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县委原书记被省纪委监委通报双开:六大纪律项项违反

澎湃新闻记者 石鸣
2019-10-15 11:37
来源:澎湃新闻

10月14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通报了铜鼓县委原书记罗光荣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的消息。

通报称,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对铜鼓县委原书记罗光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罗光荣违反政治纪律,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抗组织审查,转移、隐匿证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利用职权违反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包庇、纵容涉黑活动,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打探巡视工作内容;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指出,罗光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与党离心离德,纪法观念淡薄,“六大纪律”项项违反,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甘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光荣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在评价这名落马县委书记时措辞颇为严厉,称其“‘六大纪律’项项违反”。

何为“六大纪律”?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第四十条明确,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在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第六至十一章分别规定了违反“六大纪律”其中一项的处分。

此前,曾被官方通报点出“‘六大纪律’项项违反”的落马官员还有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中央网信办原主任鲁炜,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原党组书记、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甘肃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火荣贵,浙江省嘉兴市委原常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何炳荣等。

据官方简历,罗光荣,男,汉族,1971年10月生,江西高安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

罗光荣曾先后担任过上湖乡副乡长,黄沙岗镇党委副书记,宜春市旅游局副局长,宜春市政府驻京办主任,铜鼓县委副书记,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等职。2016年3月,罗光荣履新铜鼓县委书记。

2019年5月,罗光荣被通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8月被免去县委书记职务。

    责任编辑:钟煜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