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人民法院多元化手段审理涉恶案件

2020-06-25 02:58
河北

为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近日,邢台县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运用远程庭审和现场庭审相结合的方式审理三起涉恶刑事案件。

6月18日,刑事审判庭采用远程庭审的方式审理了马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邵某(已判决)于2015年开始非法经营高息放贷业务,一旦受害人不能按时还款,便纠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对欠款人员进行催收。杨某从邵某处借款100余万元,未能按时还款,为索要欠款,邵某指使郭某等三人(已判刑)在杨某家中对杨某非法看管,郭某又安排本案被告人马某看管杨某共计约40个小时。后杨某以出去借钱为由逃脱。因找不到杨某,邵某又安排人员对杨某儿媳妇、女儿进行非法看管,其中被告人马某参与非法看管约三天。由于马某认罪认罚态度较好,犯罪事实清楚,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主审法官与检察院、看守所进行协调沟通,决定采用远程庭审的方式审理,庭审过程画面、声音传输流畅,各方意见传达清晰。

6月19日,刑事审判庭采用现场庭审的方式审理了杜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张某、张某某(二人另案处理)等人长期混迹于社会,结交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一系列犯罪活动。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以张某和张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在邢台市内多地建立卖淫窝点,通过引诱、暴力、欺骗等手段先后控制20余名女性从事卖淫服务,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该案被告杜某曾于2017年在张某等人设立的卖淫窝点实施对外发布招嫖信息、介绍卖淫女卖淫等犯罪行为,从中非法获利5000元。

6月22日,现场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赵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赵某伙同上述张某和张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组成人员在其位于桥东区的门店内从事卖淫活动,赵某负责提供卖淫场所并负责管理场所、账目等,以此获得嫖资分成,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期间共非法获利1万余元。2019年2月至9月十个月期间,赵某独自组织并招募卖淫女在其门店继续从事卖淫活动,获得嫖资分成3万余元。上述两个案件因涉及隐私,依法不公开审理,无法采用远程庭审的方式,主审法官通过和看守所积极联系,在充分保障庭审当事人安全的情况下将其押解至法院审理。在我院刑事审判庭、法警大队、综合保障办公室协调配合下,整个审理过程安全有序。

今年以来,受理涉黑涉恶案件4起,审理3起。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采用远程庭审或现场庭审的方式审理涉恶案件,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也有利于充分保障庭审当事人合法权益。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该院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多元化方式审理涉黑恶案件,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推动建设平安邢台县。

原标题:《邢台县人民法院多元化手段审理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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