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职教一体化方案:中职学校学分互认,毕业互通

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陈伊萍 实习生 张超焱
2020-08-06 11:36
来源:澎湃新闻

8月6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举行新闻通气会,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陈建忠介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平台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情况。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教育部门相关同志介绍两省一市职教一体化工作情况,并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会上获悉,《方案》的提出旨在推动示范区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将示范区打造为职业教育高地。

为切实做好示范区职业教育一体化平台建设,计划由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吴江区、浙江省嘉善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分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逐步开展各项工作。

会上,陈建忠介绍了《方案》的相关考虑和主要内容,并提到了《方案》的八大亮点。

陈建忠表示,《方案》立足示范区、服务长三角,按照“信息共通、资源共建、人才共育、成果共享”的原则,构建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制定职业教育系列政策和标准,推动示范区内职业学校招生入学、学籍管理、教学实施、就业升学等方面实现一体化运行。通过建立跨行政区域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联动机制,合力打造高质量的区域职业教育协作典范,努力实现教育资源、产业资源和企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优势相融,为示范区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陈建忠从近期、中期、远期分别介绍了《方案》的八大亮点的相关内容。

近期:

①统一示范区内职业院校招生录取。示范区内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入学。示范区内7所中职学校统一开展跨区域招生宣传、统一录取手续。

示范区内高职院校根据政策对示范区内高中阶段教育开放招生,两省一市指定相关高职院校与示范区中职学校开展中高职衔接办学。

②统一示范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标准。示范区内统一执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课程标准,共同选用合适的国规教材,共同开展公共基础课教学研究;统一制定并执行专业技能、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标准,联合开发区域特色教材。

示范区内学分互认,中职学生可跨校选课,在不同学校的学习成果可互通互认。

③统一示范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平台。建立管理平台,实现示范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统一管理。采用“籍随人走,学分互认,毕业互通”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学生的学籍随学生进入就读的学校。

中期:

④建立示范区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统一平台。根据示范区两区一县各中职学校结合历年招生情况及产业趋势、行业特点和企业重点,确定各校着力打造的优势特色专业、保留专业和弱化调整的专业清单。

⑤建立示范区内职业教育教师信息服务统一平台。积极开展示范区职业教育联合教研,发挥区域内高水平专业师资的辐射作用,精选一批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实训经验、在所在学科处于领先地位的专家型教师,实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工程。联合示范区合作企业,在企业中设立合适的工作岗位,提升教师技术水平。

⑥建立示范区内职业院校学生升学就业统一平台。探索跨省职业教育“中高贯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示范区内中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让企业找到最合适的职业技能人才,让人才找到最适合的就业岗位。

远期:

⑦建立示范区内产教融合统一平台。突出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深度融合,打破两区一县资源壁垒,打造示范区内产业规划与教育规划全面对接、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全面对接、学校发展与企业成长全面对接、人才培育与区域发展全面对接的资源共享模式,实现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实验实训、科研攻关、项目孵化、培训服务等一体化发展。

⑧加强示范区内职业教育高端资源建设。争取发挥高端资源的牵引作用,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在示范区引进高端职业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打造长三角职业教育高地,结合示范区产业特点,引进或新建 1—2 所高等职业院校。

    责任编辑:郑浩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