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买一送一”不发货,商家:设置错误,赔偿4400元

澎湃新闻记者 李思文 实习生 沈佳昕
2019-12-09 14:21
来源:澎湃新闻

刘先生下的订单,显示赠送2台同款笔记本电脑 受访者供图

北京刘先生12月5日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www.thepaper.cn/consumersComplaint.jsp)反映,2018年“6·18”期间,他参与苏宁易购惠普笔记本电脑“买一送一”活动下单3台笔记本电脑。付款后,商家以价格设置错误为由拒绝发货。在平台愿赔偿的情况下,他取消订单。

苏宁易购公关部门工作人员12月6日回应澎湃新闻称,经核实,这件事确实是苏宁易购平台的操作失误导致的,他们第一时间向用户致歉,并提出了500元无敌券的赔偿方案,但很遗憾未能与消费者达成一致。

在澎湃新闻的协调下,刘先生12月8日最终接受苏宁易购赔偿4400元的解决方案。

刘先生说,2018年“6·18”期间,他本来计划购买1台惠普笔记本电脑,看到苏宁易购平台商品活动力度大,就帮亲戚也购买了2台,一共花14697元下单了3台笔记本电脑。

下单付款后,商家以价格设置错误为由拒绝发货。在平台愿赔偿的情况下,他取消了三台电脑的订单,平台也将刘先生支付的货款退回。

“商家提出给我赔偿500元的代金券,但这个券只能在7天内使用,我已经在其他平台买了电脑,7天内没有再购买其他电脑的意向。”在拒绝500元的代金券后,刘先生提出“以5折的价格购买平台上任意价值为19596元(4台电脑价格)商品的诉求”,但未被接受。

赔偿一事就此陷入僵持,刘先生说,他并没有为自己的订单维权,目前维权的是代亲戚购买的那两台被取消的笔记本电脑。

苏宁易购平台公关部门工作人员12月6日回应澎湃新闻称,经核实,这件事确实是苏宁易购平台的操作失误导致的,该用户(刘先生)下单购买3台惠普笔记本电脑,实际支付金额为14697元,原本赠送三个电脑包,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赠品显示为“三台电脑”。“发现这个失误后,对于给用户带来的麻烦和困扰,我们第一时间向用户致歉,并提出了500元无敌券的赔偿方案,但很遗憾未能与消费者达成一致。”

苏宁易购公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刘先生还需要购买4台电脑,平台愿意以5折的价格给予折扣,“实际就是买4台付2台的价格,买2送2。”

但刘先生表示,他已在其他平台购买了电脑,并不接受。刘先生认为,“作为网购,在网站上标示出价格就是邀约了,付了款合同就成立,平台就应该履行合同,除非价格明显不合常理,但5折的价格在‘6·18’期间并不会显得不合理。”

12月7日,在澎湃新闻的协商之下,苏宁易购平台再次提出赔偿3台电脑实际支付金额30%的解决方案,也就是14697元的30%,约4400元。

但刘先生认为,电脑“买一送一”,自己帮亲戚购买的2台电脑应该按照4台电脑的价格来计算,共计19596元,赔偿30%应是5700元,“这才符合一般合同违约金的数额。”

对于刘先生提出的违约金问题,苏宁易购工作人员12月8日表示:违约补偿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赔偿金,一种是违约金。赔偿金是赔偿顾客的实际损失,就此单而言,顾客的商品在2018年已经退款完成,并没有占用顾客的资金。那么涉及的就是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生成前约定的赔偿金额,根据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顾客总共提交了两个订单、三件商品,总支付14679元,按照订单信息应该给顾客发6台,而由于我们工作失误只能发3台,因此我们以14679元当做顾客的实际损失,其中的30%作为赔偿,即4400元。

经过一番协商,刘先生最终接受苏宁易购平台提出的赔偿4400元解决方案。

    责任编辑:李敏
    校对:余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