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起纠纷 诉前调解排民忧

2020-04-03 16:07
陕西

近日,洛南法院兑山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成功解决一起疫情期间因买卖洋芋种子产生的纠纷,当事人拿到了货款,实现案结事了。

肖某某系洛南县城关镇街道办事处西街一组居民,于2020年2月24日将洋芋种子以每袋60元出售于樊某某,共计价款38400元,樊某某当场给付货款15000元,后又通过微信转账20020元,此后肖某某多次催要下欠款项无果,遂向洛南法院兑山法庭提交诉状,要求樊某支付剩余货款。

兑山法庭副庭长王平在审查诉状后,认为该案是疫情期间产生的买卖合同纠纷,标的虽小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为尽快化解矛盾,及时为人民群众排难解忧,并没有急于立案,而是在充分征求肖某某意见后,将该案导入“133”多元解纷机制平台,进行诉前调解。王平随即通过与当事人双方互加微信,确认了樊某某身份信息,并将其工作证、起诉书拍照发送给樊某某,确认承办人员的其身份信息,澄清纠纷事实。在得到樊某某确认后,双方在微信上通过聊天对樊某某做思想疏导和调解工作,促使肖某某和樊某某达成了调解协议,樊某某通过微信将货款付清。

该案虽然是一起小额诉讼,但纠纷在疫情期间产生,当事人双方来往法庭多有不便,办案人员真心实意的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量进行诉前调解,省去了当事人奔波往返,节约了司法资源,是洛南法院“133”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司法为民上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作 者:贾 颖

文字编审:许晓菊

原标题:《疫情期间起纠纷 诉前调解排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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