案件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院领导高度重视该涉园区企业的执行,为此,陈浩院长亲力亲为,携分管副院长、执行局长一起与开发区负责人及相关单位领导进行协调。本着优化本地营商环境、保障当地经济发展的目的,会上,陈浩院长分析案件当前困境,即涉案园区企业厂区因未办理土地证,资产难以处置,希望管委会及相关单位能出谋划策、齐心协力,让申请企业的权益得到实现,让空闲多年的厂区早日产生生机。最终,经多方会商,开发区管委会同意通过变卖的方式用二拍中的保留价6600000元的价格接手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拍卖资产,并着手原厂区的改造和平整,为迎接新的企业投资太湖做好准备。至此,一件涉园区企业多年的老大难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的同时,优化了太湖的营商环境,为企业投资本地提升了信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案件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载体。太湖法院就具体个案主动对接,强化法院与各部门、各条线的联动力度和水平,及时妥善化解涉园区企业纠纷,努力营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当的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原标题:《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园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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