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法院:用法官多跑路换群众不跑路、少跑路

2020-06-24 03:45
宁夏

“感谢法院,钱已经打到了卡上,辛苦各位了……”。近日一则感谢电话的到来,让我们看到了隆德法院法官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事情是这样的!

【案情回顾】

2019年5月14日,腊某兰等12人因遗嘱继承纠纷诉至法院,请求对死者喇某安的死亡抚恤金、丧葬费依法进行分割。

该院在受理此案后,及时组成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进行审理。经审理查明,死者喇某安曾是隆德县某单位干部,生前生育了三个女儿即腊某兰、腊某香、腊某琴和两个儿子喇某林、喇某强。而儿子喇某林生育有五个子女,喇某强生育有三个子女。喇某强、喇某林先于父亲去世。喇某安退休后,曾先后在女儿腊某兰、腊某香及孙子喇某随家中生活,且12人均对其履行过赡养义务。2019年农历正月,喇某安去世,其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给予亲属抚恤金及丧葬费合计183925元,12人在协商处理抚恤金和丧葬费事宜过程中发生争议,于是腊某兰、腊某香、腊某琴向本院提起诉讼。

隆德法院对喇某安的死亡抚恤金、丧葬费依法进行分割,分别对3原告及9被告判付5000元至20000元不等金额,12名当事人在接到判决书后均服判息诉。

【案情发展】

2020年6月1日,3原告又再次到访隆德法院立案庭,申请对该生效判决立案执行。立案庭法官在接到执行申请书之后,立即联系被申请执行人,被申请人执行人表示:“不是我不愿意履行,是因为死者账户被冻结,钱取不出来,我也没办法给大家分配啊!”。在了解情况后,立案庭法官意识到该案不能简单的进行立案执行:一方面本案没有明确的被执行人;另一方面账户正在冻结,万一解除冻结之后该账户持有者将上面的钱据为己有,会有损案件其他当事人的权利。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此而产生的诸多问题可能会导致执行不顺,不仅不能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还会给执行工作带来难题,导致结案时间变得更长。

立案庭法官立即与案件承办法官进行沟通,并联系该案当事人,得知12人均在宁夏的不同地方,且3原告均已70多岁的高龄,前来法院不便,现又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地区尚不能随意通行。“东奔西跑,还要花费路费住宿费,当事人双方都会有怨气。如果时间再拖延,甚至会出现更严重的冲突。”为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实现权益保障,立案庭法官与该案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帮案件当事人跑路跑腿,让该案解决于立案执行之前。于是,两名法官连日来多次前往县财政局、社保局进行沟通交涉,最终与县财政局、社保局达成一致,为12名当事人提供多部门协调联动的“一站式”服务。由法院联系当事人、核实账户、计算判决最终确定每人应得的金额,再将材料交由财政局核实拨款,后由社保局将最终确定金额打至12名当事人账户上。不到三周时间,经过两名法官多地奔跑沟通以及三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努力,12名当事人在家中就收到了自己的钱款。该案的成功结案,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时间、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也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近年来隆德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用“法官多跑路多操心,换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少操心”的贴心高效司法服务,将司法为民初心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中,用心“精雕细琢”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供稿:马小珍

原标题:《隆德法院:用法官多跑路换群众不跑路、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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