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德云代表:建议降低公布主体的门槛,简化疫情层层上报流程

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
2020-05-22 14:56
来源:澎湃新闻

韩德云代表。 上游新闻 图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韩德云5月21日晚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在调研后认为,随着疫情的发生、蔓延,我国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与缺陷也逐渐显现,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内容现已存在与当前疫情形势和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

韩德云说,今年两会上,他将提交《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建议》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建议》,建议对这两部法律进行修改完善,降低公布主体的门槛,简化传染病疫情信息层层上报的流程等。

韩德云提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建议》,建议从12个方面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其中,他建议在《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中增加一款内容“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和影响程度,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决定采取一级或二级响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决定采取三级或四级响应”,或者该内容在《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二条中予以规范。

韩德云说,本次疫情发生后,各地区根据疫情情况,在不同时间作出了不同级别响应,但是,四级级别的响应在《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并没有规定,在《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得也不够明确,导致公众对该制度的法律依据产生一定的疑惑,故此,应当在该法中予以明确。

同时,他还建议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七条第二款“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修改为:并可以越级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呈报。第四十六条的“越级上报”也做相应的修改。

对于《传染病防治法》,韩德云认为,现行《传染病防治法》主要存在传染病疫情信息的发布主体层级过高、传染病疫情上报过程复杂、信息流通不及时、渠道不通畅两方面问题。

韩德云说,现在疫情公布主体主要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不包含市级及以下人民政府。由于疫情信息公布主体层级设置过高,容易导致疫情信息公布迟滞。

同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疫情信息上报需要经过多个政府部门,应急决策依赖于各级政府,信息在纵向传递过程受各级政府的决策限制,在过程中容易失真,导致相关部署的延误。

他对此建议,降低公布主体的门槛,简化传染病疫情信息层层上报的流程,以使疫情有关预警、防治信息及时、畅通地在各部门间、在社会上流通。完善发言人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平台网络,构建多渠道信息发布平台体系。

其次是建立地方政府强制信息发布和强制采取应急措施的制度,地方政府对收到的传染病疫情预警信息必须及时处理,并采取相应应急或防控措施。

同时,明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的权限范围。专业机构根据其专业判断独立进行的传染病确认,对流行病学调查及病原体检测的结果应得到充分重视。并将传染病疫情期间,单位和个人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上升为法定义务,并采取相应奖惩措施。

此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不得使用在与该传染病无关的其他用途。

    责任编辑:徐笛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