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丨平台可以造节,消费者也有“静静”的权利

澎湃特约评论员 与归
2019-11-11 17:40
来源:澎湃新闻

这个双十一,你可能什么都没有买,却收到了一大堆促销短信。据报道,这两天,各路商家和平台的促销短信,又开启了轰炸模式。商家提供的代发短信业务,每条收费四五分钱,平均花2000元就可以发送5万条信息。 

这个“买卖”,确实很划算。据报道,不少消费者的联系方式,就是由商家提供的。从这一点来说,被买卖的其实就是用户。 

不过,从被轰炸的用户反馈来看,问题还不止这么简单。比如,有人表示,收到的短信中,有不少是自己从未购买甚至是从未咨询过的商家。 

这还涉及到个人通讯和信息安全的问题。 

是的,平台有造节的权利,商家们有广而告之的权利,但公众也应有“不想看见”和“不想听见”的权利。这就好比,一个人不爱吃月饼,哪怕全社会都在以吃月饼的方式过中秋节,你也不能强制往他嘴里塞月饼,连让他闻一闻,也要人家允许。 

按照《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违者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既然短信轰炸在法律意义上是明确的,就不能仍由其毫无代价地骚扰了。只有有法必行、罚到痛处,才能形成威慑力。

值得一提的是,在一些知名电商平台,搜索“短信群发”时,显示没有相关产品,但是搜索“短信”或其他相关的关键词时,就会显示不少提供短信代发等业务的店铺。这种更隐蔽的短信骚扰服务提供商,提醒治理也应更为敏感、同步跟进。 

对于这些专业制造短信轰炸机的代理机构,有必要顺藤摸瓜,把它们挖出来,接受法律的惩罚。毕竟,记者可以按图索骥,管理部门同样可以。找到这些店铺及其运营人,进而依法打掉这些代理公司,并不是难事。 

此外,本着“谁的地盘谁负责”原则,一些平台允许售卖群发短信的服务,自身也难辞其咎。说到底,在垃圾短信的责任链条上,平台、商家、代理公司、个人信息收集和买卖的机构,没有一家是无辜的。 

其实,何止是垃圾短信,如今的双十一宣传,先是占领线上线下的各种广告位,尔后是充斥在各种弹窗和网页,短信轰炸只是其中之一。这就难免从有序走向无序,从合理宣传走向了违规违法。 

一个美好有序的购物节,不仅在于商品质量有保障、售后服务跟得上,还在于能够打造一个健康、舒适、安全的购物生态。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无论是不是购物节的参与者,都拥有在节日前、节日中、节日后不被打扰的权利。

    责任编辑:甘琼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