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图文 带你读懂我区来料加工扶持奖补政策
《婺城区来料加工以奖代补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之解读
总则1
目标:加快低收入农户增收,推动我区来料加工业的转型发展,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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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17]124号),《浙江省扶贫产业增收项目管理办法》(浙农专发[20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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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来料加工项目属产业扶贫项目,由区扶贫办、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区来料加工服务中心负责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
扶持对象1、从事来料加工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2、带动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来料加工经纪人。
扶持内容
1.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低收入农户可获得补贴金额为当月实际工资金额(≤2000,大于2000以2000计)*20%,低收入农户调整出建档立卡系统当年仍享受补贴政策。
例如低收入农户李四当月从事来料加工业务实际收入2400元,按照细则规定,他可以额外获得400元顶格补贴。
(算法:2000*20%)
2.吸纳低收入农户的来料加工经纪人每月可获得补贴金额为:每位低收入农户工资(≤2000,大于2000以2000计)*5%*低收入农户人数。例如经纪人张三招募李四和王五两名低收入农户从事来料加工,当月李四实际收到1800元加工费,王五实际收到2200元加工费,按照细则规定,张三在这个月能够拿到190元补贴
(算法:1800*5%+2000*5%)
3.对于在省重点帮扶村设立加工点或者扶贫车间吸收低收入农户就业的来料经纪人,给予50%的场地租金补贴(按租赁合同实际金额计算补贴不超过一万元,涉及房屋必须是合法建筑)。例如张三租用了省重点帮扶村村民刘六的房屋从事来料加工业务,且吸收了该村的低收入农户李四和王五从事来料加工业务,每年租金为3万元,那么张三每年可以申请顶格一万元的场地补贴。(算法:20000*50%)
1、来料加工经纪人申报准备材料①项目申报表;
②具有低收入农户签名的加工费发放清单;
③银行代发工资清单;
④委托加工合同(双方原材料和成品交接验收单);
⑤低收入农户身份证复印件。
2、低收入农户申报准备材料
①个人申报表;
②用工协议。
原标题:《这篇图文 带你读懂我区来料加工扶持奖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