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国资国企监督怎么做

赵振宇/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2019-11-21 07:23

11月6日,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布的第二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在天津市召开研讨会。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聚集一堂,通过交流讨论,探寻落实全会精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实现国资国企系统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

强化政治监督——

督促“经济部队”在应对复杂形势、服务国家战略大局中更好发挥职责使命

国有企业作为党和国家的“经济部队”,在应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服务国家战略大局中,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国家使命。四中全会《决定》中,不仅“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内容与国有企业直接相关,科技、民生、环保、国防等方方面面的工作,都迫切需要国有企业发挥作用。

国有企业的表现如何?近年来,改革发展成效值得肯定,但与党中央要求还有差距。从十九届中央集中巡视央企情况看,落实国家发展战略自觉性不够、偏离主责主业等问题在不少企业不同程度存在。一掌猛击,让央企痛定思痛、深入整改。如何让这份压力快速传导到地方国有企业,成为这次研讨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首要职责就是通过强化政治监督,督促推动国资委党委和国有企业党组织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研讨会上,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陈超英在讲话中开宗明义,提醒地方同志必须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

政治监督内涵极其丰富,对国有企业的政治监督必须从企业的职责使命入手,督促企业决不能只顾眼前的利润,自觉把企业发展放在党中央工作大局中考量——

在监督内容上,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今年国庆前夕,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正式通航,令国人骄傲自豪。工程的背后,也凝结着纪检监察干部的心血。北京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黄晓文说,“首都无小事,事事连政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的要求,我们紧盯首都国企在大兴国际机场、北京城市副中心等项目建设中承担的任务,逐月掌握工作进度和企业纪委监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在监督方式方法上,则须围绕“实”字做文章。以天津市为例,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通过排查全系统落实中央部署不力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典型案件、抽调力量全程盯紧45家市管企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做法,努力实现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创新日常监督——

盯紧“关键少数”,探索监督联动,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

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落实这一要求,这次研讨会再次强调积极探索强化日常监督有效方式,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

方向虽然明确,但对于一些地方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来说,前路依然有不少难关亟待冲破——一方面,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另一方面,面对点多面广、数量巨大的国有企业监督对象,仅靠派驻纪检监察组,难以实现日常监督的有形有效覆盖。

破解这一难题,盯紧“关键少数”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方法——重点监督党组织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督促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实现对全体党员的监督,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在这方面,一些地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广东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推动制定了《省国资委党委开展党内谈话的实施办法》,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和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分别约谈企业党委书记、纪委书记33人次,督促其严格监督管理。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推动省国资委和省属企业党委出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考核办法等制度规定,目前已对履职不力的21个党组织、26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整合监督力量,探索派驻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联动贯通,也是做好日常监督的成功经验。以四川省为例,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认真督导省国资委开展巡察工作,巡前向巡察组介绍有关情况,帮助找准重点;巡中适时跟进,对发现的问题较真碰硬;巡后及时核查移交的问题线索。“两轮巡察下来,督促有关企业‘废改立’制度56件,清缴违规发放资金1073万元,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都得到了加强。”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唐录军说。

此外,与会同志在讨论中还提出,综合运用参加党委会议、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开展问责等方式,不断强化常态化、近距离的日常监督。同时,必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监督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深入推进改革——

让企业纪委书记腰板挺起来,发现问题时敢于说“不”

“太难了!”研讨会上,有人借用这句网络流行语,反映一些地方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的工作之困,折射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任重道远。

四中全会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国特色之“特”,就在于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实现这一目标,必然要求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监督体系。

从国有企业实际来看,近年来,党的领导普遍得到加强,但监督乏力的情况也在不少企业存在。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必须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实到位,从体制机制上破解企业纪委监督“宽松软”的问题,让企业纪委书记腰板挺起来,发现问题时敢于说“不”。

去年以来,党中央对深化中央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出一系列部署,将查办腐败案件、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和考核等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为企业纪委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由于地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干部管理权限不同,各地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方面的做法也有所不同。以浙江省为例,该省纪委监委已向20家省属企业派驻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企业纪委合署办公。“不是简单地给企业纪委书记增加了一个监察专员的头衔,更关键的是要通过改革解决同级监督弱化的问题。”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白剑峰介绍说,该组会同省纪委监委职能部门制定省属企业纪委书记履职专项考核办法、实行“三为主”办法等制度,着力提高企业纪委书记履职能力和质量。

“企业在监督中遇到难题,我们还会派员指导,领着干、带着干。”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苏金波说,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和企业纪委工作人员共组成7个专班,集中查办8件重点案件,均作出党纪政务处分或移送有关监委,企业纪委监督执纪质量明显提升。

构建“大监督”格局,同样是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思路。如安徽省就在省投资集团、叉车集团2户省属企业试点,成立由党委负责人任主任、纪委书记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属企业内部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财务审计、合规审查、组织人事等监督力量的专业优势,实现对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监管、人财物全方位监督。

在交流中互相启发借鉴,在讨论中碰撞思想火花。“研讨会虽然只有短短一天半时间,但帮我们理清了思路、找到了方向,为我们切实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增添了智慧和底气。”甘肃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发述的话,道出了与会同志的共同心声。

(原标题为《 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国资国企监督怎么做——地方纪委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研讨会侧记》)

    责任编辑:钟煜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