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桥侧翻事故背后:当地多次强调治超载,全国也在逐步加码

澎湃新闻记者 赵思维 实习生 郑朕
2019-10-11 14:40
来源:澎湃新闻

10月10日,救援人员在事故现场救援。 新华社 图

江苏无锡一高架桥侧翻事故目前已致3人死亡,2人受伤。经初步分析,上跨桥侧翻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

据人民网报道,2006年至2015年,在货车肇事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超载超限引发的约占60%。近年来国内已发生多起桥梁在汽车活载作用下的倾覆事故,通过调査分析,事故均为严重超载引起。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发现,关于治超工作,顶层设计方面已陆续出台多个法规条例、方案意见,各地治超工作从无序间断、不规范状态,逐步步入规范化轨道,进入长效治理期。

如何高效治理,打赢这场旷日持久的“攻坚战”,成为各方关注的话题。对此,有人建议“治超入刑”,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力。

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相关公开答复,该提议仍在“深入研究中”。目前来看,治理超限超载必须综合采取经济、技术、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

当地多次强调治超重要性,多地此前发生此类事故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事故发生之前,江苏、无锡交通运输部门多次就治超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2018年同步发布的《江苏省“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提到,提升公路违法超限运输治理能力。其中指出,加强超限车辆的源头管控,制定超限车辆源头管控办法,明确各方责任,实现提前防控。继续开展公路超限运输的专项治理,突出对重点路段的联合打击,始终保持路面执法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一超四罚”。

同年,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的“2018年工作计划”提到,继续开展整治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优化完善多部门联合治超机制,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一年后的2019年2月,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2018年工作总结中提到,“全力加强公路治超工作,圆满完成超载超限率控制目标。”

在进行综合整治超载工作同时,江苏省无锡市公路管理处、无锡超限检测站、无锡市锡山区公路管理处等单位也因为治超工作表现突出入选“2018年度全市公路治超工作先进集体”。无锡市交通运输局表示,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部门紧紧围绕省、市政府治超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以“集中治超”“规范治超”等为重点,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不断深化治超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厅下达的超限率考核目标。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企业监测情况公示》显示,在违法超限运输排名前十企业中,最多超限次数4179次,最少的超限次数1451次;违法超限运输500次以上企业达67家;在违法超限运输“百吨王”排名前十企业中,最多的企业达149次,最少的也有36次。

今年2月,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无锡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显示,在201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中提到,“突出抓好干线公路治超工作,确保超限超载率降至2.5%。”

据人民网报道,2006年至2015年,在货车肇事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超载超限引发的约占60%。近年来国内已发生多起桥梁在汽车活载作用下的倾覆事故,通过调査分析,事故均为严重超载引起。

2007年10月23日23时许,三辆拉钢板的奔驰半挂牵引重型货车和一辆小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丹(东)拉(萨)高速公路衔接路口处的包头市民族东路高架桥时,一截桥面发生严重倾斜,造成两辆重型货车和小轿车随倾斜路面滑至桥底,但无驾乘人员重伤和死亡。

2010年9月28日11时许,某市东港路南山立交高架桥上,某市港务局检査超载车辆,造成部分超载车辆沿东港路南山立交高架桥曲线外侧布置,从而引起主梁发生侧倾。根据调査资料,倾覆段主梁130米范围内有7辆车,每辆车约重90t,汽车共重约6300kN,折算线荷载集度为48.5kN/m,为公路04规范公路I级车道荷载的3.84倍。

2011年2月21日凌晨2时许,浙江省上虞市县道南春线7k+966春晖互通绍兴至宁波、台州方向上匝道发生交通坍塌事故。坍塌段桥梁总长度120米,现场发现匝道上有四辆货车侧翻,事故造成3人轻微伤。事故由4辆大货车引起,总重约4800kN,折算线荷载集度为40.0kN/m,为公路04规范公路I级车道荷载的3.12倍。

同年7月15日凌晨1时许,津晋高速公路港塘收费站800m外匝道桥坍塌,5辆载货车坠落,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由5辆大货车引起,总重为5025kN,折算线荷载集度为46.1kN/m,为公路04规范公路I级车道荷载的3.48倍。

2012年8月24日5时许,通车不到1年的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发生断裂,致使4辆大货车坠桥,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因由南向北的4台货车同时集中靠右侧行驶引起,经调査和实际称重,4辆车实载总量为485.2t,折算线荷载集度为39.8kN/m,为公路04规范公路I级车道荷载的3.07倍。

治超工作成为“持久攻坚战”

“治超”工作由来已久,成为一场 “持久攻坚战”。

198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施行,其中规定,“未经公路主管部门批准……超过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物件不得过桥。”据此,各地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开始治理超限工作。

199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隧道内行驶。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工作,原交通部于2000年颁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情形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对通行管理和申请与审批工作进行说明。

此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管理和治理违法超限运输工作由无序、间断、不规范状态,逐步步入正规化、规范化轨道。

原交通部、公安部等七部委于2004年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成立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用1年时间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该方案的施行,使得全国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止,但随着治超工作的深入,原规章存在的自身缺陷及不足逐步显现,如执行标准不一、处罚裁量权过大等问题。

201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一步规范治超工作的法规和政策依据。

“十二五”期间,各地治超工作转入长效治理阶段。

2016年8月,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主要负责人当时解读,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一般远超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荷载,其频繁行驶公路,造成路面损坏、桥梁断裂,大幅缩短公路正常使用年限,致使提前大中修。

同年,新修订后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施行,此次修订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优化了大件运输许可流程,加强了对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规范了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等。

2017年2月,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又联合印发《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或禁止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对失信当事人加强日常监管,限制融资和消费等。

澎湃新闻注意到,《超限超载联合惩戒备忘录》印发4个月后,交通运输部发布首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目前已发布多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2018年8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方案提到,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相关部委联合部署实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在此次无锡上跨桥桥面侧翻事故发生前近4个月,即2019年6月,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从6月15日至10月15日,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治超入刑”声音显现

各地每年对货车超限超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另一方面也凸显了货车超限超载问题已成为“顽疾”。如何高效治理,成为各方探讨的话题。

上海开放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文富2016年曾撰文指出,世界上各国治理货车超载都有自己的“招数”,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把法制管理放在第一位。

他建议,要坚持严格执法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抓紧制定、修改有关公路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将治理纳入法制轨道,巩固治理成果。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违规生产或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切实解决大吨小标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此外,还应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使违法者克服侥幸心理;抓好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海波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在货车超限超载行为屡禁不止的背后,有着经济利益驱动、安全意识淡薄、对法律法规藐视等多重因素的交织。“但在这些因素中,最重要的还是利益驱动。无论是司机安全意识淡薄,抱着不一定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侥幸心理,还是藐视法律法规,认为警察不一定能抓住自己的违法行为,这两者都是因为司机想多拉货赚钱而产生的。”黄海波说。

“治超入刑”成为另外一种治理声音。

2015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施杰曾提出“客货运车辆的超载、超速、超限入刑”的提案,但刑法修正案(九)仅将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纳入了危险驾驶罪。

2016年12月,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建议加快研究推进将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力,从而遏制严重违法违规超限超载的行为,提高道路交通运输水平。

但对于“治超入刑”的提议,亦有其他声音。

澎湃新闻注意到,交通运输部2016年8月公开的答复人大代表建议中表示,在研究起草《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过程中,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等部门都曾建议将严重超限超载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相关部门也进行了多次认真研究,但对于如何准确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以避免打击面过大以及在现有道路运输环境下将超限超载简单规定为犯罪,能否切实执行,能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等问题,各方面意见还不统一。

“下一步,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深入开展研究论证,进一步广泛听取意见,推动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加大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惩戒和打击力度。”该答复称。

2018年6月,交通运输部就关于完善顶层设计有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提案答复称,综合国内外实践经验,治理超限超载必须综合采取经济、技术、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近年来,交通运输部组织有关单位借鉴国内酒驾入刑和国外治超经验,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入刑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初步建议方案。下一步将配合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设计,争取早日出台实施。

    责任编辑:李敏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