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公安局关于在那金派出所增设临时身份证办理点的通知

2020-03-19 21:03
吉林

为方便我市中部、北部乡镇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业务,经上级业务部门同意,洮南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在洮南市公安局那金派出所增设临时身份证办理点,可办理全市临时身份证业务。望周知!

现我市办理临时身份证业务地点为:洮南市民生大厦公安户政窗口、洮南市公安局那金派出所户籍窗口

【路程参考,自行选择】

【胡力吐乡】

【东升乡】

【瓦房镇】

【万宝乡】

【万宝镇】

【野马乡】

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

1、临时身份证需要本人办理,携带户口本及身份证回执。

必须先在户籍地派出所补办了身份证,才能至洮南市民生大厦二楼公安户政窗口或洮南市公安局那金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建议大家在派出所补办正式身份证后,一周内至临时身份证办理点办理,如果正式身份证进入吉林省公安厅制证环节将不能办理临时身份证。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2、办理流程很简单,只需缴10元工本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凭第一项中的手续,在提供的表格上签字,立等可取。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 公民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公安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公安机关收取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原标题:《洮南市公安局关于在那金派出所增设临时身份证办理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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