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 打击非法捕捞

2020-07-30 17:52
青海

原创 刚察公安 刚察公安

青海湖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是中国第一大内陆咸水湖。青海湖裸鲤(俗称“湟鱼”)是青海湖特有的珍贵鱼类,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青海湖裸鲤对维护青海湖流域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由于利益驱使,长期以来一些不法分子大肆盗捕、贩卖、加工、销售青海湖裸鲤,使得裸鲤资源受到极大威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非法捕捞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安全,2020年7月30日,我局在海北州公安局统一指挥下,通过刚察县公安局、刚察县森林公安局精心部署和安排,抽调公安民警、渔政执法人员50余名,车辆20余辆,分为两个行动组分赴哈尔盖镇、泉吉乡集中开展非法捕捞整治统一行动。行动中,民警着重检查了重点水域附近住户是否存在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及环湖地区饭店、宾馆是否存在加工、销售青海湖裸鲤的违法行为。参战人员密切协作配合,细化工作措施,定岗、定责、定人,重拳出击,切实形成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姿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

此次非法捕捞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共检查饭店、宾馆36家,民宅32家,收缴青海湖裸鲤约47斤,渔网约50米,查获非法捕捞行政案件2起(移交森林公安局处理),宣示了刚察县公安局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态度,以强有力的声势震慑了违法犯罪。

图文:治安大队

原标题:《保护生态环境 打击非法捕捞》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