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余良鹏等13人涉黑案一审开庭

2020-01-21 10:32
湖北

1月18日至21日凌晨,宜城法院继续公开开庭审理余良鹏等13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诈骗等罪一案。该案由宜城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由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被告人家属20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以来,被告人余良鹏、吴红梅夫妻二人以“湖北奥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宜城市泉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依托,先后网罗、纠集了被告人庹志华、罗秀云、吴献忠、周涛、何祖荣、陈俊、朱聂聂、黄长林、李方勇、郑小山等人,通过高利放贷、非法采矿、暴力抢占工程项目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经营砂石料、房地产等积累一定的经济实力,逐渐形成了以余良鹏为首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较多,内部分工相对明确,具有自己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稳定的犯罪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其他手段聚敛钱财,获取经济利益,并将其中部分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和维系该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殴打、威胁、辱骂、恐吓、跟踪、纠缠、滋扰等暴力或软暴力等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诈骗、高利转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非法采矿、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等违法犯罪活动。

为维系组织发展,谋取非法利益,该组织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致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遭不法侵害后,因畏惧而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在逼债过程中,该组织安排成员使用“软暴力”滋扰、威胁、恐吓被害人,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为抢占工程项目,多次组织人员采取堵门、堵路等方式,威胁、阻止中标单位退出,在宜城地区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该地区正常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秩序。故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十项罪名向宜城法院提起公诉。

为保证庭审公正、高效、有序进行,宜城法院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并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审理。4名公诉人、15名律师参加诉讼。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因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期宣判。

发布:宜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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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扫黑除恶】余良鹏等13人涉黑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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