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治水攻坚:太湖水质持续改善,连续11年未现大面积湖泛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2019-09-23 20:49
来源:澎湃新闻

江苏治水步入“攻坚期”。

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跟随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牵头的“中华环保世纪行”采访团陆续前往浙江、江苏两省多地,探访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样本。

“历年来,江苏省共制定71部生态文明类地方性法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副主任张驰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太湖湖体水质从2007年的Ⅴ类改善为Ⅳ类,连续11年确保饮用水安全,未发生大面积湖泛。

太湖湖滨湿地生态保护成效明显,再现“水草摇曳,鱼翔浅底”景象。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图

转型之变:关闭五千多家化工企业

江苏是我国水域面积占比最高的省份,集江湖海滩于一体,太湖则是长江流域的重要湖泊。从全国来看,太湖是第三大淡水湖,流域地跨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其中,江苏有8个水源地在太湖,服务人口600多万。

太湖治理在江苏省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地位重要、意义重大。张驰介绍,2004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首开我国大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立法之先河,率先制定了《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一条例以其保护长江水环境多项特色制度,例如制订高于国家规定的地方排放标准、上下游水质交接和补偿、环境信息公开、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等,成为我国流域污染防治立法的新“亮点”。

张驰表示,条例实施以来,对推动沿江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保障饮用水安全、防治水污染、保护长江水生态、遏制水质量下降趋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转折发生在2007年5月底。一起蓝藻暴发污染饮用水源事件,导致无锡部分地区自来水水质发生变化,居民生活用水出现异味,引发供水危机。

“饮用水源事件之后,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修法程序。”张驰直言,早在1996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即出台了《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在修法时,这一条例被施以“标准最严格、手段最严厉、监控最严密”的要求,包括修订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行业排放标准,收严总氮、总磷排放限值。

因前车之鉴,在此后多年的治理上,流域各地均严格执行太湖蓝藻暴发和湖泛防控应急预案,每年制定实施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卫星遥感、自动监测、人工巡测、无人机查看等“天地一体”监测预警网络。特别是在供水安全上,以太湖为水源的城市实现“双源供水”和自来水深度处理“全覆盖”。

时至2018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再次对前述条例进行修正,明确太湖流域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加强减量替代指标管理,减量替代指标不得重复使用,通过设立减量替代制度,推动太湖流域产业转型。

数据显示,近十年间,江苏省太湖流域累计关闭5000多家化工生产企业,仅2018 年,流域关停化工企业 687 家,关停重污染及排放不达标企业1000 余家。

张驰表示,目前,太湖湖体水质从2007年的Ⅴ类改善为Ⅳ类,总氮浓度近30年来首次达到Ⅳ类标准,连续11年实现“两个确保”: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

来自江苏生态环境厅的数据显示,今年1-8月,太湖流域水质继续保持稳中趋好态势。湖体平均水质为Ⅳ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5.6,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主要水质指标中,总磷、总氮同比分别下降15.5%和7.4%。15条入湖河流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其中7条河流水质较去年同期改善1个类别。

攻坚治理:水质改善的“边际效应”凸显

值得一提的是,因江苏水网密布,湖、河、水库众多,2017年9月,江苏人大常委会还创新制定了《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

“这是全国首次将河长制写入地方性法规。”张驰说,河长制起源于江苏,条例要求全面实行河长制,向社会公布总河长、河长名单,明确了河长制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等主要内容,为配合大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与此同时,江苏地区还试点设立“民间河长”,协助行政河长履职尽责,引导和带动身边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此外,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还牵头推动年度环境报告制度向乡镇人大延伸,指导宜兴市、东台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试点工作,“目前这项制度在部分乡镇已开始实施。”张驰说。

澎湃新闻注意到,历年来,江苏省共制定71部生态文明类地方性法规,先后出台了长江、太湖、通榆河等流域性水污染防治条例;针对重点领域,先后制定了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河道管理、湖泊保护、湿地保护、水库管理、海域使用管理等10余部法规。

在治水奏效的同时,太湖治理开始步入爬坡过坎攻坚期,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太湖流域是我国人口密度最大、大中型城市最集中、工农业生产发达、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收入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太湖是大型浅水型湖泊且换水周期较长,承受的水环境压力远远超过国内其他湖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费志良直言,目前,太湖流域产业结构仍然偏重,污染排放总量依然超过环境容量。

费志良认为,治太进入了瓶颈期,水质改善的“边际效应”日益凸显,“目前总磷、总氮已成为制约水质改善的最大‘短板’,同时面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部分工作还存在进展不理想等问题。”

他提醒,目前,太湖“藻型生境”尚未根本改变,如遇合适的水文气象条件,太湖暴发大面积蓝藻,甚至引发湖泛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两个确保”仍不可掉以轻心。

    责任编辑:钟煜豪
    校对:徐亦嘉