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党建引领,建立庭上支部 ——平坝法院第四党支部开展“6·5”世界环境日暨“贵州生态日”系列宣传…

2020-06-11 20:36
贵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理念,加大司法助力环境保护力度,突出生态特色,助力脱贫攻坚,改善村民生活质量,平坝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联合本院第四党支部,围绕“6·5”世界环境日暨“贵州生态日”,到平坝法院对口帮扶的十字村开展“上下一心齐发力,守好生态促发展”系列普法活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相融合的同时,旨在激发群众关注生态、支持环保,凝聚绿色发展共识。

近日,平坝法院第四党支部支部书记、综合审判庭庭长常礼武带领第四党支部的部分党员及综合审判庭的全体成员,深入到十字村进行全方位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为让党建更有力量,实现“庭上支部”的作用,优化党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战斗力,本次活动走进十字村村委会推荐的十户党员家中,查看党员贫困户生活现状、了解贫困户生态环境意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庭拟写的脱贫攻坚之“生态文明党员之家”评选方案,对照拟定的评分标准,对十户党员贫困户的居住环境、卫生条件、环保意识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干警们走进刘永明家中时纷纷发出“好干净、好整洁”的感叹,刘永明作为一名有资历的老党员,他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好的环境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好的环境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基石,珍惜生态环境资源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人做起。我一个人的力量太薄弱,只有携起手来,用全社会的力量才能保住绿水青山,保护我们唯一的家园。”

平坝法院重在打造“支部建在庭上,以党建带队伍,以队建促审判”的良好局面,作为环保法治建设的一员,应充分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及环境资源审判的保护、恢复、指引功能,在环保工作中体现司法担当、司法为民,本次宣传活动,将党组织与庭室有机结合,有助于更好地开展活动,有利于支部工作与庭室工作的“双驱动、共提升”。同时,将生态普法和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促进了乡村法律知识的普及,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学法、知法和守法意识,推动法院法治宣传工作走深走实,凸显了绿水青山背后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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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发挥党建引领,建立庭上支部 ——平坝法院第四党支部开展“6·5”世界环境日暨“贵州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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