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剑青|庄士敦的帝制情结与高伯雨的家国心事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文化所研究员 季剑青
2020-01-18 11:04
来源:澎湃新闻

《紫禁城的黄昏》(评注插图本),[英]庄士敦著,高伯雨译注,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10月出版,317页,69.00元

《紫禁城的黄昏》是英人庄士敦(Reginald Fleming Johnston,1874-1938)的名著,迄今已有不下五六个中译本,但是最早的中译本却是最近引进大陆的高伯雨(1906-1992)的译注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以下引用该书不再注明出处,只标出页码),该书初版于1968年1月,由香港春秋出版社推出。详尽的译注,和出自掌故大家高伯雨之手,是它迥异于后出译本的两大特色,亦使其历经半个世纪而精彩不减。此外尤其值得玩味的,是完成于特定时空的这部译作所包含的超乎原书之外的历史信息,以及其中透露出的译者自身的怀抱。

寓掌故于译注

据高伯雨后来的回忆,翻译《紫禁城的黄昏》一书的缘起是出于报人陈彬龢的约请。1964年,陈氏邀他为《春秋》杂志写稿,并建议他翻译此书。高伯雨早就读过该书英文版,动手便译,“因为书中的历史人物和提到的风俗习惯,我都很熟,围绕在紫禁城和心向‘宣统皇帝’的那批人如梁鼎芬、陈宝琛、郑孝胥、金梁、张勋、徐世昌、宝熙、朱益藩等等,他们的生平,我随时可以详详细细的道出来,而且陈宝琛、金梁我也相识的。所以下笔翻译时,不便说‘倚马可待’,倒可以说运笔如飞,十分顺利”(《〈紫禁城的黄昏〉的版本》,《听雨楼随笔》第一卷,牛津大学出版社,2012年,271-272页)。译稿先是在《春秋》上连载,然后结集出版,在高伯雨写的译者“前言”中,落款为“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廿六日在香港”,不到一年的时间即完成这部译作,确实可谓神速。不过,笔者查阅《春秋》杂志,发现译稿正式刊载是从1965年1月16日出版的《春秋》第一百八十一期开始,至1966年5月1日第二百十二期全部登完,共连载三十二期。刊布的内容与出版的单行本别无二致,包括全部译文和译注,故“前言”中的落款标注的应该只是译文完成的时间,而大量译注则是此后随刊添加的。

《紫禁城的黄昏》初版本

高伯雨说“这部《紫禁城的黄昏》所记述的大都是我三十年前所闻所知的事情,因此还不至觉得困难重重”(“前言”,第8页),并非自矜之辞。1934年至1937年间,高伯雨在北平居留数年,跟随溥儒学画,溥儒是恭亲王之后,熟知清宫掌故,当时仍住在恭王府后花园,“每年丁香盛开,心畬兄弟[指溥儒、溥僡]必约一班文士为赏花之会”(《北平特别市首任市长》,《听雨楼随笔》第五卷,236页),高氏应该从中获知不少清室佚闻。此外,他还经常参加曾做过国务院秘书长和清史馆编纂的陈汉第组织的伏庐雅集,与马叙伦、夏仁虎等老辈常相往来,从他们那里得知清末民初的许多史事。我们读高氏的随笔,包括这部译作的译注,会发现其中经常穿插译者的见闻,给读者一种回到现场的历史感,读来亲切有味。

当然,高伯雨作为掌故大家的声名,更多借重于他对近代史料的熟稔与把握。《紫禁城的黄昏》的译注,所引用的史料包括专书、报刊、公私函件、新闻报道、典章、日记等等,种类之多令人惊叹,篇幅之巨,几驾正文而上之。考虑到这是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的香港完成的工作,译者用力之勤确乎值得钦佩。这些详赡的译注,或补充史实,或纠正谬见,加之文笔灵动飞扬,本身即可当文章来读。姜德明很早就读到高伯雨寄赠的译本,他特别看重这些译注的价值:“我认为更加精彩的是他为本书加的注释,不仅显示出他治学的严谨,如果只看他的释文,亦如读他的随笔一样,非常有味道”(姜德明:《听雨楼书简》,收入《拾叶小札》,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117页)。实际上,我们翻阅皇皇九大卷牛津版《听雨楼随笔》,会发现高伯雨在翻译这部名著的前后,都写过与溥仪和逊清皇室有关的随笔,其中不少内容都出现在译注中,如《溥仪与庄士敦》(收入1956年版《听雨楼随笔》)《清朝皇帝的账房——内务府》《溥仪册封“皇后”的笑话》《溥仪结婚演戏记趣》(均发表于1966至1968年的《大华》杂志上)等文,从中一方面可见高伯雨很早就在积累相关素材,另一方面也表明,这些译注确实带有掌故的性质,其中很多又被译者转写为单篇的随笔。

“掌故”作为一种历史书写的体裁,可以包含诸多不同的体式,但要以随笔杂记为大宗。1944年瞿兑之为《一士类稿》作序,对“掌故学”的方法与旨趣做了详尽的阐发。他将掌故定位于与正史相对的杂史,而正史与杂史之分途,则发端于陈寿《三国志》。在瞿兑之看来,裴松之的注里包含许多《三国志》未载的遗闻佚事,“许多隐情是陈志所未显言而裴氏以一片深衷,极周慎的博引群书替他衬托出来的”(瞿兑之:《论掌故学——〈一士类稿〉序》,《古今》第五十五期,1944年9月16日)。做一个未见允当的类比,高伯雨为《紫禁城的黄昏》所作的译注与原书的关系亦约略仿佛。在裴氏和高氏那里,“注”作为次一级的体例,反而有着不受正史约束的更大的自由度,得以容纳琐碎繁杂的记述,反而更接近历史的本来样貌,这也正是作为杂史的掌故价值之所在。

高伯雨

不过,与裴注对陈志的烘托映衬相比,高伯雨的译注与庄士敦的著作之间毋宁说是一种紧张的关系,充满了论辩甚至尖锐的驳斥。这或许源于《紫禁城的黄昏》一书本身的特殊性质。一位英国殖民地官员对末代皇室之命运的记载,处处见出列强在其中上下其手的身影,某种帝国主义的视角已然隐含其中;而高伯雨在六十年代英国统治下的香港翻译这部书,很自然地会调动起个人身世与家国命运的历史经验。透过其译注中史料的别择和史实的论断,高伯雨的家国心事昭然可见。

别有怀抱与独抒心曲

高伯雨对掌故有自己的理解。1949年以后,高伯雨在香港报刊上发表了大量谈近代史事的随笔,颇受读者欢迎,“有朋友写信来问,为甚么不多谈今时今日的事,我答他道,今时今日的事不是‘掌故’,未必为读者所乐闻,还有,在此时此地,月旦人物,批评社会,易招愆尤,甚违古人明哲保身之道,暂时敬谢不敏”(《〈听雨楼随笔〉自序》,《听雨楼随笔》第二卷,159页)。后来瞿兑之为高伯雨的《听雨楼丛谈》作序,对他的这番观点提出异议:“高先生自己说过,他不多谈今时今日的事,因为今时今日的事不是掌故。这话未必尽然。今时今日正需要与过去对比,对比恰恰不是留恋,我们不是为了消遣而爱读他的书,也不是仅仅为了扩充知识而爱读他的书,为了作一个新时代的人,更应该读他的书。”(瞿兑之:《〈听雨楼丛谈〉序》,《听雨楼随笔》第二卷,304页)生活在新中国的瞿兑之,对“此时此地”的香港文坛的情形不免有些隔膜,高氏的顾虑自有其缘由。

五六十年代的香港报刊,大多带有政治色彩,左右之间壁垒分明,甚至互不往来。而高伯雨则不受党派框架的束缚,“除了特别左倾和坚决反共的报刊,他都投稿”(何家干:《随笔大家高伯雨》,《南方都市报》,2008年7月20日。然而这并不代表高伯雨没有自己的立场,根据许礼平先生的观察,“从三十年代直到六十年代,高氏一直是共产党的同情者,但许多事又是不肯苟同的”(许礼平:《高贞白和鸳鸯蝴蝶派》,《掌故》第三集,中华书局,2018年,225页),高伯雨曾自言:“六十年代初我仍是‘左’的。”(许礼平:《掌故家高贞白》[增订本], 牛津大学出版社,2012年,60页)这种特别的姿态,确实很容易招来是非,为此高氏采取的策略,一是不谈今事,只谈故实,二是变换笔名,“各派用各派的笔名,河水不犯井水”(《〈紫禁城的黄昏〉的版本》,《听雨楼随笔》第一卷,273页)

高伯雨著《听雨楼随笔》

《紫禁城的黄昏》译稿最初在《春秋》杂志上连载的时候,用的便是“秦仲龢”的笔名,之所以采用这个新笔名,跟《春秋》杂志自身的色彩不无关系。《春秋》创刊于1957年7月,创办人姚立夫是国民党将领,曾担任热河省政府副秘书长。大体而言,这是一份以流亡香港的国民党公教人员为主要作者群、以民国史事和人物传记为主要内容的文史杂志,虽然其宗旨宣称“公正,超然,独立而具有建设性,既不偏左,也不偏右”(参见胡志伟:《〈春秋〉杂志的史料价值》,“香港文化资料库”网站),但总体而言偏于右边是毫无疑问的。

为这样一份杂志供稿,自然要慎重从事,变换笔名是最方便的办法。在新笔名的“保护”下,高伯雨可以自由发抒自己的见解,乃至对原文作删削的处理。实际上,高氏译本初版的署名是“秦仲龢译写”,译者在前言中也明确说明,自己采用的是意译的方法,而且略去了原书的第一章至第七章,理由是这些章节“所记的多为国人所知的事,平平无奇”(第7-8页)。然而,如果我们对照原文,会发现也许其中还有更深微的考虑。庄士敦在书中追述他入紫禁城之前的历史事件,不只是交代背景,也表达了他对辛亥革命以及清室与民国的关系等重大论题的看法。他对溥仪和逊清皇室的同情,与固守传统纲常伦理的遗老迥然有别,是有一套理论作为支撑的。他特别强调“清朝”与“中国”的区别,作为朝代的清朝并没有现代中国的领土边界意识,统治范围随其权力扩展的空间大小而变。这就是为什么溥仪在紫禁城小朝廷里享有皇帝尊号并不会挑战和伤害民国的权威。反之,若清室的权力能伸展到紫禁城之外,亦可与中华民国并立,他认为若辛亥革命时清室退居关内,东北未必会成为中华民国的一部分。这是他支持清室复辟或建立新的“满蒙帝国”的理论基础(Reginald Fleming Johnston, Twilight in the Forbidden City,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年,93、100-103页)。高伯雨对这套论述显然极为抵触。在“复辟派的希望与梦想”这一章,当他翻译到庄士敦对“满蒙帝国”的想象时,写下了这样一段译注:

庄士敦这种荒谬绝伦的言论,在这一章里真是说得头头是道,并且处处为“满洲国”辩护,暗示溥仪在日本人牵引下做“满洲国皇帝”是合法、合乎人民期望的。这些废话,似乎不必再替他说一遍,译到这里便够了。(98页)

厌恶之情溢于言表。实际上,原书此后还有十页的篇幅Twilight in the Forbidden City,245-255页),庄士敦连篇累牍地引用《李顿报告书》和各种英文报刊,来为他的理论张目,高伯雨一概删去,可见他对原文的处理,并不完全出于技术性的考虑,或许更多还是民族情怀的义愤使然。

庄士顿、婉容与伊莎贝·英格朗摄于紫禁城

高伯雨对庄士敦殖民地官员的身份了然于心。他在“前言”中介绍作者时,明白写出庄士敦1898年起在港英当局服务,历任总督府秘书、辅政司助理等职,后来又担任威海卫租借地行政长官的经历。也许不能说庄士敦怀有分裂中国的政治意图,但在中国的领土上出现多个割据的政治实体,符合英国殖民统治的逻辑,也有利于英国的利益,这是可以想见的。在本书的另外一处译注中,高伯雨写道:

庄士敦在本章中说到1925年中国的知识分子发生反英剧烈行动,乃是直接或间接受到苏联大使馆的鼓动云云。这是含血喷人之词。1925年中国人反英行动,乃系五卅惨案及六二三沙基惨案引起的,当时全国人民完全是基于爱国行动和正义感,起而反对,是乃良知,无须受什么人鼓动的。译者注此之时,恰为1965年5月30日,五卅之四十周年纪念也。(144页)

这段话包含了丰富的信息,很值得细细琢磨。高伯雨秉持民族大义,驳斥庄士敦的不实之词,表现出鲜明的爱国情怀,这一点自不待言。有意味的是,六二三沙基惨案发生于1925年6月爆发的省港大罢工,伤亡者中亦有返回广州的香港罢工工人。“此时此地”身处香港的高伯雨,以译注的形式纪念中国人民反抗英帝国主义的历史,格外令人动容。更值得玩味的是,译注中提到庄士敦说的那番话,其实并未出现在译文正文中,高氏的译文是“中国的智识青年对于英国在华种种行动,已极端憎恶,他们骂英国为帝国主义者”(140页),而完整的原文应译作“年轻的中国知识分子中对英国的非理智的敌视已经很明显,这种敌视在苏联大使馆直接或间接的鼓励下,在1925年爆发的极端的反英运动中达到了极点”(参见陈时伟等译:《紫禁城的黄昏》,求实出版社,1989年,238-239页)。译文的删削改写与译注的直抒胸臆,形成了有趣的对比,也透露出置身于特殊舆论环境之中的高伯雨曲折的心境。

夹缝中的身世与身份

庄士顿

《紫禁城的黄昏》原书“序言”开篇,写的是1901年7月庄士敦和其他殖民地官员在香港,接待前往德国为克林德被害向德皇谢罪的醇亲王载沣的情景,由此引出庄士敦与清室的因缘。香港湾仔有一条庄士敦道,是纪念另一位做过香港总督的庄士敦的,不过高伯雨每次从这里经过,想到的却是这位“帝师”庄士敦(《溥仪与庄士敦》,《听雨楼随笔》第二卷,82页)。比起庄士敦,高伯雨与香港的缘分要深切得多,他虽然籍属广东澄海,却出生于香港。高氏祖父高满华所创办的元发行,实为香港开埠早期南北行街最老的老字号,高伯雨父亲去世后,他于1912年夏天随大哥回到澄海老家。此后他在内地求学谋生,除1928至1930年间在英国留学外,仍经常往来于大陆与香港之间。1937年6月,高伯雨从北平至上海,在一位同学的私人商业机构里供职。抗战爆发后,该机构内迁汉口,高氏未与同行,打算先往香港住上一年半载,再作打算。8月27日,高伯雨来到香港,他在日记中写道:

今日到香港,觉事事皆陌生好像从未到过的地方一样,其实今年二月我曾来过两次,虽是路经,但也住了几日,何以今日忽有凄凉彷徨之感,岂非以祖国为敌人侵略,而有今昔快乐哀愁不同之心理耶?浴后就寝,竟夕不寐。(《上海二月记》,《听雨楼随笔》第三卷,305页)

这是家国破碎时高氏心境的写照,今日读来犹觉真切动人。高伯雨原来只打算短暂居留,没想到从此便在香港扎下根来(除了1942至1945年间为谋求生计,曾在广州、澳门等地经商外),开始其长达六十年的文字生涯。

高伯雨(后排右一)、林翠寒(前排右一)夫妇与友人来维思(后排右四)及古琴家汪孟舒(后排右五)、郑颖孙(后排右三)等合影,1934年摄于北平东兴楼。

高伯雨出身商人家庭,其家族生意遍布内地、香港及东南亚。高满华年轻时远赴泰国经营米业,致富后创办元发行,高伯雨的父亲高学能十二岁才从泰国回国。或许正因为这种侨商的背景,高氏对民族身份格外敏感,他曾特意撰文反驳其兄高绳之是“买办”的说法:“我的大哥从未做过买办,就是他的父亲、祖父,也不是买办。我的祖父是澄海县一个淳朴的农民,二十多岁时远走暹罗谋生,发财后回国。自先祖发财后至今一百多年,不止未有一人做过买办,就是子孙中也没有一个人打过‘洋行工’。”(《辛亥潮汕革命与高绳之》,《听雨楼随笔》第三卷,410页)不给外国人做事,这也是先人的遗训:“先祖在世时,常告诫先父兄弟,我们侨居外国地方,只好做生意,做有利侨胞的事情,在外国人旗下为官作宰,协助统治,万不可为,让别人去做好了,所以先父只肯做做东华医院总理这些慈善性质的职位。”(《香港东华医院与高满和》,《听雨楼随笔》第三卷,377页)

在华洋杂处英国统治下的香港,高伯雨始终坚持自己作为中国人的身份认同,这一点并非无关紧要。1982年高伯雨密切关注中英谈判进展,他批评英人所谓《南京条约》合乎国际法的论调:“盖香港本为中国地方,三尺之童皆知之(不过,今时今日这儿有些五尺之童都不知道,因为他们在学校读不到那一个时期的地理和历史),收回原有地方,正义也。”(《小学生论香港》,《听雨楼随笔》第五卷,297页)所谓“五尺之童”,当是有感而发。

高伯雨译注《紫禁城的黄昏》,发抒家国情怀,果然在香港曲高和寡。《香港笔会》有一篇评论,称“高伯雨边译边评,夹叙夹译,表露出极鲜明的政治立场”,言语间颇不以为然,最后总结道:“对于庄士敦的思想、品行,译者颇多指摘。其实英国本系君主立宪制国家,庄氏醉心帝制,且对逊帝有知遇之恩,这一切都不难理解,我们不必苛求于他。”(季姜:《一本按语多于原文的奇书——重读庄士敦回忆录〈紫禁城的黄昏〉》,《香港笔会》第十七期,2000年12月31日)作者对庄士敦网开一面,对高伯雨却未免“苛求”。这篇文章发表于2000年,已经是高氏去世八年以后了。

若以译文的忠实程度为标准,高氏译注本未见得完美,后来的译本可能更臻完善,后出转精,本为通例。即就译注中的史论而言,也有可以商榷的地方,如高伯雨提到所谓易培基、李宗侗故宫盗宝一案(145、276页),吴瀛后来撰有《故宫盗宝案真相》(文史资料出版社,1983年)一书,证明这是一桩冤案。译者未加考辨,囿于陈说,亦无足深责也。半个世纪后再版高伯雨的译注本,其意义与其说是通过增加一个译本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庄士敦的原著,毋宁说是打开了一个新的理解一代掌故大家高伯雨的心路历程的窗口。拂去历史的云烟,高伯雨以翻译这种不寻常的方式,所表达的既隐曲又畅快的家国心事,仍值得我们致以深深的敬意。

    责任编辑:丁雄飞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