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杜克大学 | 如何解决放牧对大熊猫栖息地的干扰

李彬彬
2019-10-11 17:57
来源:澎湃新闻

大熊猫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物种。经过五十多年的探索,人们逐渐意识到,保护大熊猫的重点在于保护它们的栖息地,维持野外种群的延续,而不仅是圈养条件下的成功繁殖。

大熊猫被誉为“伞护物种”,保护它使得同在一片地区生存的物种也受到庇佑。超过70%的中国森林特有哺乳类、70%的特有鸟类和31%的特有两栖类与大熊猫生活在同一片山水之中,而超过96%的大熊猫栖息地又与中国森林特有物种分布中心相重合——这意味着任意一片大熊猫栖息地的保护,都同时庇佑了那些中国特有但不为公众重视的物种。

大熊猫的生存境况不容乐观,新的威胁也在不断出现。从第三次和第四次全国大熊猫调查数据来看,放牧已经成为大熊猫栖息地分布最广泛的人类干扰。从2013年至今,我带领在昆山杜克大学环境研究中心的研究组针对大熊猫栖息地的放牧干扰对进行调查,对放牧的生态影响、社会经济学原因和解决方法展开研究。根据我们对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的大熊猫保护区调查发现,由于近些年来保护区内家畜数量增长,大面积啃食竹林,很多竹子已经枯黄,导致超过三分之一的大熊猫栖息地退化甚至消失。

放牧对大熊猫栖息地的威胁

林下散养牲畜的成本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几乎可以忽略。这些牲畜几乎全年散放在森林中,自己找寻食物,农户对饲料、圈舍、防疫投入很少。根据家畜类型,有的会每天吆回圈舍,比如羊;有的则是在冬天野外食物短缺时,引回居民点附近的圈舍补饲玉米秆等食物;有的则会全年放养在林子里,每月饲喂盐巴作为唯一的食物支出。根据我们在四川平武的调查,平均每头大型家畜(牛、马)农户一年的投入不超过50元。

散养成本低也因在中国很多生态系统中缺失大型食肉类动物。多数森林中已经难觅老虎、豹子、豺等顶级捕食者,而他们曾调控着所在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因为对捕食者的恐惧与警惕影响着诸多物种的分布和行为。森林大面积消失、盗猎捕杀捕食者和原本属于他们的猎物,都导致了这些大型食肉兽区域性灭绝或者数量下降,同时也带来了级联反应。例如,食草类动物数量激增,破坏了森林植被,同时增加疫病风险等。

对放牧者来说,没有了捕食者的威胁,可以安全放牧的区域也增加了。散养在林中的家畜恰巧成了增加疫病风险重要的一环。大部分散养家畜没有达到疫病防治的要求。有些因为放牧地点过远且道路崎岖,兽医难以到达,药品直接发放给农户后,他们没有能力或意愿自主进行防疫。与此同时,相较于圈养,家畜密度较小,疫病风险较低,这麻痹了很多农户,他们普遍认为在那里疫病发生的几率很小。然而,在野外家畜与野生动物频繁接触,增加了疫病传播途径,不论对于家畜还是野生动物都构成了巨大的威胁。例如不久前爆发的非洲猪瘟,东北大面积散养在林下的家猪和野猪频繁交配,就导致疫病被传播给了更多的野生动物。

解决违规放牧不单是法律问题

然而,要解决放牧问题,远不是一个保护部门可以做到的。在很多我们进行调查的保护区,大家都知道保护区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划定的区域内禁止放牧,但现实情况则往往是有法却无法执法。不同于挖矿、水电这类对象明确、数量集中的违法活动,违规放牧的农户人数众多。不少保护区面临的是周边几个县的人都来管辖区放牧。波及如此广泛的群众生计,单纯依赖法律很难解决矛盾,按许多一线管理者的说法,“这不仅是法的问题”。

1998年开始,天然林禁伐、退耕还林这些宏观政策有效保护了长江上游大熊猫的栖息地,但同时也影响了很多当地人的生计,砍木头、种田得来的收入大幅减少,虽然有政府补贴,但闲散下来的劳动力和对收入增长的需求,迫使很多人去寻找其他的营生。那时候,一些当地政府大力鼓励在山区发展畜牧业,但却没有现代化技术和设施的支持。加之,市场对肉类持续不断的需求,农户加大了家畜的养殖量,例如牦牛、黄牛、犏牛(牦牛和黄牛杂交种)、马、羊、猪等,被散养在山上,很多则直接放进了保护区。随着扶贫工作推进和2020年完成全面小康的任务压力增加,不少政府部门则继续鼓励农户在山区放牧,他们送牛、送羊、送猪给农户,或是给予小额贷款帮助他们扩大养殖规模。然而,这样的脱贫方式却很有可能会破坏了当地脱贫最根本的资产——绿水青山的自然财富。不同政府部门的管理目标不同,在社区经济发展和自然保护之间,如果缺失部门间的协调,而仅是让负责保护的部门来做,这就往往变得杯水车薪,有心却无力解决放牧所带来的问题。

许多保护区都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在建立之初,就没有处理好土地、林地的权属问题。这些保护区内都存在集体土地和集体林。虽然,管理权已经交给了保护区的管理部门,但是当地人却仍然认为这是自家长久以来占有的地域,依旧有权继续使用这块地方的自然资源。面对这样的需求,很多时候保护区的管理者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而当自然资源的利用方式发生改变,或者利用强度激增时,这是否还能称之为传统利用方式?当这种利用严重威胁到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时,就必须加以干预及引导。

国家公园是否能解决放牧的契机?

国家公园的建立是个契机,也是个挑战。例如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其规划面积超过了2.7万平方公里,管辖区域内不仅包括大部分现有的保护区,也划入了很多不在原保护区范围内的居民区,涉及居民近20万人。这样的规划有利于保护原保护区外的大熊猫栖息地,增加了连通性,能促进不同种群间个体和基因交流。但同时,也对管理者提出了挑战。当这些居民区都划入了国家公园的保护范围时,又该如何平衡保护和当地发展的关系呢?

发布一道放牧禁令是最容易的,但会把对于资源利用的需求转向其他方式,正如之前禁止砍伐、降低农田比例,放牧就成了新的利用自然资源的方式。因此,一味禁止很有可能适得其反。而要维持禁令的有效性,还需要长期的管理和监测。除了禁令,一次性的补偿机制也需谨慎。使用这种手段往往因决策者希望快刀斩乱麻地解决问题,也许会留下诸多隐患。通常这种方法欠缺长期监管机制,易导致问题死灰复燃。另一方面,这样的补偿机制缺乏长期激励,部分农户又缺乏契约精神。有的人收到一次性补偿款后一段时间,会不满意之前约定的补偿金额,继续提出新的需求。而由于补偿款已到手,重操旧业没有任何损失,这种一次性补偿机制很难约束他们。

事实上,约束放牧行为以及其他人类干扰,需要以详尽的科学研究为依据。我们的研究一直致力于解答相关的疑惑:是不是散放的所有类型的家畜都会对保护区有负面影响呢?在哪些区域放牧可以不妨碍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效果呢?

过去,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放牧,但当法律约束与现实情况无法调和时,一些管理者无奈地选择忽视这个问题。而有些创新性的管理机制,例如减牧、可持续牧业管理实际上也踩在了违法的红线上。大而化之的自然保护区条例无法针对各地不同情况进行适应性管理机制的调整,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则很有可能带来转机,试点工作可能为建立更精细、更灵活的管理体制提供框架和平台。

中国未来的国家公园将进行分区管理,在空间规划上得以更科学的精细化、动态化设计。具体哪些区域是目标保护物种的关键栖息地和廊道,需要禁止放牧,哪些是边缘区域可以进行适量放牧;到底管控的放牧量应该是多少;随着季节变化,野生动物垂直迁徙,家畜食性改变,应该如何调整放牧区域和放牧量;哪些家畜类型应该禁止散放,哪些可以适当允许——这些都不应当以一刀切的方式来规定。

大熊猫栖息地从最北端的秦岭伊始延伸至最南端的凉山,涉及不同山系,原住民也来自不同民族,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历史和生态系统发育过程,人类活动在其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由此去追溯及确定新的平衡,应该因地域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这更需要相应的机制允许地方管理者制定更为针对性的管理计划,同时配套长期的监测体系,定期评估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并调整相应规范的细节。同时,建立国家公园需要更重视当地居民的参与,在制定解决措施时重视他们的需求。

根据我们从2013年至2019年持续跟踪调查发现,粗犷的放牧并没有给予那些农户相对可观的收入。他们也期待借由当地建立国家公园的契机转变这样的生产模式。我们了解到,他们普遍期待能够获得一份养家糊口的稳定工作,或是养老保险等长期持续的收入。当地国家公园的管理者们或许可以灵活应用试行体制,创新性地寻找合适的解决措施,平衡好当地居民的需求和保护的底线,将他们从威胁来源转换为实现保护的力量。

目前,我们所面临的很多环境问题实际上是长久以来对经济发展速率的盲目追求导致的,但是否只有不停增长的经济数据才能代表社会繁荣呢?在全球环境恶化、生物多样性丧失、气候变化的大潮下,我们需要反思这种追求经济增长模式的利与弊。如果我们长期将保护与发展对立,那就也拒绝了共赢的可能性。如何将保护生态的行动转化成可持续的激励机制,使当地居民获得合理收益,以此提供更为稳定的保障,让其成为抵御自然灾害的屏障,这是在国家公园体制开始试行时,需要探索和反思的。中国的国家公园不可能套用其他国家既有的发展路径,还有很多需要突破和创新的地方。看似简单,却仍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不是谁的国家公园,这是中国的国家公园。

(本文作者李彬彬为昆山杜克大学环境科学助理教授)

    责任编辑: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