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义乌综合保税区

@浙江之声
2020-04-07 18:45

@浙江之声4月7日消息,记者从浙江省商务厅获悉,国务院近日同意设立义乌综合保税区,标志着浙江省海关特殊监管区改革创新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海关特殊监管区队伍进一步壮大。目前,浙江全省共有海关特殊监管区10家。义乌综合保税区是在义乌保税物流中心(B型)基础上的一次创新升级,规划面积1.34平方公里,根据批复要求,义乌综合保税区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保税服务业等行业项目,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原题为:《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义乌综合保税区》)

    责任编辑:万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