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水务局:以更新更换河湖长公示牌为抓手持续强化河湖生态监管工作

2020-06-04 04:45
甘肃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肃南县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河湖长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体系,创新建立 “河长制+警长”、“河长制+生态管护员”、“河长制+保洁员”、“河长制+无人机巡河”等生态管护模式,县、乡、村各级河湖长对辖区河湖进行全面日常管护,严厉打击在河道和水库周边乱堆、乱建、乱占、乱采等行为,持续巩固河湖“清四乱”整治成果,依法依规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

近日,肃南县在稳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同时,积极创新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发展改革总基调,以更新更换河湖长公示牌为抓手,持续强化河湖生态监管工作,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整顿和规范水事秩序,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一是全面更新更换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公示牌。肃南县河长办、水务局抽调执法人员历时15天赴各乡(镇),对我县境内石羊河、黑河、疏勒河3大流域33条重点河流进行了全面巡查,按照甘肃省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公示牌规范设置指导意见》“河道流经的每个行政村设置不少于一块公示牌”的工作要求,通过规范尺寸、更新内容、更换河长、增设警长、设置举报电话与奖励资金等方式规范了各级河湖长公示牌。此次,肃南县共更新更换河(湖)长公示牌194块(其中:省级公示牌3块,县级公示牌11块,乡(镇)级公示牌76块,村级公示牌104块),规范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公示牌设置台账,此次更新更换公示牌比2017年新增河湖长公示牌93块,河湖流经乡、村设置公示牌覆盖率达到100%,进一步增加了河湖生态监管工作透明度。

二是立牌巡查两不误,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县水务局执法人员于5月6日-15日借助各流域、各乡村更新更换河湖长公示牌工作重点查处了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堆放生活、建筑垃圾4处;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1处;下发执法检查意见书1份,责成限期整改,已整改完毕。

三是清查河湖采砂、清淤、疏浚工作。重点查处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或经批准进行清淤疏浚后砂石料未经当地政府统一经营管理的;借项目建设侵占河道等违规行为1处。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已整改完毕。

四是督查落实乡、村两级河长使用APP巡河情况。全面跟踪落实了因乡镇人员调整后新任乡、村河湖长使用手机APP巡河情况,现场指导乡村河湖长使用手机开展巡河、巡查工作。加快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围绕河长制“六大任务”、突出靶向发力,通过夯实基础、严巡查、抓好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要求乡村河湖长加强河湖保护政策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巡河护河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努力改善水生态环境,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绿色河湖。(肃南县水务局供稿)

原标题:《肃南县水务局:以更新更换河湖长公示牌为抓手持续强化河湖生态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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