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协原副主席管树森一审获刑13年:收受近五千万元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2019-11-14 21:3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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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长春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管树森一审获刑13年,经审理查明,管树森16年间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950万余元。

据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消息,14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长春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兼任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管树森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管树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管树森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7年,被告人管树森利用担任长春市信息产业局局长、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职务上的便利,在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建设、工程款拨付及职务提拔、工作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2001年7月至2017年1月,先后多次非法收受17家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50万余元。

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管树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管树森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且赃款赃物已全额追缴,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管树森,男,汉族,1957年1月出生,吉林德惠人,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官方简历显示,他早年曾任长春市朝阳区委副书记等职,2000年6月起,先后担任过长春市信息产业局局长,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

2007年12月后,管树森历任长春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兼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长春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兼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2012年11月起专职担任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并于2017年7月退休。

2018年9月,管树森被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2019年3月,吉林省纪委监委在通报中指出,经查,管树森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将检举材料泄露给被举报人并私自销毁,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对涉及群众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行政执法工作;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吉林省纪委监委认为,管树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全无,在工作中漠视群众利益,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将开发区建设作为与企业主、商人利益交换的筹码,在生活中腐化堕落、甘于被“围猎”,党的“六大纪律”项项违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