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控股原纪委书记涉受贿被诉: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澎湃新闻记者 庄岸
2019-12-09 09:42
来源:澎湃新闻

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6日在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消息称,日前,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俊(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俊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俊利用其担任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楼煤矿代矿长、矿长,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书记,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俊落马的消息安徽省纪委监委网站今年7月26日对外通报,张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通报所附简历显示,张俊,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安徽濉溪人,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0月26日,张俊被“双开”。“双开”消息显示,经查,张俊违反政治纪律,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领取奖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个人费用在单位报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张俊身为国企党员领导干部,不守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私欲膨胀,知纪破纪,公然将党和人民赋予的高管职权当作权钱交易的筹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造成恶劣影响,严重违反党的多项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谢寅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