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筠连县关于“1.12”警情处置的情况通报

筠连发布微信公号
2020-01-20 20:19

2020年1月12日21时许,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公安局110报警台接群众朱某报警称其家里有枪,请警察快来收缴。接警后,筠连镇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在前往现场途中遇到报警人父亲朱某刚。朱某刚称,自己在规劝醉酒的二哥朱某贵时被其用刀片划伤脸部,且朱某贵还私藏有火药枪。

到达现场后,民警在一房间内发现朱某贵手持一把疑似火药枪并将枪口对准民警,民警随即退到院坝,疏散围观人员并呼叫增援。期间朱某贵走到大门口,并从手中一黑色口袋里抓了一把疑似爆炸物放在地上点燃后形成火团,民警立即警告其放下手中疑似爆炸物,朱某贵拒不配合并继续走向民警,民警再次警告并鸣枪示警,朱某贵无视警告和鸣枪示警,将手中疑似爆炸物点燃后冲向民警。为防止其造成严重后果,民警开枪将其击倒,后朱某贵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后,针对民警开枪处置是否合法合规问题,市、县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戴使用枪支规范》等规定,已同步介入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原题为:《【筠连县关于“1.12”警情处置的情况通报】》)

    责任编辑:徐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