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涟源政协原主席贺顺清被判8年:受贿并助黑老大称霸一方

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谭君
2020-07-04 09:42
来源:澎湃新闻

贺顺清案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冷水江法院

7月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湖南省高院获悉,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的湖南涟源市政协原主席贺顺清被判8年。6月30日,冷水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此案。

对于这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典型案件,湖南省纪委曾通报称,1998年至2018年,在长达20年的时间内,贺顺清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涟源市涉黑犯罪组织首要分子李军耀排除异己、承揽项目、聚敛巨额财富、开脱法纪责任,使李军耀长期横行涟源桥头河镇,称霸一方。

两官员当“黑老大”保护伞被判

2018年4月,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娄底、涟源两级纪委、公安联合行动,打掉盘踞涟源桥头河镇的李军耀等涉黑犯罪团伙,涟源市政协原主席贺顺清涉黑问题随之浮出水面。2018年9月,贺顺清接受审查调查。

2019年8月,湖南省纪委曾通报贺顺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相关情况:1998年至2018年,贺顺清在担任娄底涟源市古塘乡党委书记,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市委办主任、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协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涉黑犯罪组织首要分子李军耀排除异己、承揽项目、聚敛巨额财富、开脱法纪责任,充当“保护伞”,使李军耀长期横行桥头河镇,称霸一方。

娄底冷水江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贺顺清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包、人事调整、干部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单位及他人人民币、港币、名牌手表等财物价值合计280余万元,并充当以李军耀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贺顺清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澎湃新闻获悉,同时宣判的还有涟源市斗笠山镇原党委书记肖俊受贿案。

法院查明,被告人肖俊在担任涟源市桥头河镇镇长、党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收受李军耀及其他工作对象价值合计50余万元财物,并充当以李军耀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肖俊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贺顺清案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冷水江法院

涉黑组织同日被判,涉罪案50余起

与贺顺清、肖俊同日被判的,还有他们曾经庇护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娄底中院披露,6月30日上午,娄星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军耀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集中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军耀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串通投标罪、行贿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军耀在任桥头河镇企业办主任和桥建公司经理等职务期间,通过拉拢腐蚀、豢养亲信、招揽社会闲散人员、威胁等方式把控企业办与桥建公司,逐步形成了以桥建公司为依托,以李军耀为组织者,以李映兵、李贺、李令、李莉明为积极参加者,以李建华、李钟贤等8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分级管理,结构稳定,通过非法手段谋取私利,并通过滋扰、哄闹、持械威胁等行为排除异己、培植势力,形成“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模式,使其他群众、企业对其产生畏惧心理。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军耀带领其他被告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共计50余起,严重破坏了桥头河区域的经济及社会生活秩序。

除李军耀外,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3至10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

澎湃新闻从湖南省高院获悉,从6月29日到6月30日,湖南省高院组织全省53家法院集中宣判黑恶犯罪案件101件,包含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3件,省级挂牌督办案件7件。此次集中宣判之后,共有744人获刑,一批黑恶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马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