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律师方燕:加大金融财政支持,为中小企业纾困

澎湃新闻记者 邵克
2020-04-03 15:55
来源:澎湃新闻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3月1日起在全国律师行业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我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据司法部消息,截至3月31日,共收到律师意见建议736件。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城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方燕处获悉,她提交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为中小企业纾困的建议》,建议进一步提供金融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和相关税费减免,帮助广大中小企业打赢这场战“疫”。

方燕通过对全国多地应对疫情过程中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文件进行梳理分析后发现,目前,出台针对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的地区较少,中小企业融资贵的问题依然存在。此外,各地政策对待减免租金方面主要有两种规定:对待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各地方均给予了一定的减免期间,而对待其他经营性用房各地均持鼓励免租的态度,这可能导致对中小微企业的惠及程度不足。

据此,方燕建议,鼓励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相关中小企业,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用、完善续贷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建议各地开辟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专属服务通道,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分类给予信贷政策支持。

在财政支持方面,方燕建议,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可以考虑2020年2-3月份的房租免收、4-6月份房租减半。对租用非国有资产经营的标准厂房的中小工业企业,可考虑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引导和鼓励园区、专业市场、综合体、商务楼宇等市场运营方对中小企业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同时,持续降低中小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继续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税费减免方面,方燕建议,向中小企业收取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暂缓,给中小微企业一个缓冲期。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小微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资产损失,可依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小微企业,优先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持续期限最长为疫情结束后6个月。

此外,方燕还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意见,小微企业诉讼费可以少缴或缓缴,针对小微企业采取保全措施、执行措施应尽量减轻对小微企业运营的影响等。同时方燕建议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帮助企业主渡过难关。

澎湃新闻从司法部获悉,上述建言献策活动收到的736件律师意见建议,涉及完善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修改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运用律师调解平台集中化解当前突出矛盾纠纷,为中小企业纾困,从国际化视角看加强疫情防控等多个方面。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和全国律协组建了以律师行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国律协相关专业委员会主任参与的评选工作组,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评选。对于针对性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拟由律师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或提案,或者以适当方式向立法机关或有关部门反馈,全国律协还将对相关律师予以表扬。

    责任编辑:蒋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